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尘的泪珠》第4章


她真的感动了。
不是为了自助餐,不是为了“丽晶”这家豪华的饭店,而是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的心意。
看着盘子里堆的像小山般的精美佳肴,她竟一口也吃不下,拿着刀叉在发呆。
“吃不来吗?”沈烈问。
“你让我胃口全失!”
“我不知道自己这么不受欢迎!”
“不!你让我感动得吃不下东西。”她居然有些心酸的口吻。“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二十岁生日会和一个陌生人度过,这种感觉很奇怪。”
“你没有男朋友吗?”
“有!”她马上一副高傲、神圣不可欺的模样。“一堆!就因为太多了,所以我无法决定和哪一个人度过。”
沈烈不敢说自己已经完全的了解这个叫潘忆敏的小女生,但是他发誓他已经能慢慢的摸透她心里的想法和个性,包括她说话的方式。
“这么多的男朋友不怕应付不过来吗?”
“我一定得交这么多的男朋友,每一个负责我一科的作业,我最恨写那些作业了。”她吃了些沙拉,也许是她饿了,也许是“丽晶”的自助餐有它的独到之处,她似乎胃口大开。
“这算不算利用?”他问她。
“大家各取所需。”
“他们帮你写作业,你又必须付出些什么?”他有些冷酷的问。他不信他眼前这个像洋娃娃般的女生是这么的自私、现实,而且善于使唤别人。
就像他的——母亲!
“我帮他们介绍女朋友!”她生气地说:“思想不要那么肮脏,男朋友这三个字可以是很单纯、很友谊式、很普通的!”说着她更以一种脾睨的神情看他。“当然以你的年纪是不可能了解这些的,你不是我这个时代的人嘛!”
沈烈居然有些抱歉自己误会了她。
“我说声对不起行吗?”
“我不喜欢思想落伍又我龌龊的人。”
“我想我是真的不了解现在年轻人的想法。”
“你几岁?”她问道,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原谅他。
“三十九岁。”
“三十九?”她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你有没有像我一样大的小孩?天啊!如果你早一点结婚的话,我的年纪都可以当你的女儿了!”
“我还没有结婚。”
“三十九岁还没有结婚?”她天真的问道:“你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你一向这么大胆?”
“这是一个很实际而且很普通的问题。”
“我没有问题。”他郑重的回答她。
“真的?”她还是不信。
“你要我怎么证明?”他逗她。
“我——”想了下,她的脾气就来了。“干我屁事!你有没有问题是你家的事,是以后你老婆的事,我操个什么心!换话题!”
“你很霸道。”
“不,我不霸道,难道你认为我们应该继续这个话题吗?”她故作有礼的询问他。“有点好笑!我们才认识没多久!”
的确是认识没多久,但是沈烈却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他从来不觉得和异性相处是一件愉(奇*书*网。整*理*提*供)快的事。也许童年的悲剧给他的影响太深,但是和潘忆敏在一起却完全没有这种困难,他自在、愉快、生气勃勃,甚至充满了幽默感。
这是怎么回事?
见他没说话,她这个耐不住安静的人又问了。
“你是做什么的?”
“你猜猜看。”
“上班族!”她看看他,侧着头。
“你的答案太笼统了,上班族有很多种不同行业的。”他要试试她的眼光准不准。
“律师!”她自己马上摇摇头。“不!你看起来和潘忆辉不同,你过于冷漠、锐利,法官一看到你这样子就不想判你胜诉。”
“法官应该就事实去判断,而不是看律师这个人给人的感觉。”他笑了笑。“那个潘忆辉是谁?”
“我哥哥。”她漫不经心的答,又再仔细的打量他。“你也不像医生,你没有那种爱心和悲天悯人的气质,病人如果到了你手里,不会好过。”
“你认识很多医生?”
“我姐姐就是!”
“听起来你的兄姐颇不凡、颇有成就!”他淡淡的说:“你没有遗传到你的家族里的优良基因吗?三科不及格!你念的是什么高深的科目!”
“你在讽刺我!”她又变了脸。
“我只是好奇!”
“告诉你!”她气呼呼的。“我只是不喜欢念书,只是无法接受那种填鸭式的教育,事实上我非常的聪明,我的智商高得吓人!”
“多吓人?”他存心呕她。
“我没做过测验,不过一定很高。”她跋扈的看着他。“看我的反应和应对就知道,我看起来像笨小孩吗?一个人笨不笨只要看脸、看眼神就知道!”
沈烈在心里对自己说他被打败了,他这个“商界奇才”败在一个二十岁的小女生手里,他二十出头刚创业时,除了靠毅力、能力、肯拼、肯冲的精神之外,也要借助于自己的口才,但现在他发现自己说不过她,说不嬴她。
他真的老了吗?
他注视着她的眼睛、她的脸,如果她还叫笨的话,那天底下还有聪明的人吗?
“怎么样?我看起来笨笨的吗?”
“如果你笨,那天下的人都是猪了。”他恭维她。
果然她一副心花怒放的样子,小女生就是小女生。只是捧捧她,她就一副飘在云端般的模样,那么他可能还是有打败她的机会。
“算你有点水准,我再猜!”她一副不放弃的表情,“你绝不是公务员,更不可能替公家机关或政府做事,看你的穿着,你也不是小职员,我想你应该是某某大企业主管级的人物对不对?”
“差不多,很接近了。”
“我看人不会太离谱。”她自豪的说。
“小小年纪不简单!”
“所以我说我天资聪颖,机智过人。”她叉了块西瓜进口中,随意的瞄了下表。“天啊!快九点了!我最好在家里的人还没有发现之前回家,否则再来就是一个星期的禁足了。”
“我可以送你。”
“你当然要送,我的身上也没有坐计程车的钱。”
“我头一次觉得一个女孩子可以像你这样自然而且毫不矫情,没有心机又大方、自信。”
“很感谢你的赞美,但是——”她指了指表,做出了个杀头的表示。“我知道父母都疼我,但偶尔他们也得摆出做父母的架子,所以我不想让他们为难,最好在他们没发现前回去。”
他又笑了,他今晚的笑比他这前半生所笑的次数加起来都多,他拿起账单,潇洒的起身,看着潘忆敏又不甘心的再吃了块甜点,小女生的娇态表露无遗,第一次——第一次他的心中满是柔情。
这种感觉令他陌生却也震撼。
※※※
下了计程车,他陪她走到了家门口,他居然会产生一股依依不舍、不愿今晚就如此结束的感觉,他不喜欢这种可能会断了线,不可能再联络的结果,他想再见她的渴望居然如此之强烈,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怎样,今晚谢谢你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扭捏状。“害你花了不少钱。”
“值得!”
“有机会我再回请你!”
“你当然要回请我。”他缓缓而且正经八百的说。
他的话却让她叉起了腰,有些不爽的瞪着他。“你一点亏都不肯吃是不是?请了人就一定要别人也回请你?你知不知道学生都很穷,我自己买衣服的钱都不够了,你忍心让我再花一大笔请你吗?”
“原来你只是在说应酬话!”他恍然大悟。
“不!我是真心的,但是心有余力不足!”她无限委屈。“或着你肯等几年,等我以后成功了,赚了钱再请你,你说如何?”
“如果不成功呢?”
她又瞪着他。“眼睛睁大一点,看看你是在和谁说话,说不定有天我就买下你上班的那家公司,然后再叫你走路,回家去吃自己!”
沈烈这回笑出了声音,他被这个小女孩给迷住了,他一直认为台湾的女孩子呆板、言语乏味、没有内涵又乏善可陈,他现在知道错了。
“我想我怕了你了。”他服输的说。
“知道怕就为时未晚。”
“我所说的回请是你请我,但依然由我来付钱。”他洒脱的说:“我怎么忍心去花你要买衣服的钱呢?”
“我们真的还要再见面?”她有些怀疑。
“你不想?!”
潘忆敏的手指头摸着鼻子,一副沉思的表情,一会看看他,一会又兀自的陷入自己的沉思中,似乎在做什么抉择似的。
“你需要想这么久?”他居然会按捺不祝“你三十九了。”她说。
“当你的朋友太老?”
“还好啦!”她似乎很爽快的说:“就怕你嫌我这种小女生只会把衣服、化妆品、跳舞、男生挂在嘴边,没有水准又没有文化,而且万一引起你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