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开玩笑的愚人节》第14章


这个日出,我付出的代价,是吹了一夜的冷风,发烧感染肺炎,在隔离病房待了三天,而你的代价,是被爸骂惨了。”
裴宇耕瞪他一眼。“你还有脸讲。”带赛的衰人,扯上他准没好下场。
裴季耘浅笑。“可是我觉得很值得啊。本来,我几乎要以为你真的很讨厌我了,可是那一天,我看到你的表情那么急、那么自责,就像这次我出车祸时一样。其实我很歉疚,每次我出事,爸妈都只顾著担心我、还有指责你,并没有顾虑到你的心情,他们不知道,你也一样难过。”
裴宇耕弯身将病床边的病历纪录翻来翻去。“精神科医师的分机几号?”真的病得不轻。
裴季耘轻笑。“我只是要说,不论如何,我很高兴有你这个哥哥。”
裴宇耕搓搓手臂,狠狠瞪他一眼。“你敢再说一句恶心的话谋杀我的鸡皮疙瘩,信不信我一脚把你踹下床去!”死小孩,老子只是久了点没发脾气而已,你就当我是善良老百姓了?
“呵!!”裴季耘笑得更开心。从小到大,老是威胁要揍他,哪一次真正付诸实行过了?
“睡你的觉啦,没见过受伤的人话还那么多,吵死了!”
撞伤的头隐隐作痛,裴季耘这回没有异议,躺回床上闭眼小憩。
不知过了多久,他轻轻地送出一句话——“哥,谢谢你。”
他知道,哥会决定出国,是为了他。
第七天了。
叶心黎看著隔壁排最后那个位子,仍是空荡荡的,它的主人,已经七天不见人影了。
从四月一号那天清晨来学校没看到他后,她心底那股不安更加鲜明,只是她还在安慰自己,他只是想吓吓她而已,等捉弄够了,就会出其不意的由她身边跳出来,嘲弄她是爱哭鬼……
但是愚人节过了,一个礼拜也过了,他还是完全没有消息,然后,导师在某天清晨的早自习,在班上公布了他即将出国求学的消息……
某根紧绷的弦突然断裂,她脑中一片空白,眼泪当场掉了下来,怎么样都停不了。
原来那一天,他是专程去向她辞行的,可是她却当他在恶作剧,还说要他一路顺风,她不会想他……
才怪!她想他啊,才一个礼拜,她就已经很不习惯没他在身边了,少了他粗声恶气的嗓门,少了他没口德的戏谵,少了个人和她抢便当。也少了个人处处护卫她。
想起那天清晨,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心揪得好紧,又酸又痛。
他曾经问过她,希不希望他留下来?
他说他喜欢她,认认真真的对她表白心意……以他的个性,要说出那样的话,一定用尽了他全部的勇气与真心,他其实是不想走的吧?他在等她开口,给他一个留下来的理由,但她没有,她只是沉默,残忍的任他失望而离去……
她不知道,那会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他、跟他说话,否则,在他开口说他想陪在她身边时,她就会不计一切的留下他,她真的会!
但是现在,一切都来不及了,生命中第一个用真心去对待她的男孩,她却傻呼呼地错失,放任他远走,消失在茫茫人海——
从此音讯杳然。
递出手中的行李袋让司机先提上车,裴宇耕回身环顾这个他待了十多年的屋子。
对这个家,他并没有太深的感情,让他步伐沉重得迈不开的,是另一项说不出口的牵挂。
“啊,对了,大少爷,这几天你在医院陪二少爷时,有个女孩子打了好几通电话给你,说是你的同学。”管家像想起什么,由厨房探出头来。
裴季耘回眸,留心审视大哥瞬间僵愣的表情。
“要不要去找她?时间还够。”他轻问。也许,还有机会让大哥改变主意……
裴宇耕甩甩头,率先走在前头。“不必了,走吧!”
这个时候,她大概在上课了吧,人家是要拿全勤奖的模范学生呢!
“可是!!你不亲自去向她道别吗?这是礼貌。”裴季耘挖空脑浆,极力想拐他去。
裴宇耕白他一眼。“答对了!老子就是没礼貌。”
“我的意思是!!”
“你到底走不走?”裴宇耕站在车门前,不耐烦地催他。
裴季耘欲言又止,慢吞吞地移动步伐。
“你阿婆啊!快点啦!”
“……噢。”
裴宇耕率先钻进车内,甩上车门;裴季耘由另一头上车,打量他沉晦的侧容。
——现在后侮还来得及哦,你——”
“裴季耘,你没投胎成女人真是可惜了!”有够婆婆妈妈的!他该不会打算一路上都这样念到上飞机吧?裴宇耕开始思考一拳揍昏他以换得耳根清静的可能性。
那是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很舍不得啊!裴季耘叹了口气。
裴宇耕目光飘向窗外,看著不断后退的景物,浅浅地,在心底叹息。
她大概是要向他说再见吧!既然都决定要走了,见不见这一面,又有什么差别?
真的、真的不需要了,他不想走得更沉重。
只是,当时的他并没预料到这一次分别,会是长长的九年。
第七章
九年后
叶心黎放下手中的小说,没力地趴在桌上。
书看完了,封面美女图很不食人间烟火,故事很好看,文字也够幽默,可是对她有如被卡车压境的心情并没有多大的建树。
这本小说的内容,大致是在说一个很年少轻狂、视礼教如无物的男孩,遇上了清莲一样纯洁无瑕的女孩。为了配得上她,开始洗心革面,发奋图强……
满老套的题材,她起码列得出数十本类似的书,可是每次看这种故事,都会让她心酸酸的,好想哭……
是的,这本书圣让她想起一个人,那个已在她生命中沉寂九年,却始终不曾淡忘的男孩,不,现在算是男人了。
唉!不晓得裴宇耕现在过得如何?
这些年来,她一直不曾忘记过,在那段最纯净无忧的年少时光里,有个男孩,用著最真挚直接的感情,全心全意呵护她……
后来,她顺利考上大学,放榜榜单上,找不到渴望的名字,她又掉了一缸泪,因为他说过,要陪她考大学,在大学里鱼肉同学,混吃等死……
关于他的点点滴滴,不曾随著岁月的流逝而模糊,她清楚记住“爱哭鬼、胆小鬼、运动白痴”等等,每一个他喊过,不怎么悦耳的绰号;也记得他扯著嗓门吼她的恶霸样,更忘不掉他吃她做的点心时的满足表情;还有他明明一脸想死的样子,但还是会每天都踩著让他觉得生不如死的脚踏车载她回家……
从他走后。她的头发就没再剪过,长度早已过腰。她记得她那时剪掉头发,把他气得半死,他不准她剪,她就留著,许了愿……
她告诉自己,如果还有机会见到他,她一定要将那句迟了九年的回答,认认真真的对他说出口!!
这本书的最后,男主角与女主角重逢了,以白马王子的姿态出现,拯救女主角于水火之中……然后就是HappyEnding,传统的美好大结局。
她日子过得很好,不需要他来拯救她,真要说有什么,也只是很想他而已,需要被拯救的,是她的思念。
“嘿.小叶,怎么没精打辨的?失恋啦?”身后同事拍了下她的肩。
她勉强撑起礼貌的笑容。“我什么时候恋爱过了》.”
“也对。共事这么久,都没见你和哪个异性走得比较近,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叶心黎反问自己。
这些年,不是没有人追求过她。但她下意识里,总在寻找相似的直率性情,说话狂妄得不在乎别人眼光,展现最真实的自己。
只是啊,人往往表现出来的都是最美好的一面,那些会接近她的,也全都是十足的温文有礼,谁会抢她的食物吃,恶劣地扯她头发,动不动就威胁要揍她?
她并没有刻意在等什么,只下过这世上,毕竟只有一个裴宇耕,她再也没遇过第二个走进她心里,深深温暖过她的男人。
她总不能告诉人家,她在等那种会冷言毒语嘲弄她笨得像猪,但是吃她做的东西时,却带著天大幸福表情的男人。
人家大概会以为她疯了。
“看缘分吧!”她淡淡地带过去。
“也对。”同事笑笑地道。“快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你去吧,我!”也许是个性太拘束了,她对谁都温和有礼,可以客气的聊几句,却没法深交,这样的人缘算不上好,当年若不是裴宇耕死皮赖脸的缠上她,高中三年,她恐怕连个知心朋友都没有。
她话还没说完,同事就迅速接口:“走啦、走啦,听说公司附近开了家不错的新餐听,陪我去吃吃看嘛!”
拗不过同事的热情,她勉为其难地点了下头。
用餐时间,只要是卖吃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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