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那多手记之角(第一部)》第31章


“靠谱吗?”
“靠不靠谱你看我就知道了。我先去,你等十分钟再进来,我会在楼里等你。”说罢,林翡绯站起身,挎着拎包朝东边大门走去。因为在校园里曾和风海碰过面,她特意换了一个白色的拎包,免得因为包被风海认出来。
“小心点啊,有情况立刻跑!”那多担心地看着林翡绯。
“放心,记住,千万别马上跟来,安全第一。”林翡绯回头对那多道,那多赶紧点头,伸出手给她看腕上手表,意思是说“我看着时间呢”。
林翡绯刚进入大门,藏象组织立刻把注意力转向她。林翡绯好似也感受到了他们的目光,却一点也不慌,仍旧大方地朝前行走,期间还稍作停顿,自然地喝了一口矿泉水。藏象似乎没有生疑,低下头继续打着扑克,林翡绯微微一笑,这才进入楼房第三幢。
看来的确没事。那多放下心,过了十分钟进入小区,果然同样没有引起藏象注意(藏象居然坐在草地上打牌)。
那多很快找到3幢。进入楼道,首先看到的是堆积成山的纸盒,垒起来足足有一个成年人多么高。有婴儿哭声从101室传出,门边还停着辆永久牌的自行车,锁在楼梯的栅栏上。通常,每层楼道的首尾各有一家住户,这幢楼的楼道却很特殊,每层有三家住户,楼道中央还有一家。
那多尽量轻地走上二楼,没有遇到一个住户,但也不见林翡绯的影子。手机收到来自林翡绯的短信:我在201里面。
那多来到201门前,敲敲门,林翡绯开门。
“你怎么进去了,不是说好在外面等?”那多问道。
林翡绯赶紧招呼那多进来,又将房门关好,说道:“我也是随便一试,结果在门外的地毯下发现了钥匙,就开门进来了,没有人在家。”
“翡绯,你胆子太大了,这是犯法的。”那多说,开始注视着屋内。
“我们又不干坏事。其实看到藏象守在楼下,我们就该想到气数持有者不在家的。”林翡绯说。
“没有人在,我们进来也毫无意义。”那多说,“就算在屋里找到了气数也不能拿呀,不然就变小偷了。”
“不一定哦。”林翡绯说道,露出一个小酒窝。
8。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进门先看到的是类似厨房的小间,四周堆满了古书,墙角还放着许多盆景,以至于本来宽敞的厨房看上去只剩下三四个平方大,一张白色圆桌就占据了一半空间,再加上各类厨具几乎将小间塞满,勉强留出一条狭小过道走路。
“你说气数会在这些古书里吗,还是,气数根本就是一本古书?”那多上前翻了几本书,都是些和影先生摊子上类似的书籍。影先生的那些书籍基本上都是假的,但是骗骗外行人足够了。
“不知道呀。”林翡绯没有停下,侧过身走过过道。
过道通向客厅,相比厨房宽敞许多,除了古书盆景外还摆放着电视机、音响等物件,但都十分陈旧。方形的金鱼位于窗台边,鱼缸里有红色鲤鱼畅游,底部还安装着小型五彩霓虹灯,把金鱼缸照得五彩斑斓。
客厅旁的两扇房门紧闭,那多走到其中一扇房门前,扭动房门上的把手,却转不动。
“别试了,只有这间房可以进去,其他房间都上锁了。”林翡绯进入左手边的房间,招呼那多进来,“来看看我发现什么。”
那多一进入房间,首先就看到搁置在墙边的橱柜,可惜的是橱柜里也是放满了体积较小的盆景,没有什么一看就贵重或是充满历史气息的东西。
房间中央摆放着两张床铺,相距不过十几厘米,占据了房间里绝大部分的空间,一张木桌紧挨着窗户,桌上摆放着三盆仙人球,最大的那只又有小仙人球从旁侧长出,看来不久就会再多出一盆。
“这里是卧室吧。”那多说,“看来有两个人住。”
“来,看看这张照片。”林翡绯把桌上的相框递给那多。
相框原本被摆放在书桌内侧的正中,最显眼的地方。这是一只银边相框,银边上镶着金黄色的牵牛花,滑润中透着亮光,有细小的塑料钻石在其中,看上去十分精致。照片上的两个少年正坐着,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他们的五官、轮廓非常相像,但却不是双胞胎,单从照片上就能看出位于画面左边的男孩起码年长六七岁,年幼的男孩眉间长着一颗黑痣。
“这……这这这这!”那多捧着照片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年纪小的不就是刚才那个碰瓷的人吗!”
“对。”林翡绯说。
“怎么回事?”
“你觉得呢?”
“这下真的没白来,或许刚才那碰瓷的就是气数持有者,因为遭遇了车祸没回来,所以藏象才找他不到。”那多想了想后说道,感到幸运女神倾向了他们这一边。
照片右下角印着拍摄时间,2006。6。5,那时的碰瓷少年眼神清澈,微笑自然,旁边的青年则是黑眼圈明显,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
“这旁边的男人是谁?”那多问道。
“看面容,这两人应该是亲兄弟。”林翡绯推测道,“还记得屋前的老人的话吗,他说那碰瓷的有个亲人住在精神病院,说不定就是他。”林翡绯点点照片上年长的青年。
“你别说,年长的青年的确有一份忧郁的气质。”那多咂咂嘴,“我看就是得抑郁症进了精神病院。”
“而且,你没有感觉到这照片好像有点奇怪吗?”林翡绯说。
“哪里怪?”
“这张照片的整体结构,背景好像不太和谐,拍摄比例也有问题。”林翡绯皱着眉头说道。
“具体点,我可不懂摄影。”
“只是感觉,具体我也说不出。”林翡绯食指的指腹按按眼角,然后盯着照片想找出些端倪,却仍旧没有收获。”
“大概背景是PS上去的吧,所以看上去不自然。”那多说,照片的背景是一片草坪,但是不太像楼下的草坪,“现在摄影不是老是玩移形换影,别说背景,人都可以P没。”
“大概吧。”林翡绯放下相框道。
“依你看,刚才那个碰瓷的就是气数持有者,短信中的龙钟吗?”那多忽然问道。
“八九不离十。来,看看这个。”林翡绯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本棕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封面处的标签上写着“生活日记”四个字,字迹秀丽,像出自女子之手。
“这是什么?”那多问。
“日记。你读一读。”林翡绯说,或许想到了那多读日记需要一定时间,自己先坐到了桌前的椅子上。
9。
那多打开日记,笔记本有些年岁,纸质泛黄,扑面而来一股旧书特有的味道。他用手掌扇去味道,翻到第一页默读起来。
有必要从今天开始记录。
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是通过各种感觉拼接起来的,或者说,可以把这些感觉称为心情。若干年之后回想某一次生日宴会,也许不记得对面坐的是谁,但是欢乐的情感像一颗浓郁的巧克力,在心中慢慢化开;去一个城市旅游,可能已不记得下火车看到的闳宇崇楼、亭台楼榭,留下的只是恢弘震撼的冲击感;或许你已经无法描绘出高考前那几个月的具体情形,只要心念至此,犹如酷热暴晒下的烦躁、焦虑感将立刻涌上心头,与临考前惊心动魄的情感混合到一起,时刻提醒着你,一切都是存在过的事实。
所见的事物、情景起初像一幅色泽鲜丽的画,在岁月的侵袭中渐渐褪色,慢慢虚无,直到成为一张白纸。细细看来,有一团白色雾气在白纸上方,那就是情感,纷繁的人事情景最终浓缩成了一团由情感、心情的雾气,氤氲不散。所以,我只相信感觉、情感,眼睛看到的东西往往随着时光推移淡忘、变形,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事后描述的一定与当时所见的丝毫无差。我喜欢跟着感觉走,虽然感觉也会出错,但是相比视觉我更相信它。
说实话我觉得自己的文笔真的不错,可能是有个当导游的老爹的关系吧,他以前在家里背的那些解说词浮华而不中用,倒是让我耳濡目染了。
所以拥有这样的文笔以后不干这一行了,我说不定能当个作家。
作家收入丰厚(至少我认为是这样),养活自己应该绰绰有余,说不定还能攒点钱买一幢大一点的房子。把大哥接回来?我脑子里怎么会产生这种想法,那个疯子离我的生活越远越好,如果能断绝关系,我一定不要和他扯上一丁点关系。
跑题了。
其实老天还算关照我,给了我一手好字好文笔外,还让我的拥有一身健硕的体魄,最主要的是我的拳头,要不是靠它,我才不会得到大佬的青睐。
是的,我的拳头能让人失去紧张感,以及,人最基本的恐惧感、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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