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蚂蚁》第2章


挺有力的。我喜欢跟你做爱,怎么样,想不想把被子一直留在我这儿?”
对于张朋的要约我感到很惊讶,毕竟我不是什么外表特出色的男人,从没想过他会看上我,更别提他会说出这有如同居的话。想了想,我回道,“你不知道,这条被子挺自私的,要是留在了一个地方,它就不允许在那个地方见到别的被子,会打架的。”
张朋听了呵呵笑,他说,“放心吧,我这床不太,冬天多加一条被子足够了。”
对他的直接我仍是犹豫,我又问,“那到了春天呢?多出来的被子怎么办,扔了吗?”
张朋伸出手拉扯我两边的耳朵,眼里的笑意更浓了,“你想的还真远,几个月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说不定那条会打架的被子自己先跑了也不一定啊。”
“说的也是……”
“暂时先留在这儿吧,我听说今年的冬天要比去年冷,晚上有个人帮忙暖床总比一个人睡要好得多吧?”
又想了一会儿后,我终于点了点头。
的确,冬天的晚上有个人帮忙暖床比一个人睡要好得多了。
我在张朋那儿留了下来,没想到一留就是近三年。熟悉后才了解到,原来我们合得来的不只是身体。我们爱看同一类型的电影、我们都爱穿宽松休闲的衣裤,我们喜爱宠物,特别是可爱的狗崽子,我们睡觉的时候还都喜欢翘起一条腿搁在另一人的肚子上。张朋是“四高”青年,身材高、学历高、收入高、品位高。我比他低了两等,暂无收入不说,品位也差他很远。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常想,哪天他要是遇到比我更好的男人会不会跑掉?张朋却说,他觉得这样挺好,就是因为我比他低了两等,他才能稳稳当当的做家里的主子。
这将近三年的光阴里,我们经历了爱情的风风雨雨,虽然现在平淡了下来,但是感觉依然甜蜜。生活本该是平淡而有味的不是吗?
我以为跟张朋在一起会很久很久,直到我们中的某个人先步入天堂的大门为止,“同志不长久”的诳论也将由我们来打破,但是我错了,在我失业的这两个月里,张朋变了。起初他很关心我,帮我留意着报纸、网站上的就业新闻,总是笑着鼓励我说,“试试这份工作吧,你能行。”然而到现在他已经不闻不问了。
一个月前张朋下班后的外出变的频繁起来,好几个晚上他都没有回家吃饭。从家里出去的时候他也总要换上一套较好衣服,照一番镜子才出门。我问他去哪儿,他的回答不是去同事那里就是加班。他推脱的表情告诉我,他是在敷衍我。
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问他,要是我一直找不到工作这么办?他翻过身,背着我说,“那就喝西北风呗。”其实,我想听的是,“没关系,慢慢来,总有一天会找到的。”或者是“傻瓜,还有我呢,饿不死你就是了。”等等听了能让我心里变暖的话。
又过了半个月,一天我偶然在时代广场遇到石季,他是我在G吧认识多年的朋友,大嘴巴,有副热心肠,爱情却总是不顺利。看到我,他乐呵呵的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张嘴就口无遮拦的对我说,“小子,跟你男人分手了吗?”
我跟张朋已经好久没去过酒吧了,想了想,我逗他道,“分了。怎么,你有好对象要给我介绍?”
“什么时候的事儿啊?”石季略有所思的问道。
“恩……就前几天的事儿,我正伤心着呢。”我皱起眉头,装出一副可怜相。
石季叹口气,接着说出来的话让我原本平静的心止不住的猛烈颤抖。他说,“我早猜到你俩拜拜了,前几天我还看见他从一辆大奔上下来呢,旁边的男人还挺帅。我当时还想这小子该不是在外面搞外遇吧,要不就是跟你分了找了个新朋友,没想到还真被我给猜中了一条。哥们儿,别伤心,我现在手头上没什么好货色,等有了好男人一定头一个就介绍给你……”
石季接下去又说了些什么我没听见,脑中只不断重复着“他从一辆大奔上下来,旁边的男人还挺帅”这句话。怏怏的回到家,看着一室的冷清,我抬手看了一下手表,时间已经快七点了。今天他又不回来吃饭了吧,会不会是跟石季口中那个开大奔的男人在一起呢?
猜疑是一切矛盾的源头,从我怀疑张朋跟别的男人来往时起,我就不向以前那么信任他了。我观察他的言行举止,留意他跟别人讲手机时的对话,还将他未洗的衣服从洗衣机里翻出来灵犬似的左闻右问。虽然我找不到他背叛我的证据,但是他望着我背影时的若有所思,他经常接到的同一个男人的电话,一个月来他对我在那方面没有任何要求的反常行为都在告诉我,八九不离十,他是背叛我了。
为什么?因为我丢了工作吗?因为我没有钱,没有车吗?
我没想到惨淡的现实来的如此之快,跑了一天到处投简历的我在累的不行的情况下回到家,才要进门,赫然就见到了门口的两双鞋。呆了半晌后,我明白了。
苦笑,原本我还打算舒服的洗个澡,大睡一觉呢,现在看来是没这个可能了。
十二月的夜风在我耳边吹过,身体瑟缩了一下,很冷。宽敞的马路上除了我之外没有其他行人,我觉得有些寂寞。
从家里跑出来到现在,我已经晃了五个多小时了,兜里的二十块钱一分没少。不是我不想把它花掉,路边的自动贩卖机、羊肉串、牛肉串、拉面……许多便宜的小吃一直在诱惑着我可怜的肚子。可是,这是我目前仅有的钱,一旦花了就没了,我不舍得。
一辆辆私家车打着耀眼的前灯夹杂着冷风不时从我眼前呼啸着飞驰而过。我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都他妈是有钱人呢,就属我最穷。”
看看黑色的天,再看看黑色的地,我盘算着今晚要去哪里落脚。
脑中跳过几个人,最后目标落在了夏雨身上。她,是我的妹妹。
叹口气,我看了看周围,从学院路到北太平庄还得走一阵子呢,我真是天生的劳苦命。
“嘿!帅哥,蹦迪去啊?”一辆黑色凌志突然窜到我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一颗红色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对着我大声叫道。
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拦住我的是个时髦青年。
红毛眼神迷蒙的望着我,脸颊红红,嘴角带笑。
我看了他两眼,又回头看了看他车子驶过来的路线,最后判断此人是个醉鬼。
绕过他的车,我继续朝前走去。
到夏雨那里估计要一点了吧,这个时候去找她但愿不会被骂死。
“喂!跟你说话呢,哥们儿请客,你快上车啊。”
果然是个醉鬼,还醉的不清。随便邀请不认识的陌生人上车他就不怕正好遇上个歹人把他给劫了吗?还是说,他看准了我是良好市民?
我加快脚步朝前走,对他的话只当没有听见。
身後,开车门关车门的声音响起,随后凌乱的脚步声向我赶来。我回头,正是那个红毛。
“你要干吗?”
在与红毛距离一公尺的地方,我开口问道。
“你这人真别扭,找你玩怎么也不给我个面子?”红毛半睁半迷着眼睛说道。
我看着他那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下来的身子,很惊讶就他这副德性开车怎么没出交通事故?
“哥们儿,我不认识你。”
“不认识?”红毛一脸惊讶。他挺起弯着的背,拼命睁大眼睛上上下下、前後左右将我看了三遍,“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我是辣椒啊!”
听他自报家门,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认识你,咱们不是同一科的,我是洋葱。”
“啊?”叫辣椒的红毛侧着耳朵,身体跌跌冲冲的向我靠过来。
“洋葱?你是洋葱?”
没等我回答红毛这个既可爱又可笑的提问,他突然“嘭”的一声闷响,倒在了我的面前。
“喂,喂,你怎么了?”
喊了两声,脚边的人没有反应。
我翻了翻眼皮,心想,这家伙该不会是急性酒精中毒了吧。
用开了口的皮鞋轻轻踢了踢红毛的肩膀,他还是没有反应。
看看四周,我无奈的蹲下身子,将红毛用力翻了过来。
“喂,你死了吗?”
红毛突然睁大眼睛,一把抱住我大声嚷了起来,“说,你为什么不要我,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天上地下能有几个?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他妈就差对你掏心掏肺了,你还想怎么着?为什么不要我?你他妈为什么不要我?”
胸口的衬衫很快就被染湿了,我惊讶的看着在我怀里突然大哭起来的陌生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
他……也被甩了?
望向不远处那辆还亮着灯的高级轿车,我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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