《地底三万尺》第12章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 ,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喂喂,别睡,我还没说到重点,再一句就好,捧个场。”
小麦照旧我行我素,不省人事。他的床头有瓶黄媵树花,怎么看怎么古怪,越看越叫人火冒三丈,我放倒小麦走过去检查,原来是修剪过了,每张叶片都费工裁成了心型。花香太浓,我抱起它移到窗边,心情非常复杂。
重点是,我们的南晞恋爱了。
6
南晞魂不守舍,症状是特别喜欢做清洁工作。
一桶热水,两块毛巾,肥皂润肤乳痱子粉一应俱全,南晞早上也帮小麦擦澡,过了中午出过汗再清理一回,小麦呕吐几口白沫,南晞又是整套洗浴工具齐上,我只好出声阻拦。
但南晞片刻也不想歇手,那些导尿管和点滴的插端她时时消毒,她在小麦床边走来走去,帮他剃头发刮胡须,帮他换干爽内衣,帮他拉被单帮他穿棉袜,在他紧握的拳头里各塞进一卷艳色小手帕,在病房四处插了鲜花摆些水果,伺候成了这样,不论谁走进来看见小麦,还真会以为观礼到了一场庄严大殓,换作是谁躺在那儿也都该含笑九泉。
怪的是南晞活力越好,吃得就越少,那些捞什子营养学家只要仔细观察这年纪的人类,说不准就想撕毁自己的论文。少女真正需要的是心情,是幻想,藏在心里的秘密偶像有如蛋白质,流行打扮杂志足以提供碳水化合物,别人的注视能滋生矿物质,满脑子罗曼史就等于维生素,而我是个厨余桶,一餐接收三份热伙食。
我当然吃不完,剩下的伙食我打成一包,挂在手推车把上,扬长而去沿途收垃圾,收到了城门口的警卫室,喝些冷茶,跟警卫交换几桩八卦,我就推车出城,上跨河大桥。
桥的中段,有个人背倚桥栏坐着抽烟。
他以前叫做阿雷,现在叫他地鼠也行。他被拦在桥上不许入城。
见到我来,阿雷木然站起,将当天的垃圾扔进我的手推车,完全没分类。
“有没有搞错?给你的垃圾袋呢?”
“让风吹走了。风太大。”他无限烦闷地说。
我的那包剩菜他一眼不瞧就随地一摆,看来已经吃饱了。城里另外接济他的大有人在,乐捐来的物资还算充足,全都用石头镇在阿雷脚边,饼干糖果,报纸饮料,睡袋,折椅,只差一台收音机,再来一把阳伞,这边就十足像个养老胜地了。
对一个刚经历过那么多衰运的人,谁有力气数落他?
我摇手谢了他递过来的香烟,收下他的罐装咖啡,打开喝了。我早已戒烟多年,老实说我恨烟,但还是有恨意备受考验的时候,比方说不小心走进了一家生意惨淡的小酒吧,或是面对一个满腹苦水的男人。
阿雷的苦水已经吐过不只一回,他这种地鼠我也见过不只十打。从河城溜出去的人,故事都差不多,可以编成公式,首先是自行离城,逍遥一阵,本事高的就弄个人头身份,从此冒名造假一生。这是公式甲,理论成分居多。
公式乙经过多次实验证明:出城以后四处找零工,没有名字没有户头,没有住址没有人生——到这儿都还算浪漫,如果你是喜欢看公路电影的那种人——没有负担也没有存粮,接着,通常碰到混账老板,让你打一阵子工,再撵你走路,该付的工资则是免谈,你求偿无门,因为理论上你不存在,你流浪到公园,到地铁站,到随便哪一栋还没盖完的大楼,落魄得像条狗,但动物保护团体对你视而不见,尽管你身上真的有狗虱,再来很神奇地,你必然会生病,你一咳嗽,冬天正好就来临,还能撑多久,要看你的体能,最后你回到河城,进不进得了大门,要看辛先生的心情。
显然阿雷的体能不错,而辛先生的心情很糟。现在阿雷在我的身边猛吸烟,很碍眼地不停朝河里弹烟灰。
“只剩半个月了,河城都要关闭了你还赌什么气啊?”我开解他。
另一端有车上了桥,阿雷赶紧将香烟一扔,从地上抄起一块大纸牌举在胸前,迎向来车拼命挥手,我瞥一眼,纸牌上字迹潦草,大约是“辛先生漠视人权”这类的抗议。
阿雷依依不舍直盯着那车进了城,才捡回地上的烟蒂继续抽,回答我说:“那我就陪大家到最后一天。”
“何必呢?我说你应该趁早去别的收容所,诚心诚意赖在那边,人家一定会收留。”
“我不。”语气坚决。
阿雷踩上桥栏底部的矮墩,探出上半身,很专心地看着大河,“帽人兄,”他朝我招手,“你知道那边,下游再过去那一边,是什么吗?”
“废话,再多远都是丘陵。”
“不不,你看,我说老有车往那边跑的那个方向。”
“那就是有挖到古迹的那块地嘛。”
“对,古迹地,美了,了不起,我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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