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玛格丽特》第7章


是的,她是这么的快乐。
而每个聆听她的钢琴的人们,也似乎都感受到那份单纯的快乐,觉得好幸福。
在这里工作的人们都爱古典乐,他们也爱小提琴,也喜欢马友友,床头柜上都放满了古典乐的CD,但在现场听郎彩的钢琴,那种感觉,就是份外地不同。她用她的钢琴向人们施魔法。
郎彩微笑着。
琴键上的十指温柔得像在爱抚她的情人。
能像这样无拘无束地弹琴真是快乐。
全身上下,她的每一个细胞都这么吶喊着。
好快乐、好快乐。
好喜欢弹钢琴,好喜欢、好喜欢……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有一个钟头吧,也许超过了。但没人在意时间。他们在意的是,为什么郎彩突然停住,不再继续弹了?
郎彩抬起头,在角落处找到了阿美,同时对她眨眨眼。
下一刻,阿美最喜欢的帕海贝尔的卡农──Canon──那优美动人的旋律便似一道柔和的月光洒进了屋内。
“啊,我最喜欢的……”阿美欣喜地闭起眼睛。让再熟悉不过的曲调涤去辛勤工作一整天的疲惫,并自其中汲取更多的力量。
假使人跟音乐也有前世因缘关系的话,那么这首作于十六世纪的曲子就是她今生的命定曲了。
肖邦的忧愁与华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和与纯粹的喜悦与单纯。郎彩的卡农有如漫步在雨后的青草地上,又恍如潮汐与月球之间那无形却有力的牵引。那是一种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的音乐景色。
这是一个多么天才的钢琴师啊。
郎彩她到底知不知道,如果她愿意的话,她是可以走到国际舞台上的呢?她真纳闷她怎么从来没参加过什么比赛?
不过,不管她知不知道,也许只要能弹钢琴,她就会觉得开心了吧。
彩呀,大概是她所见过最有天份的钢琴师,也是她见过最容易满足的人了。
真是可爱的家伙。
※※※
餐厅在十一点半左右打烊了。
然而大半的客人仍留在位置上,似乎舍不得离去,散坐在吧台前,聆听最后一首曲子。
直到郎彩终于爱怜地在琴键上滑过一个和弦,掩上琴盖后,坐在钢琴前闭目冥思片刻,试着将自己从钢琴世界里抽离出来,那些依依不舍的客人才起身从位置上站起来。
这时最后的几名客人已经陆续离开餐厅了。
“蓝屋”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客人通常会遵守规矩,不会与表演者有太多的私人接触,只是静静的聆听。
因此尽管郎彩已经吸引了不少忠实的老乐迷,但还不至于因此发生骚扰事件。大部份的客人也都表现的彬彬有礼。
换回自己的衣服后,郎彩走向吧台。
阿美递给她一杯柳橙汁。“哗,今天晚了快半个小时了。”平常餐厅十一点就打烊了。不过钢琴之夜总会例外,因为客人总是不肯在用完餐后离去,而演奏者自己也常常表演的太过忘情,没留意到时间。
平常郎彩会照自己的喜好多弹一、两首酬宾曲,但是今天她似乎特别大方,一连多弹了好几首,让客人迟迟舍不得离开。
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柳橙汁后,郎彩将空杯还给阿美,抱歉地笑笑。“对不起啦,今天不晓得怎么搞的,有些忘我了。”
“妳每一次都这样,我们已经见怪不怪啦。”
小许和几个服务生已经将桌子和厨房收拾干净,就等郎彩表演结束后,让客人离开,就可以打烊了。
“抱歉抱歉。”她拱拱手。“下次我会注意时间的。”
大伙儿一点儿也不信。
送走最后一位客人,陈老板走了过来。“阿彩是把这里当成琴房来练琴了。”将她今晚打工的薪资算给她。
郎彩笑嘻嘻地刻意将纸钞一张一张地点算一遍。“练习还有钱拿,真是再划算不过。”
“妳这是提醒我要向妳收取“租金”吗?”
“老板你不是当真的吧。”郎彩赶紧将薪水塞进衣服口袋里,速度快得让人忍俊不住。“你忘了我有两个八十岁的老母亲要养吗?”
啧!“是啊,妳忘了提妳那卧病在床的老公和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孩。”陈老板笑道:“若非如此,大概不用付妳薪水,妳也愿意过来弹钢琴吧。”
郎彩微微笑,算是默认了。
阿美向老板使使眼色道:“说到钢琴,彩啊,老板不是愿意把餐厅钥匙打一份给妳,让妳有空时自己过来练琴吗?”
陈老板说:“是啊,礼拜一餐厅整天空着,妳可以过来弹呀,这样妳就不用到处找练习的地方了。”知道郎彩没有自己的钢琴时,他实在有一点讶异。如果没有钢琴,那她平时都怎么练琴?如果没有经常练习,那她的琴艺又是怎么磨练出来的?
郎彩真是个谜。不过也正因为她没有自己的琴,所以两年前当“蓝屋”原先聘请的那位钢琴师离开,临时找不到人递补时,他们才会与这个女孩结下一段缘。
而这个谜摇摇头说:“不用不用,我喜欢在各种不同的地方弹钢琴。而且我现在也有一个固定练习的地方喔,所以不用给我餐厅的钥匙啦。”
“哦?”小许好奇地问:“那妳都在什么地方练琴?”
只见郎彩闭起一只眼睛,扬起唇道:“秘密。”
阿美笑着两条手臂环在郎彩脖子上。“阿彩呀,是个有秘密的女人呢。”
郎彩圆圆双眼弯弯的笑。“是滴,有秘密的女人最美丽。”
大伙儿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郎彩大概永远也与“美丽”这两个字沾不上边吧。充其量,她只能算是可爱……喔,不,她是真的非常可爱,就像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她弹钢琴时的神情也纳入考量的话,那么也许郎彩还是有美丽的时候。
弹着钢琴的她,总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美感。
非常迷人。
※※※
“真迷人。”李慕恩看着画布上的侧影,似乎有点意外地说。
比起风景和静物写生,他一向都喜欢画人像。因此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画的机会,只要有人当模特儿,他就会手痒的非画上个几张不可。
他的房间里放满了刘宗奇、孔令维和江云冰的速写。几乎什么角度都有。当他们来他这里打发时间时,他总在一旁悄悄地将他们入画。
在他笔下的刘宗奇有着一张很阳光的脸庞。
孔令维则总带了点书卷气,脸上也经常挂着微笑。
而江云冰……则有一张骄傲的脸庞。他的五官非常精致,很可以用“漂亮”两个字来形容了,然而他眉头却经常蹙结,眼底藏着某种旁人无法理解的忧郁。他的个性比较冷,脸上的表情也不常变化。但奇异的,这三个人当中,他最喜欢画他。
不是因为他生的最好看,事实上,他这三个朋友里头,五官比例最完美要属刘宗奇,而孔令维稍微秀气一点,算是个偏中性的美男子吧。而江云冰……则最难形容,也最难定位。说他俊,他的确是俊,但要捕捉他脸上的笑却非常困难。他不是不会笑,事实上,他在这里时他是不怎么吝惜展现笑容的。但不知怎的,他的画笔一直无法捕捉到他的笑容,似乎他的笑只是表面的,很难深入地画下来。
他最常画江云冰,是因为他总觉得他没有一次能把他画得好……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适当的诠释他。
最近他开始转移了目标,画起那名几乎算是空降到他们四人世界里的小东西。
当他试着在画布上勾勒她的轮廓时,他曾以为他可能会画出一只小狗。
因为郎彩的嘴巴总是动个不停,她一直在讲话,一会儿跟刘宗奇闲扯,一会儿又跟孔令维问东问西的,好像永远不打算停止似的,教人叹为观止。
然而当他在画布上揣摩着她的轮廓和脸上的表情、线条时,在无数的线条底下,他没有料到他会画出这么一张生动的脸。
他画过无数张的人像,最钟爱现在手边刚刚完成的这张──
画布上是一个用眼睛在笑的女孩。她有一头蓬松的头发,乱糟糟地披在脑后,一张手掌大小的脸光用手肘撑着下巴,就已经遮掉了大半。然而露出来的那半张脸却恍如真人走进画里一样,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似乎正打着什么鬼主意。
实在是很迷人。郎彩那张小小的脸,五官鲜明,表情更是灵动。
虽然不是一张美女的脸,却会教人看了着迷。而且看一眼就难忘。
“什么东西很迷人?”听到李慕恩的喟叹,三个正在打牌的男生纷纷抬起头来。
郎彩自那天匆匆离开后,还没有回来找他们聊天过。李慕恩租的这层楼又变成他们四个人的天地。
但李慕恩知道,除了江云冰以外,刘宗奇和孔令维以及他,都在期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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