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尘的泪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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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辛苦的弄了一桌子的菜,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的洗洗碗,你不要和我抢。”周依婵一副非洗不可的样子。
“我洗碗的方式和别人不同。”潘忆敏要抢回菜瓜布。“我有洁癖,别人洗的碗我不放心。”
“那你在旁边看着我洗好了。”
“我——”,潘忆敏的脑筋转着。“依婵姐!不然我们都别洗,到客厅和他们一块聊天,这些碗反正明天早上再洗也不会太迟。”
“我真的很想洗。”
“我真的很不想让你洗。”潘忆敏苦着一张脸。
周依婵扑哧的一笑。“你嘴巴上叫我依婵姐,但是心里还是把我当客人,不要想和我辩,如果不当我是客人就让我把碗洗了。”
“你不愧是个了不起的律师!”
“听说你哥也是律师。”
“对!”潘忆敏点头。“不过他比你好说服多了,这样吧!你负责洗,我来冲并且擦干,我们两个人分工合作,这总可以了吧?”
“当然好。”周依婵于是开始放洗碗精,非常利落的洗起碗。
“哇!你不象是千金小姐的手嘛!以前我每次洗碗不是打破盘子就是打破碗,笨手笨脚的,我妈就说我是千金小姐的命,做不了家事,但是看你一副女强人的模样,没想到洗起碗也不含糊。”
“谁叫我有一段艰辛的过去。”周依婵悠悠的一句,“我曾经一个晚上洗过几百个盘子,洗得手都起水泡,像是脱了水的梅子似的。”她很少提到一丁电自己的过去,这会却又这么顺口的说了出来。
“但是你已经苦尽甘来了。”潘忆敏安慰道。
“不过那一段路却好漫长!”
“想想未来,不要追忆过往。”潘忆敏轻快的说:“已经发生过的事,消逝的岁月都不可能再重来,苦过了也就算了,你现在有这么充满前途的未来,你是该庆幸了。”
周依婵看着潘忆敏,忽然非常的羡慕起她。
潘忆敏正值花样年华,又嫁了个好丈夫,什么都不用愁,顶多只是担心晚上把菜煮坏了!她没有经历过风霜,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丑陋的另一面,她是这么的单纯而且相信这世界是美好的。
周依婵希望子也能如此。
但是她的过去和她那颗苍老的心不允许,或许她一辈子都得注定过这种日子。
“依婵姐!你的表情不要这么凝重好不好?”
“我只是太羡慕你了。”
“我值得你羡慕?”潘忆敏故意一副大惊小怪的表情。“你有自己的事业,而我只是一个煮饭婆,一个月拿五千块的零用钱,你到底羡慕我什么?”
“沈烈只给你五千块一个月的零用?”周依婵无法置信的口气。“你知不知道他有多少财产?而他只给你五千块一个月?”
“但是对我来说已经够了,我以前也是五千块混一个月,够用的,而且我还可以由菜钱里面捞一点私房钱。”她小声又神秘的说:“别告诉他!我有时候买五百元却记六百元的账,所以绝对够用的。”
周依婵忍俊不住的笑了出来。“你真是奇特!”
“适者生存。”
“原本我以为你是一个幸运的女孩,我现在才知道真正幸运的人是沈烈。”
“既然我们这么的臭味相投,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潘忆敏还故意的看了看厨房外,要确定沈烈他们听不到似的,“我还是‘女孩子’。”
“你本来就是一个小女孩,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你都太年轻了,把我们都比下去了。”
“我不是指年龄!”她又气又急。
“那你指的示什么!”
“我和沈烈是‘有名无实’!”
“什么?”周依婵一直以为没有什么事可以让她吃惊、让她意外,但是潘忆敏明明说出了一桩不可思议的事。“你和沈烈‘有名无实’?到底你和他是哪一个人有问题?”
“我们都没有问题。”
“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可笑的事?”她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是沈烈觉得你年纪太轻,那他为什么要急着娶你,如果是你不愿意,你又为什么要嫁他?”
“为了自由。”
“谁限制了你的自由?”
“说来话长。”潘忆敏叹了一口气,擦着碗,“我只能说沈烈的牺牲比较大,他真的是个好人,我想我会感谢他一辈子,如果有天他也需要自由,我会让他自由。”
“离婚?”
“对啊!”她洒脱的一笑。“我不能牵绊他一辈子,毕竟他是正常的男人。”
“你不爱他吗?”
潘忆敏实在无法给这个问题一个答案,她喜欢沈烈,觉得他是一个很棒的男人,她也很喜欢和他生活在一起,这种楼上、楼下,邻居又好像是亲密朋友的关系,除了上上课,她自由得像只鸟,以往觉得回她家是一种责任,但现在离开了家,她反而常常回去,她的爸、妈和兄姐都觉得她婚是结对了。
至于爱——
她真的答不出来。
“小潘?”
“‘爱’这个字很难去下定义。”
“但你一定很喜欢他吧?”
“这是当然的!”潘忆敏严肃的说:“起码我们都很喜欢和对方生活在一起,你不觉得他年轻了很多?前天我陪他去买了两条牛仔裤,你信不信?他的衣橱里居然没有牛仔裤!”
“他三十九岁。”
“五十九岁都可以穿牛仔裤。”她将抹布晾好。“是心境,决不是年纪。”
周依婵渐渐的露出微笑,她一向不服谁,她千辛万苦,受尽了种种折磨、白眼,甚至出卖了自己才有今天,她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是潘忆敏在某一方面比她更了不起,她服气了。
“我来切水果。”潘忆敏说:“他最喜欢吃水果了,特别是我把水果切成各种花样,他吃起来更有劲。”
“你还会水果切花?”
“我自己乱切一通,不过他很称赞就是。”
周依婵说不出话来,她的心里有五味杂陈的各种感觉,她自己二十岁时有潘忆敏这么乐观、这么幸运、这么惜福吗?
她希望她有。
但是她却没有。
※※※
王文焕一副有些感慨、有些遗憾、有些太迟了的表情,他一直摇着头,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似的。
“你一脸怪样子是什么意思?”沈烈忍不住的问。
“我为什么就没有这种好机会!”
“台北二十岁的女孩满街都是。”
“有第二个小潘吗?”
“应该没有。”沈烈骄傲的说:“因为唯一的一个是我太太,你可能还得再找很久或是再等很久才会再有一个忆敏的女孩出现。”
“她真的很棒!”
“比你想象得好?”
“婚礼上只是觉得她漂亮,像个洋娃娃似的,现在才发现她不只是外表,她还有内涵,现在的女孩通常都没有什么内涵。”王文焕并不是虚伪的吹捧,他是真的有这种感受。
“那你就请忆敏帮你介绍好了。”
王文焕却看向厨房的方向,一副心有戚戚焉的样子,好像有些挫折似的。
沈烈顺着王文焕的视线看去。“如果是忆敏,我劝你最好是省省,如果是依婵,那么你更是有得奋斗了。”
“都不是呢?”
“那我也只有祝你好运。”
王文焕想想自己也老大不小了,却依旧在寻寻觅觅,他的顶头上司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一个这么好的女孩,有时缘分这东西很奇怪,强求不来的,是不是他上辈子烧的香太少,做的好事不够多?
“文焕!急没有用,该来的总是会来。”
“我知道!”他只好自我解嘲。“看她们两个一差差了十岁,却好像很投缘似的,小潘真是有一套。”
“她老少皆宜!”
“周依婵一向很冷的!”王文焕佩服潘忆敏。
“冷漠的人只要碰上忆敏也没辙。”忽然厨房里传来了尖叫声和笑声,使客厅里的两个男人也很想到厨房里去分享她们的欢乐。“我一直觉得我不可能结婚,但我还是结了。”
“我不得不说小潘了不起。”
“她同时也是个折磨人的小东西。”
“怎么说?”王文焕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我们这幢大楼不是有个很漂亮的中庭和一片草坪吗?她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住屋委员会和管理员,他们居然划出一部分的范围让她邀同学来烤肉,而且这幢大楼里的人都欢迎参加。”
“我也想来。”王文焕兴致勃勃。
“那你就等她邀请你吧!”
“她真是精力十足。!”
沈烈不知道自己是一副纵容、疼爱的口气。“她好像永远都静不下来,像一座发电厂似的,好在她的嗜好和玩法都是健康的,我也就乐得由她去了。”
“她不是有姐姐吗?”王文焕满怀希望的问。
“不过完全不同典型。”沈烈声明。“她是那种不苟言笑的医生,一板一眼,很有周依婵那种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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