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其实不简单》第8章


她送菜来,得了赏钱,却不即刻退下,反而一直盯着卫紫衣看,使他不得不多看她一眼,对她坚毅的眼神留下印象。
她喃喃道:“紫袍银带——紫袍银带——啊!你是——”忙忙又住了口,情知太过唐突失礼而有些不安。
卫紫衣一挑眉。“姑娘识得我?”
“不,不认识,今晚头一回见面。”每天送往迎来的客栈生涯使她面对生人也落落大方,索性坦然道:“可否请教客信贵姓?”
“敝性卫。”
她欢快道:“原来你就是‘金龙江’的大当家卫紫衣!”
吃惊的反而是卫紫衣了,这一路行旅投宿均由席如秀出面交易,不曾过分张扬,一个不曾到江湖上走动的乡间姑娘如何得知他的身分?
“你既不认得我,竟能开口道出我名姓?”
“我虽然不识庐山真面目,但听人描述过你。”她平实呆板的面庞浮现一缕柔情。“他跟我说过,他生平最仰慕的大人物便是‘金龙江’的首领卫紫衣,可惜缘仅一面,只听说他习穿紧施,腰系银带,其余便不得而知了。嘻,不想今日教我巧遇贵客,而且一猜即中。”
“他是谁?”
姬美绢摇了摇头。“你不会听说过他的,他只是个小人物。”
“大人物一开始也是由小人物做起,并非天生。”他也不是真想知道那名男子的来历。奇怪,他确信是个男的。
“他——他说,他要去投靠‘金龙社’,发奋努力的建功往上爬升,相信有一天能够站在你身边,成为你的左右手。”她偷偷瞧了他一眼,情知没有冒犯他,才敢往下说:“他已去了两年,大概没法爬那么快,你一定没听过他的名字。”
分明很想探听那人的消息,又不好意思直问。卫紫衣暗暗好笑。
“你不妨说说看。”
她扭犯了一下,终于道:“他姓伍,叫伍胜雪。”看卫紫衣的表情对这名字没印象,多加补充:“他因自己的名字里有一个雪字,酷爱穿白衣,而他穿起白衣更加显得玉树临风,教人一见难忘。大爷若肯召见他一次,也会对他留下深刻印象。”她的思念浮游,很愿意为他做点什么。
“姑娘待此人倒是一片赤诚。”卫紫衣很理智地说:“我没见过你形容的这个人,果真他投效‘金龙社’,不可能一身自施出现在我面前。”
“为什么?”
“‘金龙江’的下属一律穿紫色短衫系黑带。”
“那多可惜,他穿白衣最好看了。”
“他可以私下穿,不过,你确定你喜欢男人长年累月穿白衣?”
“有何不可?只要他喜欢。”
女人盲目的一面,他算是见识到了。
她试探的问:“卫大爷,你肯召见伍胜雪吗?”
“姑娘是他什么人,如此为他说话?”
“我…萍水相逢而已。”姬美绢匆匆瞥了他一眼,看他面色不悦,知道自己逾短了,若再多有非分要求,只怕反而帮了倒忙,急急退出房去。
她与伍胜雪的关系绝非泛泛,否则不会唐突开口,他们是亲戚还是情人?卫紫衣暗暗纳罕。不过,一会儿他便抛开了,奔至床边照料宝宝,他敏锐的听觉听到宝宝的※※声。可怜的宝宝,她一定很难受,昏睡中也时而扭动头部、时而发出※※。
他把她半搂半抱的偎进他怀里,轻声软语的说些安慰话,也许她听见了,也许她感觉到他就在身边,不多时,便又安静下来。
小棒头不由得眼眶微湿,她想,小姐有幸得到一名男子的专情与至爱,总算没白来人间走一遭,应该为她高兴才是,有什么可悲伤的?何况,小姐向来最讨厌人家哭哭啼啼的。可是,她仍忍不住掉下泪来,如果小姐能逃脱此劫,不是更圆满无缺吗?
人原是习于得陇望蜀,不是理智所能控制。
卫紫农说道:“你们都下去休息吧!”
她答应了,顺手合上房门,领着小萱到隔壁小房安歇,随时等候传唤。
谁也不觉得留他们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过夜有何不妥,别说宝宝目前人事不知,即令她健旺如昔,也没人会想歪了,好像他们两人在一起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相反的,会主动避嫌的人反而是卫紫衣本人,但,情况特殊时例外。
像现在,宝宝在他怀里显得一脸安详,像熟睡了似的,怎么也狠不下心推她回噩梦里去,只有抱着她和农睡了一夜。
翌日,他们四更起床,五更上路。
连绵数日的恼人雷雨在半夜里歇止,逃遁到别的地方去了。
卫紫衣将宝宝抱上车安顿舒适,唯有亲自照料他才能安心。今天她穿着杏黄色的衫裤,形式简单,手工十分精巧。小棒头这丫头也算伶俐,知晓在这节骨眼上他忌讳宝宝穿白的,衣箱里准备的大都是宝宝平日少穿的艳色服饰。
天亮得早,青灰的曙色透入车窗,映照宝宝的气色显得更加苍白。
今日的药汤有一半被她吐出来,他知道她的情况只有更坏不会更好,自是忧心忡忡,但也只能摆出人禅似的静定的脸孔,朝前赶路。在意识不可见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熊熊火焰在烧炙他的心,他只能咬牙忍着跨上马背,静待命运的转机,就算必须迂回地前进或攀援障碍而过,他始终抓住那一点希望。
有了同生共死的决心,他实在并不颓丧。
世事就是这样,一切都是命定的。然而,这不表示他因此屈服于命运,他当然要反抗到底,天性坚强的意志力使他能忍人所不能忍,绝没有“不战而输”这回事。
“宝宝,你要撑住,勇敢些。”他默默地对她说。
看见众人都在等待他的号令,他马上下令:“出发!”
又是新的一天,继续紧凑的行程。
三名青年和尚渡过黄河,起早夜宿的赶到邯郸。
年纪最长的那位体形略胖,法号明智,看了他会有一种“是哪间寺院的?大概吃的不错吧!”的感觉。走在他旁边的那位是明理,长相粗豪,若非头顶天毛且身着袈裟,没人会把他和出家人联想在一起。而老老实实跟在他们后头的是明月,也是教人一见便要生出感慨:“这般人才竟然跑去当和尚,简直暴珍天物!”可想见他是多么俊俏的人物了。
没人规定和尚都须是丑的,像朱洪武,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穷得俄饭,只好跑去当和尚,一天有两顿他。世上既有俊书生,自当该有美和尚。
叫明智的不见得做人明智、叫明理的也不见得处事明理,但是明月,却真真正正如清风明月、“一片冰心在玉壶”的那种人。
“哎,师兄,依你看掌门方丈所言可是真的?”明理似乎不愿相信,猛摇着头:“不是我斗胆敢疑心方文说的话,可是,我真宁愿他老人家料错了。”
“我何尝不是。”明智感情用事的说。
跟在后头的明月,轻描淡写的说道:“师父、师伯和师叔们都说过,掌门师伯祖自幼出家,在空门里苦修,是个极有道行的人,他不致危言耸听吓唬我们,何况这事关系到宝宝,更没道理去咒自己的亲侄。”。
这话实在归实在,却不中意听。
“你是存心要咒宝宝死是不是?”明智旋身面对那张乌鸦嘴的主人,扬起的眉毛、回击似的眼神咄咄逼人:“你心如止水,四大皆空,很伟大是吗?连儿时的玩伴都可以抛之脑后,她的生死丝毫不紊怀于你心,非这么做才像出家人吗?”
“明月太无情了!”明理满怀不悦的说:“连老方丈都忍不下心,派咱们出来,你的道行反比方丈高,竟无动于衷。”
明月感到一种有口难言的滑稽感,识相的闭上嘴巴。这两位师兄平日里倒很正常,该练功时浑身是劲,该诵经时也能静坐修禅,是少林年轻一代的杰出人物,只不过,一碰上宝宝的事,便都失去了平常心,护短的很。像上回宝宝险些烧了“藏经阁”,也是他们偷偷护着闯祸精逃下山去,还一点罪恶感也没有。
他对宝宝也是疼爱在心,但是,他天生明智又明理,不会一遇上宝宝有事便眼睛半瞎,看不透事情背后的真相。宝宝哪天不闯祸?烧坏“藏经阁”的一扇窗子,看似严重其实绝要不了命,掌门方丈在的一天,少林上下没人敢伤她一根寒毛,否则哪有那么简单便逃下少室山,还一路平安的溜到江南去?他总觉得,方丈是有心让宝宝脱离少林寺,因为宝宝大了,女儿身的真相一戳破该有多尴尬?不如趁她年幼,又幸运的极得卫紫衣的宠爱,顺水推舟的把她推向卫紫衣怀里,对宝宝好,对少林寺也有交代。
这些事,都是他自个儿慢慢推敲出来的,跟谁也不敢多提。
这回,他们师兄弟三人受方丈密托,离开清静的山门,渡过黄河而来,他心里也渴望方丈这次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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