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玩笑的愚人节》第1章


作者:楼雨晴
内容简介:
我,裴宇耕,打架闹事是正餐;跷课记过是便饭;
我一直以为自己长大会去混帮派,并且深深期待。
偏偏──你们知道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我期待已久的黑道梦,竟然莫名奇妙地碎了?!
真要追根溯源,大概得从十七岁那年开始说起──
那一年,我生命中多了个没胆又爱哭的笨女孩,
但我生平第一次向女孩表白,结果却惨遭滑铁卢──
而原因只是,我让她没安全感,她不喜欢我这一型的?
而那一天,又正好是四月一号愚人节……
当个安分守己的良民有什么了不起?不闹事又有何难?
了不起就是走路靠右边;改掉她不喜欢的满口脏话;
如此而已,谁都会嘛!我就做给你看!
没错!我还有个很要不得的人格特质,就是不服输!
于是,我和叶心黎的爱情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楔子
——裴式自白我脾气很差,打架闹事是正餐,跷课记过是便饭,我一度以为,自己长大会去混帮派,并且为这美妙的远景而深深期待。
在为这一点做说明之前,我得先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裴宇耕,五岁以前叫“纪宇耕”。
没错,我有一个非常老套的身世,父亲是已婚男子,而我的母亲是他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换句话说,我有个很通俗的概括称谓——私生子。
母亲是那种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吗?我只能说,她认识父亲比正牌裴夫人更早,只不过父亲娶的人不是她,她最多只能算傻,傻得不懂得回头,为一个不值得期待的男人而期待。
然后,正牌夫人一时忘了呼吸,就这样玩完了,于是我的母亲被扶正,原因不是多年痴情终于得到回报,而是父亲那个才三岁、体弱多病的娇娇幼儿需要母爱与照顾,为了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于是我也就“顺便”改了姓。
看清楚了吗?我说的是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而不是给我哦!虽然父亲没说,但谁都清楚,在他心目中,那个三岁的儿子是宝,连碰一下都不成,而我,了不起只是他不小心遗落的一只精虫所造就的后果。
这一点,我相信只要不是白痴,谁都感受得到。
平平是他的儿子,如此差别待遇,如果是你,会不会吐血?会不会内伤?
是的,根据“习俗”,我得为此而心理不平衡,然后叛逆得气掉父亲半条命。
既然大家都对我如此的“寄予厚望”,好吧好吧,我从善如流。
所以喽,我不是从一开始就说了吗?我脾气很差,打架闹事是正餐,跷课记过是便饭,而闯祸兼对我那高高在上的父亲顶嘴则是点心,陶冶性情用的,我一度以为自己长大会去混帮派,并且为这美妙的远景而深深期待……
相信我,每次只要我看到父亲嘴角抽搐,抖著手指头说不出话来的模样时,我就有种说不出来的快感,那感觉就像是便秘了好几天终于拉出来,只有一个字能形容——爽!
爽到让我忘记由小到大,受到父亲多少次的冷落;爽到让我忽略小时候曾经天真的以为争取好成绩就会有什么不同,结果只换来冷漠回应的受伤感觉;爽到让我可以不在乎他搂著、抱著的总是弟弟,全心全意的呵护疼宠,遗忘了角落同样也需要关怀的我……
于是,我努力想做更多让自己爽到极点的事。
这个时候,不知死活的小炮灰送上门来了——裴季耘,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父亲的手中宝、心头肉!
没错,就是你了,裴季耘。
多久以前?好像是他三、四岁时吧,吃东西还会吃得满嘴的年纪,看著他天真无邪的笑容我就有气,抢走他的汤匙不给他吃、使坏地害他跌倒、捏他嫩嫩的小脸……接著,只消得意地等待响彻云霄的哭声就成。
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他甚至以为我在跟他玩坦白说,有一度我以为他是白痴!
他听不出来,我口气有多差劲吗?
他看不出来,我多努力的讨厌他吗?
他感觉不到,我多用力在欺负他吗?
为什么他每次看到我,还可以笑得星光灿烂,一声声哥哥、哥哥的喊得又亲又甜?害我伸了手,对上他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笑靥,想捏人的手居然擦掉他嘴上的饭粒——可恶!我到底在做什么?
这个一天到晚缠著我不放的小鬼,已经让我严重产生想揍人的欲望了!
说到我这个弟弟,我真的曾经强烈质疑过他是白痴,不是少了痛觉神经,就是少了感应能力,即使捏他,他也不哭,抢他的东西,他只会笑笑地说:“哥哥喜欢,给你!”
大大方方地欢迎我来欺负,脾气好得不像话,害我——欺负到产生极度挫折感,并且对自己的未来严重怀疑,连欺负一个年纪用十根手指头数都有剩的小鬼也做不好,还想在道上混个屁?
不要忘了,我脾气很差,打架闹事是正餐;跷课记过是便饭;闯祸兼对我那高高在上的父亲顶嘴是点心;使坏欺凌手足同胞是宵夜,这样的人长大去混帮派叫做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任谁都会为这美妙的远景而欣慰落泪的……
这样的人,会搞不定一只小鬼?别开玩笑了!老子是懒得理他,哪天惹毛了我,我一点都不介意裴氏兄弟的大名出现在报纸的社会版头条!
我是如此矢志不移地想去绿岛蹲蹲看,谁敢来破坏我就扁谁!
偏偏——你们知道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我期待已久的黑道梦,就这样碎了,碎得莫名其妙,连个残骸都捞不著。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嘛!默念三遍,OK、OK,我可以接受的,但,问题是——你总得让我甘心些呀!国父不是说过:“立志要趁早!”(是国父说的吗?哎呀,不管他,那不是重点)难得我小小年纪就立定远大志向到现在,总不能让我死不瞑目吧?
真正要追根溯源,大概得从我十七岁那年,那个天杀的愚人节开始说起了。
就是在那一天,我生命中多了个没胆又爱哭的笨女人,有一阵子,欺负她成了我上学最大的乐趣,从裴季耘那里得不到的成就感,她全都帮我满足了。
可是渐渐的,我情绪被她搞得很恶劣。
她真的很没胆,也真的很爱哭,和她说没两句话,眼睛就自动自发的酝酿水气,音量高一点,她就吓得发不出声音来了……
我天生大嗓门不行吗?她干么每次见了我就像见到凶神恶煞似的?水是这样浪费的吗?她知不知道台北严重缺水啊!下次最好不要再让我看见她眼眶有任何“疑似”水气的东西在酝酿,否则我真的要扁人了——喂喂喂!还真哭了?
妈的,我说说而已,又不会真的扁她,她干么吓得打死不再靠近我?
好吧,我承认欺负她很有趣,也承认她是第一个不会让我感觉厌烦的女孩,起码在一起的感觉还不坏——只要她别老用见鬼的表情来迎接我。
她不算漂亮,清清甜甜的小脸看起来很舒服,声音娇软细嫩,不用花0204的电话费就可以享受到,反正顺眼又顺耳,就冲著这一点,好吧,赏她个荣幸当我的女人好了。
什么?她不要叶心黎,你有种就再给我说一次,想死我绝对成全你!
这是我毕生的耻辱,虽然很不愿意接受,但事实就是事实,我,裴宇耕,生平第一次向女孩表白,结果却惨遭滑铁卢,原因是——我让她没安全感,她不喜欢我这一型的。
我这一型的怎样?犯了中华民国哪一条法律?
我打架从没打输过;和人飙车也没出过车祸;考试作弊没被抓过;跷课跷得再严重还不是混到快毕业,哪一点让你丢脸了,你说、你说啊!
居然拒绝我,真、真他妈的狗屎!
而那一天,又正好是见鬼的四月一号。
当个安分守己的良民有什么了不起?不耍狠闹事又有何难?了不起就是走路靠右边;坐公车让座给老弱妇孺;骑机车记得不要拿它当直升机来飙;改掉她不喜欢的满口脏话;还有治好绿灯行、黄灯闯、红灯照飙的“临时性色盲”,如此而已,谁都会嘛!我就做给你看!
没错,我找到凶手了,这全都要归咎于那个该死的、可恶的、欠揍的女人——
忘了告诉各位,我还有个很要不得的人格特质,就是不服输。
这种特质,我代替全国的精神科医师给它取了个专业医学名词,叫作“普遍性强烈歇斯底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倔强反骨心理缺陷症候群”,你也可以化繁为简,找个比较浅显易懂的形容词——犯贱。
混帮派有什么难的?让所有以为我会去混帮派的人跌破眼镜才了不起。
为了她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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