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女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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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跟猪、牛、羊是同等级。”金迷松开禁制,一拍额头,不知道是该哭奇*书*电&子^书,还是该笑?
“碍…对不起!”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少炜慌张地赔罪;手足无措的样子就像……一块大木头。
金迷难掩笑意地抿嘴。“然后呢?就算你分得清男、女,但你一眼就认出了我,你怎知餐厅的女人是我、老婆婆也是我扮的?”
“我看不出来啊!”
“喂!”又想耍她,金迷不怀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其实,你若站很远,我就不一定认得出来了。像那天,你恢复原貌的时候,我也没认出来,是后来引起骚动了,我听说有位小姐坚持自己捐了钱,我猜是你,才跑过去与你相认的。”
“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有近视,非得站在他眼前,他才认得出她?
“嗯……应该这么说吧!我是个厨师……”“这个我知道,你强调好多次了。”
真是个性急的小姐,少炜笑了笑,也不生气,续道:“我虽然开法国餐厅,其实我对各国料理都很有兴趣,也常研究各种香料。然后我发现,人们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婴儿的奶味、女人的香水味、男人的汗水味……不同的人,其味道也各异,因此我得接近你,在某个范围内,大约半径一公尺吧,才能认出你的味道。”
哪有这种事?原来他不是看穿她?而是闻出她?毁了!这该如何避免?
“每个你闻过的人,你都记得住?”实在很不愿意承认,她,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竟会栽在一个兴趣诡异的厨师手上。
“不一定。”少炜也觉奇怪,为什么她的味道会深刻在记忆里,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烦你忘记我的味道,以后在路上遇见,也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彼此相忘于江湖里,你觉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发言可把他清明的脑子给搅迷糊了。
“我是说,我不想认识你,因此也希望你别在路上随便认我,我觉得很伤脑筋。”她更怕丢了饭碗。
原来她是这么讨厌他!少炜莫名地感到一丝难过。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了,我会记住,不再认你。”
瞧他沮丧的样子,金迷不觉有些罪恶感,失去灿烂温暖笑容的他更让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头丧气的像什么话?挺起胸膛,开朗一点儿!”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帮他打气。
“我知道。”少炜抬头一笑,难掩苦涩。“但今晚还是让我送你出巷子吧。这里是一些餐厅、PUB的后门,你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走动很危险,我送你到大马路。”
“谢谢!”真是个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同样体贴,男人、女人都一样,她心底有丝莫名的气闷。
相伴走到大马路口,他们没有道再见,因为本不欲再见。尽管彼此心中都有着些许落寞,但他们还是连挥手都没有,各自转身离去。
金迷才走到公车站牌下,一个男人就靠了过来。“上官金迷小姐吗?”
嗅闻到危险的气息,金迷俐落地后退一大步,摆出应敌姿势。
但已经来不及了,对手用的不是刀枪或拳头,而是乙醚:药水遮天蔽地喷洒过来,金迷不小心吸了一口,眼中的景物迅速轮转起来。
“我知道你是,因为刚才走出餐厅的人只有你跟另一名大个儿,他不可能,那么就是你了。”男人说道。
这家伙是个行家,他调查过她、还跟踪她,也许连餐厅里那只被她放鸽子的大色猪都是他的同伙,因此能如此快速、准确地掌握她的行踪。
她太大意了,该死!现在该怎么办?她的头已经开始晕了,手脚逐渐发软,这男人始终隔着距离绕着她打转,大概也听闻过她俐落的拳脚,所以不愿与她硬碰硬,只与她耗时间,待她药性发作,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她擒祝可恶!偏偏此刻,她最缺乏的就是时间,待力气耗尽,她就死定了。
就在金迷脑袋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时,一只宽厚的大掌揽住了她的肩。
迷茫间,金迷回头一望,是少炜日阳也似的光辉笑颜,一股精神力量流进她体内,就像迷途的羔羊乍遇天使的指引一般,她感到安全。
“你怎么样?”少炜忧虑的眼眸定在她微白的俏脸上。疲惫地摇了摇头,她跟跄两步,软软倚进他的臂弯里。
“臭小子,想逞英雄?当心死无葬身之地!”偷袭金迷的男子阴鸷地说道。
“你意图绑架,才该当心法网恢恢呢!”想不到平日温和到近乎没脾气的少炜,也有疾言厉色的时候。
“法网?”男人撇嘴一笑。“看是我的死神厉害、还是你的法网强!”他两手一转,一把弹簧刀迅速在十指间闪动着,确是个用刀好手。
“红刃!”杀手界若有排行榜,“红刃”无疑是五十名内的高手,金迷很讶异会在这里遇见他。他们应该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吧?或者她最近接了什么任务得罪了他?
不!现在该担心的不是“红刃”的来意;有危险的是少炜,对手是有名的杀手,他讨不了好处。
“你快走!”她拍拍他厚实的肩,示意他远离是非之地。
“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少炜沉稳的眉目中,有一股自信的气质。
但金迷还是担心。“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别多管闲事。”她虽然头晕得快要昏了,却近是逞强地推开了他的扶持。
“这不是管不管闲事的问题。人类之所以高于万物,就是他们有济危扶困的精神;而社会风气日渐败坏,就是这种精神被抹灭了。我不能说要济助天下,但今天我见到了,若仍置之不理,就是为这治安的崩毁添加一笔罪孽。这种事情我做不到。”少炜相当固执。
什么时候了,他居然对她发这种牛脾气?!金迷恼得险些当场昏给他看。
“佩服、佩服!”被金迷认出身分的“红刃”阴狠一笑。“你想当英雄,我就成全你。”弹簧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挥砍过来。
金迷拚出最后一口气,拉着少炜避开攻击。“你这个笨蛋……”一句话未完,弹簧刀又反削回来。这回金迷已经没力气拉动少炜,只好横身向前,将他护在身后,眼睁睁看着刀锋朝她胸前砍下。
突地,一只强壮的手臂挡在她面前,刀子划破他的衣衫带起一溜血珠。
“小心——”她勉强踢腿,阻止“红刃”的刀子对少炜造成更大的伤害。
“药性已经发作,你挡不住我的。”“红刃”冷笑。
这时,少炜忽然动了。他挥拳的姿势像个饱受训练的拳击手,每一拳挥出都挟带着利风,又快又重。
“红刃”闪了两下,却还是中了一记直拳,胸口立时闷得差点断气。那记拳头到底几磅重啊?这一拳教他痛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想不到少炜高壮的体格不是长好看的,他的拳脚也有两下子。金迷讶异地瞪大了眼。“你叫什么名字?”“红刃”恨声问道。
“不要说。”金迷怕“红刃”要找他麻烦。
少炜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口。“金少炜。”
这个蠢蛋!他不晓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毫无节制的诚恳只会缩短自己的寿命。这一次若逃得过,她一定要尽快解决“红刃”,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要打吗?”少炜无畏无惧地看着“红刃”。
“红刃”反而却步了。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讲究的就是气势;一旦气势输了人,这场仗也不用打了,必败无疑。
“红刃”摸着前胸痛彻心扉的瘀伤,怀疑少炜是否一拳打断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会给人致命打击的。”曾经得过自由搏击冠军,少炜是有一拳击碎十块砖的纪录,因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红刃”却觉得他是在讽刺。
金迷则更是气得想一拳扁晕他。这家伙,该死的诚实也不会看场合,他是怕“红刃”不懂得乘胜追击,特地提醒“红刃”别放弃吗?
看来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马路的心理准备。但……天气这么冷,没有被窝很可怜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决定自力救济。悄悄按响怀里的CALL机,刺耳的铃声吓了两个对峙中的男人一跳。
“终于有响应了,等得我差点急死。”她勉强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机,边看边笑。“是‘小鬼’和‘冰死神’啊!还算不错,有他们两个来也够了。”
“你找帮手!”“红刃”恨声怒道。
“你疯啦?‘神风万能社’向来是团体行动,你哪时见过我们单打独斗?我会独自出门才有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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