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生涯四十年》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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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人都能比电影明星更引起轰动。”黑格写信给他的父母说,“只有玛格丽特公主或邱吉尔先生才能引起这样的兴趣。”
这的确是一个著名的审判。
总检察长哈特里·肖克拉斯爵士亲自领导起诉,并由一位未来的大法官戴维德·马斯韦尔·怀费爵士(后来是基罗墨勋爵)进行辩护。(“我非常高兴看见我们请到老马克西”,黑格从监狱里写信出来说“他不是蠢人”)。法官是81岁的特雷瓦斯·汉弗雷斯爵士,因对出现在他的法庭上的任何精神病学鉴定人冷淡而出名。
对黑格来说,这是终审法庭审判。7月18日案件起诉开始时,法庭里里外外挤得水泄不通。审判在传唤33个证人以后,于同一天结束。因为只有4个人受到盘诘。马斯韦尔·怀费没有向我提出问题,对海伦·梅奥小姐也没有。结果在我们回家之前他仍有时间作辩护讲演。怀费先生说他打算只叫一个证人耶罗里斯大夫,并说要是被告不是精神病,他将要求陪审团判罪。
在黑格的律师请求下,三位著名的伦敦精神病学家检查了黑格。两个报告使辩护律师大失所望。第三个是卓越的、受到广泛尊敬的、拥有许多学位和荣誉的、具有最高学术地位和权威的耶罗里斯大夫。他讲得很长,而且渊博地谈到黑格的妄想狂,但不能说他认为被告是麦克·纳汀法则下的精神错乱患者。
“同时是否可以说,”马斯韦尔·怀费结束他的审查时说,“对他当时是否认识到那是错误的,你不准备发表意见吧?”
“是那样。”
在盘诘时,总检察长逼着他发表意见,最后他说:
“如果你说‘按法律是可以处罚的’,而不是说‘错误’,我就会回答‘是的’。”耶罗里斯提出。
“该受法律惩罚的,按我们国家的法律讲不就是错误的?”
“对,我认为他知道这点。”
当然,对黑格所有的凶杀案,包括一个他因而受审的案件,有一个完全合理的解释——凶杀是他的职业。从杀死麦克·史温斯一家所获得的利益超过4000英镑,而消灭了汉德森夫妇却捞到了两倍这样数目的钱。他没有期望会从迪肯夫人这里得到那么多的钱,但是他欠了债,至少可以从珠宝(100英镑)和波斯羔羊皮大衣(50英镑)获得一个喘息的时间。
皇家律师有自己的鉴定人在法庭,准备驳回耶罗里斯,但没有必要反驳。陪审团只花18分钟就确定了自己的意见:黑格有罪,精神健全。结果他在旺兹沃斯监狱被处绞刑。
这个案子在医学界和科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兴趣,并对用硫酸来完全破坏尸体的可能性表示相当大的怀疑。较为结实的骨头,如盆骨和股骨能否抵抗破坏?霍尔登的副手杜鲁费特大夫作了大量的实验来澄清这件事。他发现截肢的人脚4小时内完全溶解,但剥掉肉的新鲜绵羊腿骨需要4天。重要的因素是硫酸和身体中的水分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热。骨骼完全溶解,但脂肪却甚至对热酸也有抵抗力。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迪肯夫人很肥胖,因为这些证据的保存是靠脂肪膜的保护作用。
但是黑格太没有耐性了。另一个实验显示制造假牙托的丙烯酸树脂如果浸泡在硫酸里三个星期也会完全分解。不需要在桶里浸泡更长的时间,这些以及其他一些证据都会继续在酸渣里分解,因为我们检查时,这些酸渣仍然酸性很强。卡特伯特局长认为不到一个月我们这些证据的大部分将会消失。很显然,从我们的消化实验可以看出,胆石即使留在仓库前面的场地经过数年,也仍然可以证明是人类的胆石。但我不喜欢只根据两三个胆石和一些身体脂肪而作个人识别。
(伍新尧 郭景元)
16.是谁杀死了琼·伍特豪斯?
在盖氏医院或牛津大学,当我向医学生讲课时,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我常常顺口说,“喂,这些年来我交往过一大批妓女。”学生们哄堂大笑,而我微微一笑就转入主题。
这些可怜的女孩子完全明白她们与形形色色的男人随便勾搭上的危险性。虽然收入相当高,但她们得到的对待是粗暴的,常常被凶狠地抓着脖子,被掐得半死,挨拳打脚踢,遭受可怕的“色情”咬伤,有时他们就死于这种暴力。
我国上上下下每个法医病理学家,每个刑侦队,在他们的档案中都有一些性犯罪凶杀案——有些是妓女,有些是品德良好的姑娘——未能破案。因为案犯是偶然碰到的,不大象常见的膘客,不是一个定期来访者或交际圈的一员。只有当罪犯是属“联邦关系部(CRO)”的人而且在伦敦警察厅的档案中按有指印时,遗留在鞋子或拎包上的指纹才有用处;但即便那样,嫌疑犯往往抗辩说他不是在那里的唯一的人——至少不是最后与受害者在一起的人。
1945年我奉命参加维多利亚车站附近的一宗案件的检查。那是一个妓女被长袜勒死,她曾与凶犯搏斗,撕下那个男人衬衣的一点纤维,残留在她的被撕裂了的指甲缝里。在啤酒瓶和浴室脸盆上还发现许多指纹。指甲缝里的纤维其质地和颜色同美国空军人员穿的衬衣一致。查对了当天不值勤的4000名美国空军人员的服役卡指印,其中有9名与死者房间里发现的指纹相符。可见当夜至少有9个人与那个妓女鬼混过。他们都承认。但没有一个人承认自己是“最后离开的人”或勒死那个女孩。没有起诉,因为不能确定谁该受谴责;而且这是战争时期,那些训练有素的战斗人员对欧洲的事端至关重要。在那时刻,这比追求任何别的正义显得重要多了。
一个更为有兴趣的案子是琼·伍特豪斯被杀案。琼是一个正派的青年妇女,在萨西克斯郡窝辛市附近的阿郎狄尔城堡的庭园里被奸杀。发现尸体时几乎是赤身裸体,但她的衣服完全不是性暴行案件那样被撕下,而是整齐地折好堆在一件雨衣上,衣服上面还放着一个拎包和人造珍珠项圈,这些是这个有名的悬案中不可思议的事实之一。
琼·伍特豪斯,27岁,是伦敦中央图书馆管理员,住在基督教女青年会招待所。她的父亲是个鳏夫,住在约克郡巴斯勒。她准备同父亲一起过1948年8月公假日的周末。7月31日即星期六早上8点30分动身,带着拎包和旅行箱。动身前,她告诉同房伙伴,打算去巴斯勒。但她不是北上而是坐火车到南方海滨。中午12点左右,她的旅行箱在瓦辛车站的行李寄存处保管过:在她的拎包裹发现行李寄存处的票据,但没有来回火车票。她没有受到抢劫。有两个人说看见她独自一个人在阿郎狄尔村,在那里很可能买了那瓶后来发现在她身边的麦汁。在她身边还发现一片安眠药包在信封里。
琼的尸体没有埋掉,甚至也没有盖上柴草,仅仅被陡斜山坡高处的灌木丛所掩蔽。离附近的道路有一段距离。这个地点虽然偏僻,太阳却照得到。尸体被一个阿郎狄尔村的房屋粉刷工人汤姆·斯特尔维尔发现,那时是8月10日,第二天,由我作尸体解剖,估计她死于8至10天前。当时我不敢太肯定,但在她的拎包裹发现一张7月31日的报纸,所以这个估计大致是正确的。
很可能是在仰卧时被扼杀的。她的喉头两侧肌肉组织有典型的“指尖型”出血。舌骨的右上角新鲜骨折。肺和整个心脏有明显的窒息征象。头皮、脊柱和臀部较小的皮下出血,说明扼杀她时压着她的背。
尸体脸朝上背朝下,伸直横躺在山坡上,双腿合拢,身上只穿戴着粉红色的连裤衬衣、乳罩。弹性吊袜带完好地连在长裤上,还有凉鞋。连裤衬衣和乳罩缠在一起,好象是尸体从披上滑落,最后才落到她现在所躺的地方。长袜已撕破,其下的皮肤擦破。连裤衬衣在两腿分叉处原有两个钮扣,其中一个已脱落,线被扯断,但扯断多久则不易确定,另一个钮扣还扣紧。
琼的衣服叠得很整齐地放在离尸体12码远的几棵树根上,通过山坡的峡谷可以看到。衣服旁边的一些树干的低下部位有新近的撞擦痕,我想可能是滑行时鞋子撞擦成的,也许是在抵抗攻击或在搏斗时逃下坡时造成的。从放衣服地点有一条笔直的踩踏痕迹,终止于尸体所在处。如果她是沿着这一条踩成的路被追赶下来的,那她很可能是在这里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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