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了她》第39章


理。东野百般考量之下采用这种写法,目的就是强迫读者一起动脑(借用古典推理的理念来说,就是与侦探来一场“智性游戏”),可说是一种尝试。本书在日本出版后编辑部接到数不清的询问电话,网络上也引起广泛讨论,就这两点来看算是成功的——尽管作者出版前老是担心读者前来抗议。
会担心是有理由的。可能有人认为东野杞人忧天,即使是推理小说,结尾不明或是交由读者决定的作品所在多有,何必这么提心吊胆?但《谁杀了她》与所谓“开放式结局”或是“哪种结局都不好,干脆没有结局”的 riddle story 式(谜题故事)写法不同,主角康正与系列侦探加贺,最后明显对真相是有定论的(还特地暗示垃圾筒里的药包与惯用手的线索,摆明是给读者的饵)。换言之,这不是“结局交由读者决定”,而是“我有准备结局但就是不告诉你”,说难听点,等于是和读者作对。也难怪东野会惴惴不安了。
究极本格推理的一场实验
本书为加贺恭一郎系列的第三作,前承《沉睡的森林》、《恶意》,但对这位主人公的背景并没有额外“承上启下”的着墨(顶多重提一次他拿过两届全国剑道冠军)。内容方面,也多集中在案件的铺陈,以及为重现真相的反覆辩证,剧情线相对单纯,以现今观点来看,或许会被说成是“推理多故事少”的小说。
不过我们知道,在“致力于描写人性的东野”之前,他也有过一段本格推理的求道时期,努力探索内心所能想到的解谜形式。《放学后》、《十字屋敷的小丑》、《没有凶手的杀人夜》、《雪地杀机》、《名侦探的守则》等书都蕴含东野对“本格推理”的想法、期盼与改革,因而接下来会写出《谁杀了她》如此具实验性的作品,也就不意外了。
他在推理界的前辈土屋隆夫说过:“侦探小说是除法的文学。”提出“事件÷推理∥解决”的算式,主张案件经由推论得出的真相,不能留有任何“余数”(未解决的部份)。《谁杀了她》的结尾,无疑留下了余数;然而,这个余数是否真如想象的那么大呢?
或许不少读者注意到了,本作有个以解谜推理来看相当致命的点:长篇架构下,案件嫌疑犯只有两人。
这是缺点吗?若是一般的解谜推理,它的确是,因为太好猜了。然而在东野刻意删去部份真相的设计下,它反而成为一种优势:二选一的推理线不会太复杂,对读者而言较亲切。且康正和加贺还是很贴心地分析案情,帮忙排除各种可能性,经过最后急转直下的嫌犯告白,很多疑点都解开了(例如桌上为何会有两个药包),读者连共谋、自杀的可能性都不用考虑,因为加贺斩钉截铁地对康正发誓,他不会以自杀结案,而录像带的杀人动机也明白揭示在眼前。换句话说读者要做的,真的只剩下两个凶手中挑一个,以及怎么挑,用甚么根据判断而已。
这样的解谜推理或可说是留有“余数”,但不是很大的余数。或者用另一种说法:它只是无法整除而已。读者只需稍微动一下脑袋,将算式进展到小数点以下几位,就能完成这个除法的解,就某方面来看,它并没有背离土屋隆夫的“除法文学”理念太多。
不仅如此,《谁杀了她》正因为将读者拉入推理的行列,使得在本格推理“线索的呈现”上,更存在着莫大创新。
以往本格推理的线索(或该说“推论出真相所需的材料”),都是侦探随着故事进行,经由调查一步步得来,也可说是“故事之神”——作者所赋予。然而,作者给予笔下角色的“线索”并不一定会公平地给读者(这也是许多古典推理作家会强调“公平性”的理由)。
东野圭吾向读者下的战书
本书在日本出版后,已于网络上引起讨论热潮,读者们几乎已达成共识,认为凶手就是“某个人”了,相信这也符合作者的心愿(如果大家最后各执一词,东野应该会很苦恼吧)。然而,细观网友们的推论关键,不外乎嫌犯与死者使用刀子、撕药包的惯用手,以及加贺相当确信不是自杀,最后康正恍然大悟的反应……等上述几点。
也就是说……读者若要得知真相,除了注意有形的物件,还得观察主角与侦探的反应才行?那为何书中的角色就不用?因为“不公平”啊!角色可以看见读者没看见的东西,读者就只能观察该角色的反应去判断。原本在本格推理会形成扣分项目的“不公平”,到了《谁杀了她》这本“读者也得参与推理”的小说里,也形成线索给予的不对称——换个方式说,就是“给角色的线索”和“给读者的线索”不完全相同,却都能得出真相,这点至为有趣。
顺带一提,本书文库版成书时,结尾拿掉了某个关键提示以增加困难度,并在书末附有封装起来的“推理指南”引导读者推理——虽然还是没有明白说出凶手是谁。
如果你看到这里还没有推断出真相,请再加把劲。其中的逻辑不会很难,绞尽脑汁一定可以想出来。加油吧!回应东野的挑战书!
本文作者介绍
宠物先生,本名王建闵,台湾推理作家协会会员。虽然自己写本格推理,也觉得东野这样写很厉害,但自认太胆小而不敢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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