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跟我说话》第171章


靳林琨:“……”
没法反驳。
虽然在其他事上两个家庭相差甚远,但没饭吃这一点是殊途同归的。
他只能给他们家小朋友做糖拌番茄。
就像于笙也想过,要是能早点认识靳林琨,就能把那群败类狠狠揍上一顿。
可他那个时候也还尖锐,有很多事还没能彻底想清楚,遇到什么都更倾向直接拿拳头解决。
要是遇上了甚至还要去糟蹋人家青训营的靳林琨,说不定也会手痒再把这个人直接揍上一顿。
“所以,没那么多如果。”
于笙呼了口气,扬起视线看他:“正好。”
正好就该是这个时候。
不早也不晚。
靳林琨低头,迎着小朋友眼底映出的明亮灯光,觉得自己心跳好像有点快。
先下手为强。
于笙没再纠结有没有证的问题,扳着他的肩膀,径直亲上去。
唇齿磕碰纠缠,力道比之前的都重。
靳林琨把人圈在臂间,吻上他的眼睛,一路向下,拿胸肩彻底裹住。
……
于笙发现先下手为强这句话好像不适合用在这种地方。
靳林琨这个人很过分,每次到了他快撑不住,用力咬着嘴唇忍回去的时候,就要凑上来亲他。
估计多半是因为看他不好意思咬。
呼吸急促得有点不稳,于笙绷了绷肩膀,没来得及再缓过一阵微栗,就被温热的掌心覆住后颈,不轻不重地揉了两下。
靳林琨圈着他,拥住小朋友脱力偎上来的□□肩背。
于笙阖着眼,睫尖像是沾了点潮气,摸索着找他的手:“哥。”
搀着疼痛的快感激得人隐约战栗,眼前跟着泛起白芒。
于笙察觉到有手掌圈上来,把他的手整个拢住,牢牢攥在了掌心。
……
靳林琨第二天清早起来的时候,于笙也跟着短暂地醒了一会儿。
昨晚折腾得太厉害,于笙眼睛都有点儿睁不开,撑着胳膊要坐起来,被靳林琨圈着按回去:“没事,再睡一会儿。”
大概是被阳光晃得不舒服,于笙蹙了蹙眉,又往他怀里埋进去。
靳林琨不太舍得起来,抱着人拍了一会儿,等着于笙重新睡熟,才轻手轻脚地拉上了遮光一层的窗帘。
于笙埋在枕头里,浓深眼睫鸦羽一样,细密温顺地覆在眼睑上。
靳林琨在床边坐了一阵,摸摸男朋友的额头,确认了没发热,又努力在记忆里翻了翻十来年前的往事。
小孩子忘性大,他因为没追到漂亮小朋友的事难受了一段时间,就又被新的事分散了精力,再后来连当时的情形也记得不算很清楚。
但随身带糖的习惯还是一直留了下来。
他不小心弄伤了人家,又后悔又着急的时候,比同龄人显然安静沉稳得多的男孩子捂着耳朵,告诉他一点都不疼,又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
藏在软乎乎的小手里,又放在他手心的那颗糖。
于笙在他身边睡着的时候会格外没防备,少了平时凌厉冷清的气势,短发下的眉眼就明显的温软下来。
还是当时那个小朋友。
睡得太晚,于笙八成懒得起来弄吃的,饿了又要胃疼。
靳林琨放轻动作起身,出门打算给男朋友做早饭,轻手轻脚绕过楼梯,先撞上了蹑手蹑脚上来的靳先生跟黎女士:“……”
“看看你们需不需要帮助。”
靳先生比儿子沉稳一些,扶了扶眼镜,邀请儿子一起去厨房探险:“来做三明治吗?”
除了于笙,靳林琨在家里的手艺已经能排到第二位。靳先生跟黎女士冒险动手,依然有不小的可能把厨房直接烧掉。
在看着靳先生把锡纸往微波炉里送的时候,靳林琨还是决定及时接手,阻止父母对自身的新一轮挑战。
“聚会上有不少人,有人认识小笙妈妈再婚的对象。”
黎女士帮儿子撕火鸡肉,不经意的跟他闲聊:“说是那个儿子后来被宠得很不争气,闯了不少祸,家里也跟着被拖累,最后举家回国了。”
于彦行原本还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后来生意也做得不顺,渐渐沉寂没了消息。
靳林琨对于笙那个生父印象很深,对于笙母亲的瞭解倒是不多,只知道她再婚的家庭里还有一个不比于笙小几岁的继子。
为了拿到出国资格,那个小子靠他们那个私立初中老师的运作,在一次大型英语演讲比赛里偷了于笙的稿子,但还是没能从于笙手里抢到冠军的奖杯。
只可惜她到最后大概也没能想明白,对她自己的儿子来说,重要的根本不是什么稿子和第一名。
黎女士没多说,把火鸡肉摆在面包片上,交给了儿子切酸黄瓜片的任务:“小笙呢?”
“在睡觉。”靳林琨笑了笑,“他用不着听这个。”
是他们亲手把于笙推出了家门,那么于笙接下来的人生当然也和他们不再有任何关系。
有些事永远都会是无解的,为人父母不需要考试,所以一定会有不够合格的家长和家庭。
实在没有出路的时候,就只能让自己更好。
好一点,更好一点,直到有能力挣脱泥潭。
于笙没有回头看的习惯,也没必要再被这些事情束缚。
……
倒是可以被别的束缚一下。
三明治做起来不困难,靳林琨把切好的酸黄瓜摆上去,又加了点洋葱生菜,挤上一层蜂蜜芥末酱送进烤箱:“妈,咱们家这边有教堂吗?”
黎女士扬眉:“你这么快就忍不住,要给小笙弹管风琴了吗?”
靳林琨微哑,揉揉鼻尖,点了下头:“算是吧。”
还记着男朋友昨晚关于“无证驾驶”的提问。靳林琨拧开烤箱的开关,嘴角还是跟着抬起来:“弹弹管风琴……妈,你们最近还有别的出游计划吗?”
马上要过年了,出游计划倒是没有。黎女士觉得儿子话里有话,没急着回答:“你又准备折腾什么?”
“不折腾。”
靳林琨笑了笑:“打算去领个证,你们喜欢我们穿什么色的西装?”
第116章 番外十
伦敦的教堂当然有不少。
雪稍微停得差不多的时候,于笙被靳林琨带出门,沿着泰晤士河散了散步。
总是弥漫着的潮湿雾气被短暂地压下来,午后的阳光照在新雪上,暖和的叫人有点犯困。
教堂在泰晤士河下游。
不太起眼,被雪松和桦树掩着,露出了个白色的尖顶。
雪地上还落了一群灰扑扑的信鸽。
“少喂点,据说这群鸽子在减肥。”
靳林琨要了一小把谷粒过来,给于笙倒在掌心:“不过我喂过几次,它们其实也不怎么吃……”
话音还没落,两只胖乎乎的球形鸽子已经扑过来,毫不客气地把他挤开,站在了于笙的手臂上。
靳林琨:“……”
在大学里也老是有这种情况。
和同学对两个人的敬畏程度成鲜明反比,明明他也显得很和蔼,但流浪猫永远都会围着他绕出个圈,一头扎在于笙脚边碰瓷小鱼干。
对其他人都很警惕,偏偏碰上于笙,甚至还可以毫无尊严地被揉肚子上的软毛。
靳林琨对这件事一直不太能理解,但靳先生就觉得挺正常:“你当时不也差不多是这样吗?”
靳林琨:“……”
虽然比起妻子反应慢一点,但靳先生总有一些超乎常人的直觉,经常会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关键。
就比如那场考试前,靳林琨为什么会去找于笙。
不是因为于笙曾经在网吧随手帮他,不光打了场架,还没怪他把啤酒喷了自己一身。
至少不全是。
于笙身上有种莫名的特质,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清楚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但就是叫人觉得能够全盘付出信任。
哪怕他什么都不说,就只是站在那儿。
哪怕男孩子从来都不肯示弱,见谁都冷淡,身上始终带着格外凌厉的清冷锋芒。
雪后觅食的地方不多,鸽群一传十十传百,一只接一只地凑过来。
于笙蹲在台阶边上,掌心的谷粒没多长时间就被抢了个空,放下手臂回头看他。
靳林琨觉得这种事还是要有原则:“不行,它们要减肥。”
“我看着,吃过的不给。”于笙抬头,“就一把。”
“……”靳林琨坚持原则:“没有了。”
于笙:“哥。”
靳林琨:“……”
小朋友应当确实能分得清哪只吃了哪只没吃。
靳林琨坚持了三秒钟原则,还是转回去又要了一把谷粒,给他倒在了掌心。
于笙眼里显出点笑影,接过谷粒,又给剩下的鸽群开了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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