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第6章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么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么?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么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么渴望接近他,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么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么会弄得这么糟?不去教堂——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么?
她很后悔,会有什么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么可能发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去了情敌!
天!怎么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么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么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么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么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么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么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么苦,你这么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么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么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么温柔,那么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刹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么?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么,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么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