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过去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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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侍者走过来,对钟阒说:“是钟先生吗?有客人外找。”
他站起身,拍拍她的脸:“我马上回来,你等一下。”
点点头,她目送他离开。
隔了几个桌子的莉莉看到钟阒离开,忙跟着起身,走到乐乐桌旁。
自从乐乐被绑架事件后,该死的阿力,透露了她和青龙帮老大的交情,要钟阒不往乐乐被绑事件上头作联想,根本不可能,于是,她被赶出黑门,而全台北的酒店,没有人敢冒险得罪黑门收留她。
现在,她处于失业状态,要不是青龙帮老大还算有情有义,这会儿,她不知道要流落到哪里去了。
想至此,她满腹怒焰,都是她害的。
纪乐萱!要是老娘活着一天,就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
“贱女人,你可得意了。”
一双满含怨怼的目光看着她,乐乐不禁瑟缩。
“你是……是了,我在上次的募款餐会中见过你。”她有一些模糊印象。
“你要牢牢实实记住我,不久的将来,你会沦落到我这个下场。”
“我不懂你的意思。”她困惑极了。
“不懂?是装傻吧!你和钟阒上床了?你自以为是他的女人?别高兴太早,和钟阒上过床的女人成千上百,你没有比较特殊,不过就是一个鲜字,钟阒贪你的鲜,等尝腻了,一脚踢下床,你的下场不会比我好到哪里。”
原来……她和钟阒也……乐乐苦涩地垮下双肩。
她的表情让莉莉有了胜利感。
“他会为了利益和权势娶岳楚楚,然后在外面继续和无数女人大玩爱情游戏,要是你够努力,也许你会是那群‘无数’中的一个,否则……你的下场只会比我更惨。告诉你,没有一个女人抓得住他,Noone!懂吗?”
“不会,不会这样的。”他说过心中有她,他说了爱她。“是你在挑拨,他不要你了,所以你在生气,就说谎骗我。”她第—次反抗别人。
“他要过我,虽然眼前淡了,但总有一天,他会回到我身边。”
“不会,他有我就够了。”泪水盈眶,她说不出话。
“凭什么你会以为,自己比得过我?”莉莉骄傲地看向那头温驯小羊。
“因为她比你好上千万倍,拿你和她相比,不仅是云泥之别,更污辱了她的身份。”钟阒的话像冰刀插入。
莉莉一惊,猛地转头,对上他愤懑的眼睛,嚣张跋扈在一瞬间消失。
“再让我看到你为难乐乐,我不介意让基隆河里多—具浮尸。”他口气阴寒。
他是说真的!从他眼眸中读到这讯息,莉莉吓得落荒而逃。
坐到乐乐身边,他把她揽在胸前安抚。“别介意她说的任何话。”
“我不介意,可是……会不会有一天,我也成了过去?你像不要她一样,把我扔弃?”她无法不受影响。
“这辈子我不会对你放手,何况,你不是她,她从来都不在我心中。”
这话是说——他爱她,不爱莉莉,所以她们是不同的?躺进他怀中,她的担忧蒸发,只剩下快乐。
“我就知道你是爱我。”她的自信由他供给。
突然,岳楚楚三个字闯进她脑海。
也许她该一并问问他,岳楚楚在他生命中扮演什么角色,可是……算了,他说这辈子不对她放手的,不是吗?汲取着他的体温,再去问那些不相干的琐事?懒了!
第五章
钟阒又是一个星期没回家,乐乐摇头对自己苦笑。
拨通电话给远在美国的母亲,电话那头是母亲乍醒的沉哑嗓音。
“喂?”
“妈,是我,对不起,你还在睡吗?”听到亲人声音,她心稳意定。
“噢!七点多?应该起床了。乐乐,你还适应宿舍生活吗?”
妈妈的关心暖暖包裹住她。
”我很好、功课很好、生活很好,统统很好。你和爸不用替我担心。”
心虚不见了、脸红不见了,她成了名副其实的说谎者。
“是啊!我的小乐乐长大,不用我们再去烦恼。”
“小弟呢?有没有长高?”
“还说呢,到美国,地方大、运动量足,再加上他老拿牛奶当水喝,才来几个月,八分之一的琴都不能用了。”有这双儿女,任谁都要羡慕。
“妈,学校的春季巡回演奏会定在明年三月,教授说,也许会到美国或日本,如果去美国,你会来看我吗?”
“会!一定会,我还要强迫我那票同事,一起去看看我漂亮的女儿。傻女儿,是不是想念妈妈了?”她的声音逼出乐乐的酸酸心。
“想!好想、好想,想得在夜里偷偷掉泪,想得练琴时,老弹我的家庭真可爱……”
说到这里,两颗泪偷偷自颊边盗垒成功。
“不如,你办休学来美国,我们在这里帮你申请学校。”母亲建议。
“不要啦!再—年半就毕业了,我总是要学会独立,不能凡事依赖爸妈。”
“也对,妈妈不勉强你。对了!有团体邀请我和你爸、小弟回国,举办—场音乐会,你想不想也凑上—角,贡献两曲?”
“好啊!我们家族的音乐会,爷爷奶奶知道一定会很开心。在什么时候?”
“年底,确定的日期一出来,我就马上打电话给你,到时你可以邀请几个好朋友来听。”
“好!”
她想邀请的只有一人,那是——钟阒。
“那,我要收线,准备上班罗。”
“好,妈再见。”
电话那头传来嘟嘟声,没了说活声音,整个房子又是静得吓人。
忽地,铃铃铃……
她的小鱼风铃响了,笑自她唇边扩散开,他……又在心底呼唤她。
走人卧室,从衣柜中拿出他的外套,揽在怀中,温习着他的味道。
窗外,风大雨狂,好怪的天气,都十月天了,还来场秋未台风,杀得人措手不及,风打在窗上一阵一阵,打得人心神难宁。
风雨夜,他还是有忙不完的公事?叹口气,拿起一本小说,走到床边,对着台灯慢慢读阅。
突然,停电,她睁着一双大眼,在暗黑的空气间寻找光源,缓缓挪动双脚走到窗边,脚底下的地区全陷入—片黑暗。
叫人心惊的夜,孤独在这时间袭击她脆弱的心。
紧抱住他的衣服,她跌跌撞撞跑到客厅,守住电话,盼着他捎来一声消息。
她从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想他却无从寻找。
他在哪里?他在哪里?除了在心里面之外,他能不能在她面前出现?
泪决堤了,她呜呜咽咽地吞下寂寞,他……到底在哪里啊!
夜半,客厅门开,停了好久的电在这时候续接上,亮晃晃的灯光照在乐乐泪痕未干的脸上,钟阒轻轻喟叹。
蹲下身,轻拭去她满颊泪痕。想当他的女人,第一件要学的事情,就是坚强!而这个小乐乐……显然不及格。
可是这样一个不及格的女孩,他却很难割舍。
要她、想她,这念头时时折磨他的意志,他总要拿家仇,来阻止自己泛滥成灾的爱情,可是能挡多久,连他自己都没把握。
他越来越怕看到她,只要多见上一面,他的心就系上她,很怕一个不注意,她的泪眼或笑语,会阻下他全盘计划。
不、不行!经过这么多年,他的计划好不容易要完成了,怎能在这时候放手?想起对爷爷的承诺,他再次硬了心。
乐乐,给我一点时间,总有一天,我会分分秒秒守在你身边,再不轻言离去。
“乐乐,加油!”
吻落在她额上。
他走进卧室,取来一床丝被,在盖上她身子时,他才发现,她手中紧握住的,是他的外套。
她又在想他?一个男人怎能负载起她那么浓、那么多的深情?再叹一声。
转过身,他走出大门,走出有她守候的世界。
天亮了,一夜风雨肆虐,太阳又挂上天际。
乐乐揉揉眼睛,看到身上的被子。
他回来过?他终究是放不下她的。
抓起丝被,轻轻闻着,她要在这几千几万缕蚕丝中,找出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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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课,乐乐第一次没有直接回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等他不再是幸福,而是无止无尽的恐惧,她害怕这一等,就是两鬓霜白,就是发丝斑斑,她害怕他遗忘了他口中的“家”,遗忘了有个日夜等候他的女人。
于是,她不敢回去面对一室空寂,选择投身在繁忙人群,让自己的心和身体,一样忙与盲。
走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她没有目标。
几对相依的情侣走在她面前,他们手牵手、肩并肩、心手相系,这样才算是真正的恋人吧!
是谁说过,说爱一个人,就会分分秒秒想他,时时刻刻不愿分手,以这个论点来看,钟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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