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海洋》第12章


他并没有接。
拨给他的第一通电话,他就失约了。
我没有留言,疲惫地挂断了,所以我也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接了,我又会对他说什么。
我把头埋在抱忱里。脑子完全放空,任由自己沈入梦乡。
今天,我真的是太累了。
那一天晚上,我睡得并不安稳,梦中始终缠绕着一句话~~
我会在另一头等妳,妳永远不会是孤单的。
那天之后,程予默并没有再来找我。
我饭照吃、书照读、觉照睡~~童圣阳依然是我的男友,地球依然在转动·很多事情都没变。
或者说,很多事情我已经学会不去多想,刻意让自己遗忘。
放寒假时,我让童圣阳陪我回台北去,正式将他介绍给家里的人。
虽然那个地方,并不让我有“家”的感觉,但十多年的养育之恩是抹杀不了的,我们的交往必须有他们的认可。
叔叔的祝福,我得到了。
婶婶呢?她根本懒得理会我和谁交往,只要我不出现碍到她的眼就好。
予洁‥‥我懒得理她怎么想。
而程予默,他是早知道的,晚上吃过饭,和我在庭院独处时,说的还是那句话。“让自己快乐,他要是对妳不好,就来告诉我。”
其实,我和他的交集并不多,生日那晚之后,就更加少得可怜了。
再加上后来我回台北的次数也愈来愈少,难得回去一趟,他也未必在家,有时三、五个月见不上一次面都是常有的事。
他送我的那支手机,每个月都要缴月租费的,但是我从来没收到过帐单,想必是寄到台北,他帮我缴了。
我提过要他把地址改到我住的地方,他只是淡淡地说:“反正我也要缴,就顺道。填永久地址,不用老是改来改去。”
虽然,我从没用那支电话打给他,而他也没打过这支电话给我‥电话簿里新增的号码愈来愈多,他的名字始终停在首位,我不打,却任它占着最显眼的位置。
在南下求学之前,他曾陪我到邮局去开户,我当然不肯。
坚持外宿的是我,说不用家里一毛钱的也是我,那是骨气问题。
但他回我:“妳是要死守妳那没必要的倔强,还是想好好去读妳的中山大学?”
这是威胁,也是他答应帮我说服叔叔、婶婶的交换条件。
因为他说,既然要读书,就全心全意去当个大学生,认真上课,否则,别想叔叔会放心让我只身在外。
所以我妥协,听了他的话,当个无后顾之忧的学生,每学期亮眼的成绩,是我对他的坚持的回报。
直到有一回,叔叔无意间问我,一个人在外头的生活有问题吗?别让自己累到了,家里真的不缺我这一点开销‥.
我才恍然发觉,那根本不是叔叔的意思!
所以这几学期的学费,以及每个月固定汇入帐户里的生活开销,也不是叔叔交代他做的!
这件事,不只我,他连叔叔、婶婶都瞒了。
我不得不想,他是不是用了这个方法,才让婶婶没有刁难的就让我走?
那叔叔呢?
“予默说,待在这个家里,妳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如果我真的为妳好,就放妳海阔天空的去飞,所以我才会点头。是他让我顿悟,妳能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原来如此:所以他一向只问我:“妳快不快乐?”
那不只是说服叔叔,他也坚定认为,能让我快乐,比什么都重要‥那晚,离开叔叔书房后,我敲下他的房门。
他正在赶毕业论文。
也不管他会不会一头雾水,我迎面就拋去一句:“程予默,你快乐吗?!”
他果然呆了一下‥看着我眼角眉梢的笑意,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回我:“快乐。”
“嗯,很好。我们都要快乐喔!”我笑笑地说完,又关上了房门离开。
是的,我们都要快乐。
虽然感情路上,我们没有缘分携手共度,但起码现在我明白,他一直像兄长般的关怀我、给我温暖,我是不该有怨怒或遗憾的。
我希望他也快乐,和宋可薇幸福甜蜜、无风无雨的相爱到老,我会真心的祝福他,就如同他成全我的快乐的心情一样升大三后,我在课余兼了几个家教。
程予默是不是仍然固定每个月汇来生活费,我并不清楚,因为我再也没去动用它,我连存折里的数字是几位数都没概念。
我每天来回奔波在家教、学校之间,偶尔写写东西抒发情绪,赚点稿费,再加上童圣阳老是抱怨我陪他的时间太少,回台北的次数相对的就更少了。
在那里,我并没有太多的眷恋,没有人会希望看到我的,而我也不想回去挑动战争,只除了固定打通电话给叔叔表达关心,同时报告近况。
演变到现在,几乎只有逢年过节,以及寒暑假才会回去一趟。
台北那个家对我来说,感觉已经很遥远了。
童圣阳说,我缺乏恋爱的热情,老是在状况外,所以,身为我亲爱男友的他。有那个责任与义务帮我导入正轨。
例如他常对我露出想直接拿花瓶砸我头的表情,但是他不敢真的砸烂我的头,所以只好很想死地拍自己的头。
“厚~~妳是我的女朋友了也!哪有人男女朋友逛街,会隔一条万里长城的?”
“不是啊,天气热嘛…”搂太近会流汗。
不骗你,高雄的夏天真的会热到你想杀人!上次陪那个不知说他浪漫,还是骂他疯子的童圣阳去海边谈情说爱,结果谈到什么情、说了什么爱,我一概没印象,只记得自己晒到快脱掉一层皮。
又例如,他常抗议。“人家男女朋友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妳却老放我自生自灭,都不会想我哦?”
我承认我没什么诗情画意的天分,这场恋爱我谈得太被动。
或许是自小生长的环境,造成我的早熟,我已经没什么少女该有的烂漫情怀了,我知道他是我的男友,他宠着我、守候着我,这样就够了,未必要天天见面,缠得像连体婴。
但是他坚持就是要难分难舍,时时缠腻在一起才像男女朋友啊!
所以就算我们都忙得分身乏术,他还是会窝到我的住处,一边赶报告、一边忙里抽空,看着我傻笑。
我知道他很爱我,这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用心的男人了,所以我也告诉自己,这辈子是认定他了。
有时晚了,他会在我这里过夜,楼着我的腰,耍赖地说要和我同床共枕。
“你少来,我旁边这个位置,是要留给我未来老公的。”
“那不就是我吗?”他笑得更无赖。
“说得真好听,你娶我了吗?”我回他白眼。
“我向妳求过婚啦,是妳自己不答应的。”呼冤就算了,干么还一副冷宫弃妇的哀怨样?想鞭苔我的良心啊?
“拜托,我才几岁?现在就要我嫁你?想得真美。”
最后,他还是被我赶去睡地板。
我不是不懂他的暗示,交往三年多,有哪一对男女朋友会像我们这样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再多就没了,以现今性泛滥的程度,国中生都没我们纯情。
他这男友当得很委屈,我也知道。可是感觉不对啊,我现在是为生活操劳奔波的苦命小女子,哪有心思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
何况,当初离家时,我亲口承诺会洁身自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到时文凭没拿到,反而挺着肚子里那颗球回去,要我怎么见人?
想得太多,哪还有心情?
童圣阳也很有风度,并不会勉强我,只是笑笑地说:“没关系,革命尚未成功,圣阳仍需努力,我一定要拿我的魅力,来挑战妳那气死人的理性,而且发誓非成功不可!”
“还革命例!到时要真让你革出一条小命来,看你怎么办!”
“哪有怎么办?就结婚啊!看妳还有没有借口说不嫁我。”
说归说,不管他气氛营造得如何浪漫,我就是…很…理…智!
什么情人节、圣诞节、九月堕胎潮,对我来说都不具杀伤力,美酒烛光不会把我冲昏头,我没有意乱情迷,还会适时泼他一盆冷水,很奇怪吧?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和他的感情,我们依然稳定交往,这一交往就是四年。
我们对彼此都有信心,对未来也有了共识。
毕业之后,我并没有回台北,直接在高雄定居、找工作。
台北的生活步调太紧凑,总让我觉得心脏有点不堪负荷,不若南部带点清新的淳朴气息,读书的这四年,我已经爱上高雄的一草一木了。空闲时,沿着爱河散步,我喜欢这种悠闲的感觉。
对于我的决定,叔叔并没有反对。
但是童圣阳却想往台北跑。
他学的是信息管理,而台北有家知名的科技公司在招考程序设计师,他又好死不死的录取了:如果我留他,他还是会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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