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第3章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么你要去那么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么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刹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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