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秘玺 作者:周寻》第68章


房里有炖肉的香气,但看得出他们的日子过得很窘迫,墙壁上一块块霉绿色的水渍,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但墙上却挂满王美丽的照片,有大的,有小的,或颦或笑,摆出各种诱人姿态。
“记者同志,您喝茶。”一个女人从厨房里出来,“鱼好了,咱们就开饭。”
“美丽从小就喜欢唱歌,”男人还没坐稳,就像背台词一样滔滔不绝起来,“三岁的时候,就能唱一百首儿歌了……”
“一百三十首。”女人小声纠正着。
“对。小学三年级时,就开始读《红楼梦》,以后每年都重读两三遍,可以说她对里面的每个人物……”
看得出他们夫妇专门打扮了,皮鞋锃亮,男人衣服上的商标还没撕掉。破沙发旁的茶几上放着盒还没开封的中华烟。
“记者同志,抽烟抽烟。”男人突然意识到了,站起来撕烟上的塑封。
趁这个空当,我说明了身份。男人的脸色立刻变了,那支本来已经殷勤递过来的烟一点点僵硬地跟着手缩回去了。女人像收窗帘似的收起笑,转身进了厨房,门砰的一下子关上了,声音很大,震得墙上的一个相框掉了下来。
“那个人坐过牢,是流氓,以前老缠着美丽。”
“我知道,我是来……”
“美丽跟他没任何关系。”
“我是给她这个的。”我掏出来几沓钱。
“哦,哦。”男人尴尬了,搓着手,又有些警惕,“他是不是要来找美丽?”
“不会的,他死了,让我把这些给你女儿。”
“死了?”男人张着嘴,十多秒才合拢,“要不,放我这儿,我替你转交?我是她爸。”
我想了想,说:“猴三交代过,我必须亲手给她。”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给我一个手机号码,“她在湖南参赛,现在是晋级的关键时期,我们明天就乘飞机赶过去支持,你可别……”他没说下去。
我说我明白,又坐了片刻,男人不安了,一直看表,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周同志,十一点的时候有个记者要来,约好了,你看……”他又看了看表。
我起身告辞,去火车站买了卧铺,去长沙。
在旅馆安顿好后,我给王美丽打电话。她犹豫了半天,最后说能不能过段时间,马上要决赛了,每天的日程都排得很满。
“半小时就够了。”
“我实在挤不出啊。”
“那十五分钟。”
电话那边沉默了几秒钟,“你下午四点左右在赛区出口等我,你见过我照片吧?”
我看到了王美丽,虽然穿着和照片上完全不一样,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头发剪短了,染成红色,有几绺故意耷拉下来,穿着黑色长裤,像个男孩子。她挽着一个五十多岁男人的胳膊,身边还有几个戴墨镜的保安。我叫了下她名字,她没吭声,我过去,那几个保安凶巴巴地把我推开了。
我看着她上了一辆加长的黑色豪华轿车,又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一条短信,写着见面的时间和地址。
那是一个咖啡馆,在一个偏僻的小巷里,出租车东转西绕才找到,我进去后在门口的沙发上等着。她迟到了差不多半小时,她道歉说刚才不好意思,林总没打招呼就过来接她去吃饭了。
我们坐在一个两人包间里,关上门,绿绒窗帘紧拉着。即使如此,她还是半天才摘下头巾和大蛤蟆镜,不时四处张望——这点倒有些像猴三。
听我说到猴三临死前的嘱托,她眼圈红了,非常伤心地哭了一场,手捂着脸,泣不成声,泪水从指缝里透出来,把淡蓝色的眼影都冲没了,脸上涂的粉也划成一条条的。她说了声抱歉,然后去洗手间补妆。
那三万两千块钱她没要,说送给我好了,她现在不缺钱了,有林总支持。
“这个碗呢?”
“也给你,不过有个条件……”她踌躇着,“你能答应不把这事说出去吗?”
“可以。”
她拿出一只小巧的包,从里面掏出来一沓钱,数了数,“这是八千,我只带了这么多,回头我再给你三万,买你手里的那张照片……”
“不用了,给你做纪念吧。”我把那张她和猴三的旧合影递过去。
她脸涨得通红,刚想说什么,手机铃声响了。
她站起来,背对着我,像是怕我听到,诚惶诚恐的,声音甜得发腻,尾音像葡萄须一样绕着圈儿,“林总,你别急呦,我真是有事,对,一个老朋友,我马上就来嘛!”
我并没有难为她,只是觉得猴三太不值了,他那点钱能有什么用呢?
我们就这么分开了。
后来在候车室内等火车时,我在电视上又看到了她,不过不叫王美丽了,叫王菲菲,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她竞选的角色是那个满腹愁怨的林黛玉。
在表演里面的经典段落黛玉葬花时,哀怨的音乐中,她挑着个小筐,泪光盈盈,声声如泣血,可不知怎么回事,我眼前老浮现出猴三那张瘦脸,尤其是她唱到“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时,我突然很伤感。
都说人生如戏,戏里落花她都会怜惜,挖香冢哀悼,一唱三叹,那种投入的感情也不像是假的,可真实人生里到死都念着她的猴三呢?被孤独地埋在冷冰冰地底下的猴三呢?怎么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
空不异色,色不异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后来王菲菲又晋了级,接受采访时她哭着感谢了国家,感谢了老师,感谢了父母,感谢了林总,唯独没有感谢猴三。
我不想再看了,但最后的才艺展示部分还是吸引了我,她深情款款地唱了首歌,是猴三经常哼唧的《你好毒》,我又坐下来,竖着耳朵,第一次完整地听完了它:
你说我耍赖,才让你离不开,你说我自私,只顾着自己爱。一阵阵暴雨随狂风吹过来,我左右摇摆差点就倒头栽,幸好我仍然有一点功力在,你触碰不到我致命的要害,卯上你只好自认倒霉活该,拽拽的样子你真的心太坏,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呜呜呜,你越说越离谱,我越听越糊涂,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呜呜呜,打死不肯认输,还假装不在乎,你好毒……
她的声音低沉婉转,模仿张学友惟妙惟肖。唱到“你好毒”的时候,场里场外的观众全都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和印有她头像的海报,跟着大声尖叫。
但所有这些都跟死去的猴三没关系了。
我又到了上海,去了福州路的博古斋,一个专门收购古物的场所,把金碗、猴三先前给我的几块填死尸的羊脂玉一起拿给一个管鉴定的。
他拿着金碗看了半天,突然神色大变,让我先等一等,他去叫个人。十几分钟后又来了一个留山羊胡子的戴黑框眼镜的老人。
老人客气地请我到他的书房里细谈,问我金碗是从哪儿弄的,确定要卖吗。我说是祖传之物,现在急需钱。他捋着胡子沉吟了半天,最后伸了两根手指,“二百万如何?”
我呆住了。
“二百二十万。”他又说。
我耳朵里嗡嗡直响。
“这样吧,加上你那几块玉,二百三十万。”
看着老人殷勤的眼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的祖先在明朝做过大官吧?”
“嗯。”
“怪不得有这东西,这是旧时皇宫之物。”老人意犹未尽,又拿出放大镜仔细赏玩着,“看这花纹,保存得真好,三四百年了,你们一定都挺爱惜的。”
“嗯。”
“如果转让,我们还有一套法律程序要走,你不急的话,先在上海玩几天如何?”
我咬了咬牙,“对不起,我不想卖了。”
老人的长眉毛往上扬了扬,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你嫌钱少了?”
“不是。”我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被他盯得面红耳赤,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知过了多大会儿,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别说原因了,不卖就不卖吧,还好碰到我了,我不勉强你。不卖是对的,换我宁愿砸锅卖铁、去卖血卖器官,也不会转手。这是传家宝,应该世世代代留存着。”
我在上海待了半个多月,和这位通情达理、知识渊博的老人也成了朋友。他告诉我那金碗是明朝皇宫御品,燕王朱棣特制的心爱之物,一共有两只。一只清末时被外国人抢去了,目前在大英博物馆,那只破损得很严重,比我这个差多了。
“不就是一小金碗吗?做成实心的顶多二十万。”
“小伙子,这你外行了,贵的不是材料,是里面蕴含的历史意义。”
我想着要不要把在山里关于传国玉玺的那段故事告诉他,后来又罢休了,他不会信的。
对了,我还让他看了看吴小冉送给我的那块鸡血石,他说是真的,而且是鸡血石中档次最高的品种。
山里几个月的生活,让我很不适应城市了,在旅馆睡不着,霓虹灯似乎能穿透窗帘,街上噪声特大,震耳欲聋,奔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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