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耀不可》第84章


妖孽很争气!不用他家老霸王撑腰,凭自己照样红得理直气壮,风生水起,得心应手。
我自从工作室开张后,蒙他宣传照拂和指点,生意很快就多到忙不过来,足够让我也开始耍大牌,挑三拣四。但只要他有份参与的工作来找我,我是来者不拒的。
这三年,我挣了很多钱,也得了不少奖。光凭自己,我也挣到第一个千万。去年更是大丰收,金紫荆花、金像奖的最佳服装奖座都到手了,连奥斯卡也沾了边,一部得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我和他都有份参与,只是分工不同。
人生啊,真是很不可思议啊!我稀里糊涂傍了个小白脸,结果年纪轻轻就名利双收,连自己都常常以为,我穿越到了童话故事了。
住豪宅,开好车。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要男人,还有谁能比凌飞耀更出色?!
妖孽是相处越久越觉得他好的人,日积月累,优点多不胜数。不提大事谋略,他连生活琐碎细节都特别符合我的脾性审美。
生活规律,热爱运动,没有不良嗜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在家是无赖,出门是绅士。对我,一直呵护备至,温柔体贴,还特别大方。身在娱乐圈也照样守身如玉,忠贞不二。
这几年,想招惹他的女人多的数不清,敢动手骚扰他的,数量也奔三位数。可他是绯闻的绝缘体,但我从来看不到听不到,关于他拈花惹草的蛛丝马迹。只听见有人背后议论他,不是基佬,就是不行。
嘿嘿,他不行?他是如假包换,喂不饱的大尾巴狼。只不过,这只狼认生,他只认我一个人。
更难得是,他从不拍床戏和吻戏,所有片约都含有免“牺牲”条款。有剧情需要,要么借位,要么用替身,反正从不给其他女人揩油机会的。
他工作之余,安分守己,不是和我一起旅行,就是老老实实在他家或者我家里宅着。
我虽然工作,但开工与否是围绕他作息安排的。他休息的时段,再多钱都请不动我做事。
这几年,我过的很滋润,很得意。爱情甜蜜,身体健康,事业有成,财源滚滚……
这样的生活,幸福指数接近满分,唯一明显的缺憾,仅仅是——我和飞耀的恋情还是见不得光。
但地下久了,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再说,生活谁没点麻烦或遗憾,完美本身是不现实的状态。
恋情不公开,我和他不能携手逛街,公开亮相。
但公开吧,沾天王的光,我肯定备受瞩目,立刻升级成街知巷闻的名人。只要出门我随时要有心理准备,接受狗仔和群众的品鉴观赏,从头到脚,从言到行。那压力麻烦和困扰,想想也是让人很崩溃的。
所以现况,我挺满足的。与其成为众人皆知的天王嫂,天天给人品头论足,说长道短,不如就这样默默无闻,继续当他背后的女人。
Like One这三年的发展也很成功,当初,金光大厦的项目运作后来,飞耀马上在上海注册了公司。因为房产代理业,不允许纯外资进入,我还成了上海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兼股东。因为业务扩展,目前下属分公司都已经开了五、六家,年营业收入超过三亿。
Like One的成功,主要是榔头的专业管理加上飞耀的名人效应。每次大项目洽谈的关键时刻,美男出面,手到擒来。有时,双方也是互惠互利,甲方敲定合作,他就优惠代言一下楼盘。
开设Like One上海公司时,妖孽雄心勃勃的对我说过,花五年时间,他会让Like One到纽约交易所挂牌上市,当我尝尝当上市公司股东的滋味。看目前趋势,好像他说的很有希望实现。
而三年前,他对我说,他不会当艺人超过五年。所以,我想他挣够娱乐圈的钱,会转战商场当大亨。
凌飞扬早就知道我滞留香港,自从我工作室开张,他就知道。他也知道,我还是“租”凌飞耀的地盘开业。
不过,飞耀有榔头作挡箭牌,我有熙原做挡箭牌。凌飞扬一直没抓到纰漏,最多觉得我和飞耀曾经主仆一场,私交还算不错。怕麻烦,他手上派出来的活,我都推辞不接。渐渐,他和我没什么联络往来,只难得在公开场合有遇见。
倒是,熙原和我还有飞耀不时有往来。但基本上,我们都是公事往来。
因为熙原经营的休闲服饰品牌,从开始上市至今,代言人一直是凌飞耀。正常来说,飞耀不会接这代言,但念熙原掩护的好处,他很爽快就友情价接了。而我每季都会帮熙原做一个系列的特别设计。所以,我们三个不间断总有往来。
听说熙原公司的人说,熙原现在也有女朋友。不过。我没见过,他没跟我说起过。我和他的三年之约早过了,到期的六一天,他心情不好,和我在电话里吵了一架。过后,他来香港,又心平气和来找我喝茶,而后一直心平气和和我来往到现在。
妖孽不喜欢我和熙原私下见面,我省得他别扭吃醋,所以和熙原见面也是能免则免。
飞耀其实很孤僻,他很少和人往来,这几年下来,也没见他多一个私交甚密的朋友。他似乎就喜欢缠着我,就连山顶的家,也很难得才去转悠一下。他家的事,他也不太肯说起,每次跟他聊,他都会扯开话题。感觉他不爱提,我也不敢多追问。
我父母一直着急我的感情问题,终身大事。我经常回去,也汇很多钱回去,都搞不定这二位老人的瞎操心,最近二次回去,都开始跟我推荐相亲对象了。香港,他们来视察过几回了。他们来一回,我就手脚大乱一回,要把飞耀在我家的所有蛛丝马迹都藏掉。房子,也骗他们说租的。
飞耀倒想见我父母,但我拦着没让他见。我和他暂不能公开,暂不能结婚,让我爸妈见了人,知道是这家伙,他们更加会想东想西,绝对不会比现在更放心我的。一样着急,还不如少知道一点更省心。
娱乐圈是服务性行业,艺人一到节日总比平常忙。往常的节日,他如果去内地工作,我一般就回上海。今天是元旦,但他这几天都在香港,不过有工作,象今晚,他肯定不会早于十点回家。所以,无所事事的我跟榔头还有棉花来元朗乡下吃盆菜。
第72章 腹黑无极限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坏人干下的坏事,终于让我抓到了把柄!当初样碟丢失,完全是凌飞耀这妖孽陷害我的,真相是他监守自盗!
这件事,我是无意间发现的。
元旦那天,热闹的盆菜大宴前,榔头和棉花带我先到榔头舅舅家暂坐。
那天榔头舅舅家人很多,我需要借用洗手间,客用的正好已经有男人在用,榔头舅妈很客气的带我上楼,让我用他们主卧的洗手间。榔头舅妈领我到主卧卫生间后,她转身就下楼去了,随我一个人留在楼上。之后,我很意外,在卧室的门后,我看到了那个曾经让我噩梦连连的可怕LV包。
当初,我和妖孽在Doir店不慎被窃的那包,绝对就是榔头舅舅家的那个。毫无疑问,毋庸置疑,我绝对没有错怪妖孽。每个LV包都有出厂编号,丢失的那个,我在无心中记下了编号的最末几位数。
同款同色同编号,岁月流逝,包包上多了些磨损痕迹,但包还是那个包!
真阴险,凌飞耀那家伙好人坏人全让他一个人演尽了!简直是坑死人不偿命!这样险恶到匪夷所思的圈套,那妖孽也折腾得出,真活该载在我手上!
自从和妖孽拍拖,对他的腹黑心性,我早就有数。样碟失窃的事,我心中一直有悬疑。但揣测归揣测,真的突然直面真相,我还是给刺激得不轻。
那晚回家,瞧小白脸就是不顺眼,跟他别扭了一晚上。本来想把新发现当秘密武器先留着,但我哪是妖孽的对手,他连哄带套加威吓,我就憋不住露底了。
不过,他小样不得不也招了!他招供,当初样碟丢失,确实是他下的套,和榔头里应外合干的。他没想到榔头没舍得扔掉包,把包送他舅舅去了。
既然说开了,我自然向他质疑从前那六百万赔款。
一直风平浪静,我和他起居就比较随意,一般第二天早上要赶通告,我们就住他家。反之,就住我家。那晚,我在他家住。
飞耀的卧室附带衣帽间,和他办公室情况一样,暗藏保险箱。但是,我很兴奋地发觉,再精明的人也有百密一疏。至少,在保险箱设在衣帽间里不太高明。
我真不是有心偷窥保险箱密码的,当时,我已经背过身,主动回避了,但明晃晃的镜子里,他的举动一清二楚。
那晚,飞耀从保险箱里拿了他和公司的经纪合约给我看。
知道他和瑞宇的经纪约肯定特殊,但没想到有那么特殊。从合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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