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男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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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爸的话,去台湾读大学对你有好处。”夏爸强调。
“爸,不读大学也可以做很成功的人,像大发明家爱迪生。”绿蒂强词夺理。
“我不指望你很成功,我只希望你读一所好大学。”
“我不要,台湾那么远,要见你一面好难,我不想离开你。”
“多带些照片去,想念爸爸的时候就拿起来看。”
“爸你好狠心,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居然要赶我走。”绿蒂异常激动。
“孩子,你难道还不明白,明天夫人要跟我谈什么吗?”夏爸眼眶里泪光闪动。
绿蒂跳下床,从书桌上的面纸盒里抽出卫生纸递给爸爸。
“人老了,睫毛掉得快,砂子容易跑进眼里。”夏爸腼腆地说。
“夫人要赶我走吗?”绿蒂身子不由地颤了一下。
“暂时的。”夏爸点头。
“那我什么时候能回来看你?”
“等你考上大学,以后每年寒暑假你都可以回城堡。”
“一年?”绿蒂仿佛听到心脏碎掉的声音。
绿蒂难受地望着窗外,曼妙的音乐越来越小声了,舞会即将结束,她的爱情也即将幻灭。她好不甘心,如果就这样远赴他乡读书,路易怎么会知道在城堡中,曾经有一个叫绿蒂深爱他的女孩……
不行,她必需向他告别,她不想不告而别,她要让他明白她的心意。
趁着爸爸送一些喝醉酒不能开车的客人回去时,她决定先溜到厨房喝一杯酒增加胆量,然后到主屋,路易的房间。最起码,她要把初吻毫无保留地献给路易。
在美国,即使又又丑又戴牙托的十六岁少女至少都有亲嘴的勇气和经验。
尤其是像绿蒂这样炙手可热的美女,能守住防线不被狼吻,根本是天方夜谭。
但绿带做到了,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心爱的路易。
路易、路易……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路易。
夏爸拍了拍女儿的肩膀说:“只要你好好读书,一年很快就会过去的。”
“我会的,我会用读书来止伤养息。”绿蒂脱口而出。
“绿蒂,爸是为你好,你以后会感谢爸爸的。”夏爸不安的说。
“爸你别担心,我知道你爱我,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以爱我为出发点。”
“你不气爸爸逼你去台湾?”
“不,我会好好读书的,不让你失望。”绿蒂强忍着悲伤。
“答应我,至少一星期写一封信给我,让我安心。”夏爸期望道。
“我会的。”绿蒂甜笑如花地说:“爸,时间不早了,你快去忙你的事。”
在此同时,主屋书房里,宋常邑站在他父亲肖像前。
一有生意灵感时,他就会向在天国的父亲诉说他的计划,并希望父亲安心,从父亲手上流失的财产,不仅统统回到宋家,而且更胜过去任何时光富有。
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父亲在晚年的时候投资失败,再加上乐善好施的习惯,使得宋家几乎要宣布破产,若不是他咬着牙扛下重担,城堡早就落入别人之手,正是因为这庞大的兴亡压力,使他成为令人敬畏的酷男人。
身后的门剥剥地响起,宋常邑回身走向一旁的法国沙发,他向来喜欢这种精雕细琢的家私,有王者之风,而且坐起来很舒服,对他等一会的谈判相当有利。
他坐定后才说:“进来。”
“你要的。”路易带了一瓶香槟酒进来,但他知道他被叫来绝不只是送酒而且。
“如果你不忙的话,我们聊一聊。”宋常邑拍了拍身边的空位。
“好,我来开酒。”路易自告奋勇,和酷男人说话,不喝点酒壮胆是不行的。
路易很有技巧地将瓶口封线拆开,以布巾包住,右手拇指压住软木塞,并用手掌轻轻转动瓶身,再以左手拇指轻推,瓶盖发出好听的声响,但酒液没有四溢,所有的动作都十分优雅,连宋常邑看了都自叹弗如。
接着路易走到酒柜前,宋爸爸喜欢在书房品尝美酒,不过来常邑完全没遗传到这种雅兴。他打开下面的橡木框,从里出取出两只高脚杯,倒香槟时也非常熟练,泡沫到杯内一半时停止,等泡沫消失以后再倒一次,看得出来他是个泡妞高手。
关于这点,宋常邑非常清楚,从信用卡帐单上就可得知。
“如果有开香槟比赛,你拿第一名没问题。”宋常邑说。
“你过奖了。”路易傻笑,他听不出这句话是赞美?抑是挖苦?
“路易,“宋常邑接过酒杯,吸了一口问:“我想知道你对将来有何打算。”
“我计划先找一间律师事务所,吸取五年经验,然后再去当某个议员的助理,熬个四到五年,最后自己出来竞选议员,服务人群。”
“这是个很不错的抱负。”宋常邑话锋一转:“你找到事务所了?”
“还没有。”路易难为情地说:“我的毕业成绩不是很理想,目前还没有人要用我。”
以他学科拿乙的成绩而言,他得承认他有点好高骛远。
“你觉得康恩莱律师事务所如何?”
“他们不可能要我的。”路易连作梦都不敢想。
“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们不敢不录用你。”宋常邑庄严的说。
“汤玛斯,我想靠自己努力……”路易想的话被宋常邑的手势打断。
“路易,你觉得这瓶香槟怎样?”宋常邑高举酒杯,表面上像在研研香槟,其实他是从晶莹的杯壁观察路易对他的权威做何种反应?
“我们不是在谈工作嘛,怎么转到这上面?”路易坐立不安。
“别急,你先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宋常邑不温不火。
“很好喝,是我最爱喝的牌子。”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常用这种酒招待美女。”
路易无力地点头,他觉得自己好像实验室里的白鼠,找不到安刍感。
“它一瓶要五百元。”宋常邑自嘲地说:“是美全,不是日币。”
“我不知道它这么贵!”路易屈服地说:“我想康恩菜应该满适合我的。”
直到今天他才明白,在城堡内汤玛斯就像上帝一样,主宰了所有人的命运。以前汤玛斯从不过问他的事,但这不表示他不受管辖,他晓得父母留给他的钱菲薄,而让他过挥霍日子的是汤玛斯,现在该是还债的时候了。
汤玛斯虽然没有明讲,可是他知道汤玛斯是个恩怨分明的酷男人,一定会用暗示的字眼,要他用一生报恩。
路易叹了叹,沉重地走到酒柜前,为自己倒了一杯又辛又辣的威士忌。
他真希望一杯下肚后就醉倒,可是他连一口饮尽的勇气都没有。
在酷男人面前,谁敢不乖乖地!
宋常邑开门见山说:“你有没有想过,伟大政治家的妻子该是怎么样的女人?”
“我现在才二十三岁,没想到十年以后的事。”路易悠着气说。
“我有一个很适合你的好人选。”宋常邑直率地说。
“你要改行当媒人?”路易开玩笑,只是为了减低压力。
“我要你自己想办法追到她。”来常邑虽然身在美国,但没有美国时间搞飞机。
“她是谁?”
“铃木黛黛小姐。”
“她是日本人!”路易拉高音阶,半是惊讶半是好奇。
他交过很多女肌友,比起立志玩遍世界女人的色男人家常激,他只算小巫见大巫,目前为止他没交过日本女人,只知道日本女人和寿司一样大大出名,他听说日本女人温柔可爱,把男人当天皇服侍,他很想感受一下做皇帝的滋味。
不过,汤玛斯绝不会无缘无故地要他追求女人,汤玛斯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而且这个目的和钱脱不了关系,那个叫铃木黛黛的日本女人,肯定大有来头,才会让汤玛斯垂涎三尺。
宋常邑自若地说:“娶个日本老婆,证明你没有种族歧视,会让你受人爱戴。”
“她会给你带来了多少麦克?”
“是给我们,她背后的财富足以支持你竞选无数次的花费。”
路易最痛恨他这种视钱如命的态度,本来他很敬佩汤玛斯赚钱的本领,直到他看到成千上万的人因酷男人而失业游行,他才恍然大悟。钱不是万能的,汤玛斯也不是。他反抗地说:“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我拒绝做你的摇钱树。”
“看到她后你再拒绝我也不迟。”宋常邑语带玄机地说:“不过你如果真的放弃她,那你就是个大笨蛋。”
路易气冲冲地走出书房后,三分钟不到,宋夫人门没敲就闯进书房,眼睛瞪得像要吃人的母老虎,不快地问:“你知道路易为什么气呼呼地开车出走吗?”
“晚上抱个美女睡觉就没事了。”宋常邑耸肩,连说笑话他都是一样严肃。
“不要跟我打马虎眼,我问你,你跟他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我要他去追求铃木黛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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