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魔_惊鸿无双》第52章


温与怜:“什么话?”
壮壮停了下来,盯着温与怜的眼睛,一点一点比划道:“为你,千千万万遍。”
温与怜猝不及防地心颤了下,脑子有些紧,慢慢道:“谢谢你了啊。”
壮壮以为他不相信自己说的,强调说:“真的,哥,我以后不结婚,我挣钱养你。”
温与怜轻轻点了她的额头,说:“等你谈了恋爱,你就不这么说了,早不知把我忘到哪个山疙瘩里了。”
“那我发誓,我要是食言,就……”天打雷劈。
后面的话温与怜没让她说出来。不是他不信壮壮说的话,他想丫头长大了,哪会不对某个男孩子动心?按照她的性格,就算她结婚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是捧着心对自己好的,就不用无端走这道程序了。
“瞎说什么,我自己能养我自己,还要你养不成。你给我把数学学好了,你个脑子,数学就给我考五十分,怎么上大学?!”
壮壮吐了吐舌头,表现的一脸痛心:“上天给我关了这扇窗,我也没办法呀。”
壮壮钢琴弹得好,其他学科成绩也不差,唯独数学是死敌,温与怜曾想过让她走艺术道路,她没同意,说学费太贵。
钱不是问题,只要壮壮想学,多少钱他都可以拿得出。
兄妹俩快走到家时,忽然迎面拦了四五个混混,嘴里嚼着口香糖,斜吊着眼,痞气痞气的。
壮壮躲到温与怜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用口型说:这是他们学校普高的学生。
晨高是M城最好的学校,里面分了好几个部分,简单来说,好手好脚的读普通高中,身体有明显缺陷的,上聋哑高中,俩高中一个校门进出,除了教学楼不一样,操场,艺术楼,升旗广场都是共用一个的。
——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平头毛小子,姿态高傲,说话毫不客气:“这是你男朋友?李书辞,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李书辞是壮壮的大名。
温与怜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男生,一只手就能捏死的蚂蚁,他很好奇接下来这人要做什么。
壮壮告诉温与怜,这人缠着她一个多星期了,非要让自己做他女朋友。
温与怜扫了平头男一眼,犀利道:“你有什么优点让她做你女朋友?”
平头男声音陡然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发火了。
“老子不嫌弃她听不见,说不了话,还不够?”
“尊重呢?”
温与怜道:“你就因为不嫌弃她是聋哑人?那你图什么?你了解她吗?”
平头男翻着白眼,粗声粗气:“什么烂问题,长得好看就行了,老子又不让她做什么,跟了我,神气!是不是!”他说着还朝后面的兄弟呼应了下。
壮壮跛了下脚,无助地看了眼温与怜。
温与怜让她站好,往前走了一步,勾着一抹邪笑,上脚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平头男踹出去老远。
他单拎着书包,道:“我是李书辞的大哥,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杀过人放过火,别以为穿着叮当拉响的衣服就是出来混的,老子混社会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翻跟头!离李书辞远点,不然弄死你们,我说到做到!”
这些年纪的小朋友,以为长得凶就可以混世,没个几两肉,吓一吓气势就软了。
平头男身后的几个兄弟忙慌把人扶起来,远离那片危险区。
但那小子不服,手抖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尖刀,叫嚣着:“我有刀,我不怕你!”
“啊!!”壮壮看到那把刀忽然无声尖叫了起来,拐杖都扔了,蹲在地上捂着耳朵不要命的嘶哑狂喊。
温与怜回头看了她一眼,瞪着眼睛冲那帮小子喊道:“滚!!!”
他蹲下身,安抚几句,把人背在身后,拎起拐杖走了。
到了家,壮壮的情绪稍微缓和一点,温与怜把她扶坐在沙发上,她愣愣地移了下位置,艰难地扯出点笑。
“别笑了,比哭还难看。”
壮壮动了动嘴:“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温与怜去厨房切了点水果出来,坐在她身边,说:“别想太多。”
壮壮吃了颗葡萄,索然无味。
“我们在这里安全吗?”壮壮比划道。
“安全,有我在呢。”
“我是问,你安全吗?”
……
时间错乱,那一刹似乎回到了十年前,长水街危楼32号。
发霉的屋子,结着蜘蛛网的家具,还有忽亮忽灭的日光灯。
纪淮挟持着壮壮,冲他喊:“脱不脱?你不早给姓周的玩过了,给我上一次有什么关系!”
温与怜被拴着一只手,一只脚,面目灰败,手里紧抠着地板,一声不吭地看着他。
纪淮的尖刀贴着壮壮的脸部滑动,嘴里吐着恶毒的话语:“你要是不脱的话,我就把这把刀捅到这丫头的嘴里!”
纪淮说到做到,那把锐利的刀刃已经划破了壮壮的右脸颊,伤口渗出血丝,顺着下颌流淌。
温与怜一只手不好动,但艰难地脱掉了上衣,露出伤疤纵横交错的胸膛和背部。
壮壮一直摇头,让他不要再继续下去。
但纪淮就是要羞辱他,没达目的之前,他是不会罢手的。
“我要当着这丫头的面弄你,温与怜,你不过是一破烂而已。”
温与怜恍若未闻,脱了上衣后就没再动了。
纪淮叫他,猛地来到他面前,掐着他的脖颈,道:“为什么不脱了?我要上你,你没听见?!!”
温与怜慢慢抬头看他,说:“纪淮,你就是人渣!”
纪淮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温与怜被打偏过头,瞬间夺过他手上的尖刀,用脚踹开了纪淮,举着刀说:“老子死也不让你如愿!”
他尖峰一转,那把刀的刀头没入了自己的小腹,霎那,血流成河。
整个刀柄都要刺进去一般,充斥着偏狠的绝望。
作者有话要说: 穿插十年前的回忆杀,我会慢慢写
会有孜然味的肉香,等完结了,我会整理出来,放微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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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
壮壮扬着手机兴奋地朝温与怜挥手,她跨着小步子跑,支撑的拐杖都快给她甩飞出去了,她一点儿也不在意,两手用力比划。
“看我在学校电脑上看见了什么!”
温与怜试图看清楚她挥在天空中的手机屏幕。“看见什么了?”
“是周大哥。”壮壮眼里闪着光,手语:“学校电脑上弹出广告,是周大哥的公司招人,我看了一下,周大哥的地位可高了,是公司老板呢。”
十年没有消息的周寻卿突然从天而降,光是这三个字就让他呼吸一滞,忘了动作。
壮壮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比划:“去找他吧,哥你不是一直在找他么。”
温与怜挪不开小小方框里装着的人影,测对着镜头,轮廓清晰,身姿挺立。
有一瞬的退堂鼓在心里敲响,回了家,想了一晚上,他果断打电话给蓝玉辞职。
蓝玉正在拍戏,刚结束一个镜头,听到他要辞职,挺吃惊的,问:“为什么辞职,出了什么事?”
温与怜恭敬道:“没什么,只是挽救一件十年前错过的事。”
蓝玉忽然联想到自己之前的女朋友,猜测说:“女朋友吗?十年啊,行,不过,要是你想回来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温与怜谢过蓝玉,上网查了一下周寻卿公司的招聘启示,很凑巧,人才招聘就有一项招保镖的,但那一项的备注栏的面试官正是周寻卿本人。
他如果去,直接面对的就是那个人。
他要怎么说,要如何面对?
温与怜贪婪地看着周氏集团核心人物照片,周寻卿褪去了十七八岁的青涩,他变得成熟,眼眶深邃,里面恍惚涌动着一潭深水,一眼看着,就深深坠入其中,再难全身而退。
他现在的脾气会是怎样,会不会因为当年自己的背信弃义而伤了心,变得愈发冷漠,不近人情?
温与怜只是猜测,他想,说不定在他心目中,十年而过,曾经喜欢的少年没有那么重要了。
最让他忧虑的是,周寻卿会不会很讨厌他而不愿再见到他。
去周氏集团分公司的路上,温与怜胡思乱想一路到了目的地。
那楼真高,也真豪华。
进进出出的,一表人才,有才华,也有实力。
保镖不过一个出卖体力劳动的低层劳动者,跟他们不在一个层次。之前蓝玉的竞争对手曾鄙夷过温与怜,说他这种人放古代来讲,就是一阶莽夫,没有什么价值,一身只为别人活着,做个比喻就是随性的狗,护主,忠心,但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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