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风不度愚门关》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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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淳风还记得,他骑自行车栽进水沟里那次,一同栽的其实还有他,因为他坐在自己的车后架上。自己倒没事,他却左额发际处被磕了一个口子,血流满面,顶了一个‘电影裆子’好多天。
好多事情,这种一个人忘记了,一个人还记得的感觉,真的很不怎么样。
也许有一天,他会端着那盆植物对自己说:今天之前我都忘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也不知道你是什么。我上网查了它,它叫银后万年青。然后查了你,该页无法显示。季淳风是个什么东西,连网络都不知道。你混迹在人群之中,远没有一棵植物明耀。
网络都是人建立的,文明社会这个构架也是人建立的,但人在其中却没有一棵植物那种醒目。
为什么呢?因为植物不追求个性,此一棵银后万年青与彼一棵银后万年青,它们都叫银后万年青。而此一个人、彼一个人,他叫季淳风,他叫秦禺落,他叫季升云,他叫徐恒,他叫……
当苛求、分别得太过细致时,人这个本身,也就模糊、迷失了。
当看到那秦某人揣着手站在那条小沟边出神时,季淳风停了一下脚步,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才最为恰当。不论事情大小,不论涉深涉浅,当某事某时,有人想你所想,这样的情景,是无声之中的惊心动魄。
一步步走近,渐渐的,季淳风已经看得见了他左额发际处的那个已经淡得只有一点点与周围肤色不同的印子。事实证明,这个人果然、确实、当真,就是秦雨,没有半点点的水分。
突然的,就想起了一句话:走尽天涯归旧路。
是走尽天涯归旧路,归于初初未逢?还是走尽天涯归旧路,归于心心相印?
第27章
秦禺落也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一句他曾经对余满川说的那句话:人生的玄妙就在于它总是会有变化的。
只不过应该还有后半句:更玄妙的就在它的玄妙总是不被人所掌握。
事情怎么会陡转直下到眼下这状况,他也不知道。他不是诸葛孔明,不能掐算未来,也不能运筹帏幄。这世上没有人能真正掌握明天的行程与境况。就在今天早上醒来时,一切都还是非常如常的。而就是一个游戏、几句对白,把什么都改变了。
他有点不明白季淳风在抽什么风,那样的玩笑也不是没有开过,在实际的温柔场中他也不是没有反扑过,虽然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镇压’了,但完全没有造成今天这样的气氛变化。那种神态的放弃抵抗,完全就是‘从此以后,路归路桥归桥’的感觉。真的吓到他了。
三个月之前他还觉得分手了,不过伤伤心就算了,但是现在他有点不太那么确定了。
了解别人,结果就是单向的获得这么简单吗?
不。
投入于绘画,会被色彩素绚所吸引。倾注于历史,会被历史的波澜壮阔所激荡。对他越去了解,一个越加活生生的模样也就更深的驻扎住印象里。况且那晚那句在确认了是他之后的‘我喜欢你’犹响在耳,苦苦寻找的东西才刚刚[恰似东山山上月,轻轻走出最高峰],后那一句让他如何在急切之间续唱得出!
秦禺落很明白,凡是季淳风有意的丢下他独自行动,那事情就真的简单不了了。上一次,好像还是在去向秦老叔公问他的事情那一回。这种情况要让他再坐得住,太不合符人情。但是,他坐不住也没有别的办法。这种情况完全非外力、非己力所能改变,只能够顺其自然。
他到秦叔公家这个旧地方来,只是因为在眼下的心境里,既坐不住又没有其它地方可以去而已。
他想起的东西还全只是一些片段,没有连续性与全面性。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秦禺落的、最了解他秦禺落那个时间阶段的,还并不是他自己,而是姓季的那个人。他走到这条小水沟边,觉得有点眼熟,但是究竟为什么会眼熟,可能那个人比他更明白。
他们这到底算什么!
实在纠结到没办法时,他也想干脆再全盘忘记一次算了。连父母这种血脉连心之人他都可以忘了,你季某某又能算什么!可是依医生的意思延伸来说,那就是:你成年了,心理承受能力强了,父母这种血脉连心之人的过世你也承受得起了,所以他小小一个季某某你也确实忘不了。人要想崩溃一下,还是要天利、地利、人和的诸多因素共同凑成才能达到的,不是你想崩溃就能崩溃得了的。明白?
人生的前十三年他忘记了,然后花了三年来恢复各项原本已经懂得的知识,他十六岁了。再花了三年来加深人文知识与平稳心态,他十九岁了。又花了五年来学习技能、认识自己与适应印象稀薄的社会大世界,他二十四岁了。再花了两年来了解一个莫名其妙有好感的人、喜欢这个人、相处这个人,他二十六岁了。然后这个人,居然也是他从小就认识的。
这样一个人,不说忘不了,就算能想办法忘了,他又怎么忘记得起!
他秦禺落就是中了邓姐姐的毒,唱了忘不了又要唱忘记他!
“秦雨。”
突然出自于耳边的声音让秦禺落寒毛一炸,倏地侧头循声看去。怔了几秒钟之后不由自主道:“你还是不是人?走路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你还是不是人!要跑到这里来吓我!
非常好的诗意气氛瞬间就被这句话给扑灭尽净,季淳风被噎了一下。
不是我没有声音,是你没有心在听好吧!
“我不是人,我是季淳风。”这是他刚刚才依从白马非马论而延伸悟出的季淳风非人论。
秦禺落习惯成自然的笑了笑,回过头没再搭腔。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搭腔。
季淳风也没再看他,回头看了看面前已经空出来等待被开发起来建房子的田野与其中在大面积发芽、长高的各种草类,突然想起了那个字谜,“年前的的那个字谜,我还没有给你答案是吧。”
秦禺落默了默,道:“大概是忘了吧。”
季淳风又是一噎。他对某个字眼下正是严重过敏时期,虽然他是始作俑者。沉默了一会后道:“你是不是至今看我还顺眼呢?”
秦禺落顿了顿,避开正面道:“但你好像并不乐意别人看你顺眼。”
“那倒也不至于,我只是不喜欢人与人之间太过纠葛。”季淳风抬目看了看远处,轻微狭起眼睛笑了一下,“人一辈子时间那么长,事情那么多,感情也分好多种,为什么就非要栽倒在这所谓爱情的沟沟里头破血流、歇斯底里呢?为什么就不能平平淡淡相处、好合好散好了?所以我不喜欢那样子的生活状态。”
“没有人喜欢那个样子的生活状态。”秦禺落蓦地回头,“只要彼此间的原则不乱扭曲,之间有事情说清楚,有问题摊开了一同解决,实在解决不了,那也分得很正常。以我们的年龄、性格、处境,我想我们无论如何也走不到那种状态去。”整了半天,这个人其实是被事实上的他的前任给吓怕了吧?!
季淳风垂目不语,移足碾了碾脚边的一块小石头。
当年就是因为前轮子被一块石头颠了一下,然后没掌住车龙头,所以两人才在这栽了的。
秦禺落也不敢保证自己的理解就是百分之百的正中其的,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两人一时间就在那衡着。
分,还是不分,这是一个难题。
季淳风觉得他又陷入了他才知道秦禺落就是秦雨那时的状态:提,提不起。放,放不下。
面对这个已经弄不清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了的人,他做不到一贯的那么洒脱了。但是说要因此而就步上从来也没有走过的生活,他觉得前面简直就是黑茫茫、高悬悬的一片。
“反正都来了,我们四处走走吧。”看他徘徊到焦虑,秦禺落有点不忍,转身向道路一头走去。心里反复的念,他这不是退让,不是姑息,是迂回,是放养。
等季淳风回过神来时,才发觉另一个人已经走了很远,而他停在眼下这个地方已经好久了。
抬头看了天色,不是很早了,应该回去了,而秦禺落走的正是他来时的方向,所以:我不是想跟你走,我是要找我的车……
好吧,大男人不应该这么的口是心非,找到了车还是愿意让你来开的。
拿出手机打开,把想到的谜底给他发了过去。
等他走到车子边时,另一个人已经坐在驾驶室等他好久了。季淳风站了站,打开前排右边的车门坐了上去。
他记得以前学过的现代礼仪中有一条:员工或后辈开车时,后排的中位最尊贵。同辈或主家人开车时,前排右边的坐位最尊贵。
任何时候,他都应该尊贵一把。
“你答错了。”秦禺落点燃火,利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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