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骄百媚》第12章


一脸的药。
浑沌除了沉默,也没有任何字眼可以回答她。
百媚回到内厅,给孙寻一个笑容。”醒酒汤好苦哦。”“呀,我应该先告诉你的,抱歉。我这里有梅饼,含一片就不苦。”他从袖袋里取出淡淡樱色的梅饼,哄小孩喝药时,梅饼很有用,酸酸甜甜的。
“不用,我吃绵糖就好,这个好好吃。”孙寻看着她吮指回味的娇俏模样,虽然看得近乎痴迷,但他一大早来叨扰并不单单是为了送醒酒汤,而是昨天浑沌留下的那句话,让他整夜无眠。
因为她是我的。
他自己也有三个妹妹,但可绝不会对妹妹说出如此奇怪的话,就像……一个醅劲十足的男人。
“百媚姑娘,你和千骄兄……是亲兄妹吗?”孙寻不想让内室的浑沌听见他说话,所以放轻声音,殊不知浑沌每个宇都听得一清二楚。”呃!是呀。”呜,她不喜欢说谎。
“同父同母?”“呃!是呀。”又一个谎。
“千骄兄他……很疼你这个妹妹吧?”疼到近乎病态?
“说疼也不算……他……嗯……”这点她就没办法说谎。浑沌很疼她?哪有呀,老是酸她吠她,不时摆着冷脸给她看,孙寻是从哪里看到浑沌疼她?
“昨天你喝醉时,千骄兄说了很怪的话。”“哦?什么话?”“他说……你是他的。”百媚听着,还在等孙寻说下去,结果看到孙寻抿起唇,没再接续的打算。
“我是他的……什么?”她愣愣地问。
孙寻摇头。
“他就是那样说,“她是我的“,后头没有其它字眼。”“这句话很奇怪吗?”她不觉得呀,对浑沌而言,她的确是他的,他的力量全在她身体里面,她掉根头发说不定都会影响到他半丝力量。所以浑沌那样说,她可以理解。
“当然怪,兄长是不会对妹妹这么独占、这么霸着的。”“哦。”因为她和浑沌不是真兄妹嘛。瞧百媚一脸天真,压根没看懂他的忧心仲仲,孙寻轻叹,“百媚姑娘,这样很反常,他只是你的兄长,并不是你的夫君,总有一天,他还是得放手将你交给你未来的丈夫。”而不是用想杀人的目光和口吻说“她是我的““……孙大夫,你说的那些我不是很明白,不过浑……千骄他不是你说的那样。我认识他,他是个怪人,说些怪话也很平常,至少我很确定他不会伤害我,这比较重要。”因为浑沌也怕被她用雷劈嘛,哈哈。
孙寻知道自己越矩,别人兄妹间感情深浓,旁人无法置喙,他只是……因为喜欢百媚,才会对那个千骄的言行有警戒,可是再追问下去,只显得他心眼过小,反而会让她产生不好的印象,所以孙寻也懂得适时闭嘴,姑且相信他们只是兄妹情深罢了。
他收起严谨的表情,恢复温文笑容。
“百媚姑娘,我昨天问过千骄兄你们兄妹俩进城的目的,似乎是来游山玩水,我们城里每年七月都有迎河神的盛会,不留下来看看就枉费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千骄兄的身体也尚待复原,你们有打算在城里多停留一段时日吗?”“迎河神的盛会?”听起来好像很有趣。
“嗯,一连五日,各式各样的摊贩沿街摆着,广场上戏班子轮番唱戏,舞妓、舞剑、舞龙……”“我想看!”百媚听得眼睛都在发亮。
“离迎河神的盛会还有一个半月,你们兄妹俩若要留到那时,住客栈也是一笔很大花费,我家里有不少客房,若百媚姑娘不嫌弃,可以到寒舍住下,一来可以省下住宿费,二来我也方便替千骄兄调养身子,你觉得呢?”昨夜从浑沌口中没得到肯定的答复,今天他改问百媚,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
近水楼台先得月,千古不变的道理。
“好呀。”她一口就答应。
“咦?”百媚答应得太爽快,反而让孙寻一怔。”你不用问过千骄兄吗?”她挥挥柔黄。”不用啦,我说要去他就会跟着我一起去。”浑沌很听话的,嘿嘿。
“真……真的吗?,“孙寻又是开心又是惶恐,开心佳人应允他的邀请,也惶恐于她的兄长真有那么好说话吗?
“嗯!”百媚看见浑沌铁青着一张脸从内室出来,喜孜孜地靠过去,把孙寻方才说的话全盘转述,最末还补上一句:“我要去住孙大夫家。”“为什么?”在孙寻一脸愉快地飞奔回家去准备客房以迎佳人后,浑沌才老大不爽地问她理由。
“因为娇娇姊说过,住进人类的家,就可以好好挑要吸魄的人选。”她已经跳过撞马车的过程,正苦恼着应该要从哪里继续,结果孙寻就提出邀请,正合她意。而且更重要的是,孙寻说他要替浑沌调养身子。
“你不是说姓孙的人好,不忍、心吸他的魄?”提及孙寻,浑沌没有好脸色。
“不吸孙大夫的,还有别人可以吸呀。”单纯的妖,单纯的思绪。
“明明就是想看什么迎河神的盛会还哆哩叭唆。”浑沌一语道破她内心打的主意。
“对啦,我就是想看嘛,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迎河神呢。”“反正一定是哪里来的虾妖或鱼妖在假冒神仙,欺骗人类。”河神,最好是随便哪条河里都有啦!
“浑沌,你会陪我一起去吧?”她扯扯他的袖,央求。她单独一个可没有勇气住进全是人类的地方,有一只和她一样的妖在,她会安心很多很多的。
“废话。”不陪她陪谁呀?”在想办法拿回力量之前,我赖定你了,你想赶我我也不会走。.请把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别妄想甩掉他!百媚欢呼,抱住他。
“浑沌,你真好!”嘻。真好?
这辈子……有人这样说过他吗?
第五章
浑沌一直很讨厌人类。人,既自私又贪婪,心里想的与嘴里说的总是有段落差,虚伪,狡猾,善妒,肤浅,也脆弱得不堪一击。他在被困进钢石之前遇过几个人类,那是好几千年前的事,但不管时光如何流逝,世事如何演进,那时的“人“与现在的“人“,竟也相差无几。所有缺点都一代一代流传下来。
搬进孙寻府邸,是当天下午的事。
孙家在镇上是数一数二的大药铺,几乎全城居民有半数以上都固定在孙氏药铺买药看病,独占生意最赚钱,从孙家大宅就能看到证明。
撇开百年传承的药铺不谈,进到药铺后头才算踏入孙宅,拐进廊道,穿过园圃,孙家产业才算真正呈现眼前。
景很美,有山有桥有流泉,砌着砖瓦的凉亭,铺着碎玉石的小径,青青杨柳,艳艳繁花。还没赏完景,孙寻领着两人又走往下一处。至于浑沌为何突然冒出嫌恶人类的念头?这得从孙宅途中第一个碰到的人类一孙寻他娘!说起。在孙寻替他们彼此介绍时,孙寻母亲一脸“怎么捡两只流浪狗回来“的蹙眉样,嘴里却还是好客气好有礼地请他们安心住下,她会吩咐下人好生伺候。
浑沌并不讨厌那些自私贪婪虚伪狡猾善妒及肤浅的种种情绪,相反的,他爱死了,那些甜美可口的小东西,如果大方的表现出来不是很好吗?
偏偏人类喜欢用一切手段来掩饰它们,显得更不伦不类。
自私,就光明正大地自私给他看;贪婪也不用装出小心翼翼的谨慎模样;虚伪就虚伪,别道貌岸然;狡猾也不是可耻的事:嫉妒时就大声说出来,口是心非的家伙就是碍他的眼!
偏偏人类自私,又不敢承认,贪婪也从不写在脸上,虚伪的称兄道弟,脑子里根本想的不是那么一回事,怯。
在走过数个垂花门,跨过数个院落,弯过数个游廊,终于抵达孙寻为两人整顿妥善的客房。
名为客房,实际上根本等同于寻常人家的整个家园,也难怪这条街从街头到街尾全在孙宅范围内。
“到了,这处厢房很清幽,有两房一厅,景致也相当优美,百媚姑娘与一千骄兄尽管放心住下,我会安排一名伶俐的丫鬟打点所需,你们想吃什么、想要什么,交代她一声便好。”“我们不用丫鬟,别安排任何人过来。”浑沌一口回绝。
多个人类在,他和百媚露馅的机会就越大,他可不想拿牙签剔着獠牙时有人类闯进来尖叫。
“对呀,孙大夫,我们不要人伺候。”百媚接收到浑沌的目光,同意道。
有浑沌以外的人在,她就不能常常露出狐尾招摇。
“可是……”“要人伺候还不如回客栈让店小二好好伺候。”浑沌此话一出,孙寻连忙说:“好好好,我将丫鬟撤掉,不让人打扰你们,你们有需要什么就跟我说。”“孙大夫,谢谢你。”“百媚姑娘,别一直孙大夫、孙大夫这么见外地叫,你喊我一声孙大哥就好。”心里当然更希望她直接喊他“寻哥“啦。
“好呀,孙大哥。”百媚从善如流,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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