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第22章


世球永远忘不了向女性炫耀,他用手托住正梁,一一指出,“这是额枋,那是雀替,上面是坐斗,那三个分别是正心瓜拱、正心万拱及外泄厢拱,由柱础到拱垫板,起码有三十个以上的斗拱组合。”
听得我头晕眼花,也亏他记性这么好。看得出是真正热爱古代建筑艺术的。
工作人员乙说:“内室的悬臂梁已经蛀通,毁坏情形严重。”
甲又说:“听说叶先生在大学里做过一篇报告,是有关雀替的演变。”
世球答:“是。”
我又被印象骗了。
世球轻声对我说:“在交角的地方,雀替是不可缺少之物,由于所在的位置不同,就产生不同的要求,结果就出现各种形式风格的雀替,真要研究,可写本论文。”
“啊。”我朝他眨眨眼。
走到一列雕花的落地长窗门之前,我赞叹手工花式之巧妙,世球两手绕在背后,不肯再说,他气我适才挤眉弄眼。
幸亏员工甲向他说:“这一排四抹格扇也残旧了,尤其是花心部分,有数种图案特别容易破:三交灯球、六碗菱花及球文菱花都叫人伤脑筋。”
我们一直走至户外,他们继续讨论屋顶上的整套垂兽,世球真是滚瓜烂熟,什么仙人在前,一龙两凤三狮子四海马五天马六神鱼七狻猊,以至三角顶角上的惹草及悬鱼图案。
世球完全熟行,与他对付女人一样游刃有余。
本事他不是没有的,我一向知道,没想到他肯在这方面用功。
在回程中我真正筋疲力尽,在吉普车上,裹着张毯子就睡着了。
大雨溅在车顶上哗烈巴拉如下了场雹子,我惊醒,但两人都没有说话。
隔很久,他问:“你不相信我的诚意?”
我答:“总得有人留下来,没想到会是你。”
“你肯不肯陪我回来,住上一年半载,与我一起进行这项工程?”世球说。
我沉默。
“怕吃苦?”
“不是。”
“怕我修完佛香阁再去修圆明三园?”他的幽默感又回来。
“也不是。”
“之俊,迟疑会害你一生。”
我不语。
“是否需要更大的保障?”
我笑一笑。
“我不会亏待你,之俊,你是艺术家,长期为生活委屈对你来说是很痛苦的事,你所希企的白色屋子,我可以替你办到。我知道什么地方有毕加索设计的背椅,以及五十年代法式狄可艺术的写字台。”
然后我就变成第二个关太太,他榜上第一百零三位女朋友。
我说:“太累了,这么疲倦,不适宜做决定。”
“女人都向往婚姻。”
“世球,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我逃进酒店房间。
第二天肌肉过度疲劳,连穿衣服都有困难,昨天运动过度,萎缩的四肢不胜负荷,今日酸痛大作,脸色惨绿,无论扑多少胭脂,一下子被皮肤吸收,依然故我,一片灰黯。
我不禁澹然地笑,不久之前,还年轻的时候,三天只睡两次也绰绰有余,如今只去行行山,便有这样的后果。
结构工程师在走廊看见我,吓一跳,“之俊,你眼睛都肿了,怎么搞的。”
“累呀。”我微弱地诉苦。
“更累的日子要跟着来,”她拍我肩膀,“真的开工,咱们就得打扮得像女兵。”
我赔笑。
在电梯中巧遇世球,他看我一眼,低声问:“一整夜没睡?”
我不去理他。
工程师仿佛什么都知道,会心微笑。这早晚大概谁都晓得了,就是不明白怎么叶世球会得看上如此阿姆。
会议完毕,我照例被香烟薰得七荤八素,幸亏一切顺利,增加三分精神,否则晕倒都有份。
助手在张罗代用券,一下不肯憩下来,非得出去逛市场买东西,世球取出最新的旅行支票给她们,换回欢呼之声。
他同我说:“你还是回房休息吧。”
瞧,尚未得手就要冷落我。
雨仍然没停,却丝毫没有秋意,街道上挤满穿玻璃塑胶雨衣的骑脚踏车者,按着铃,丁零零,丁零零。
小时候我也有部三轮车,后来叶伯伯花一块半替我买来一只英雄牌按铃,装在扶手上,非常神气,光亮的金属面可以照得见脸蛋,略如哈哈镜,但不失清晰。
一晃眼就老了。
“之俊。”
我没有回头,“你没有同她们出去?”
“去哪里?”
我回头,一看,却是叶成秋。
再有芥蒂也禁不住意外地叫出来,“叶伯伯,你也来了。”
“你把我当谁?”他问。
“当世球呀,你们的声音好像。”
“你没有跟他们出去玩?”
“他们去哪里?”
“去豫园。”
我问:“你怎么赶了来?”
“来签几张合同。”他说,“之俊,你脸色很坏。”每个人都看出来。
知子莫若父的样子,他玩笑地说:“他没有骚扰你吧?”
我笑,“这边女将如云,轮不着我。”
“你不给他机会而已。”
我把题目岔开去,“你是几时到的?”
“十分钟之前。”
“不休息?”
“身子还不至于那么衰退。来,带你去观光。”
“什么地方?”我好奇。
“我带你去看我的老家。”
我倒是愿意看看是否如传说中般窝囊。
一出酒店大门,叶伯怕那部惯用的黑色轿车驶过来。
咦,噫,有钱好办事。
他对我说:“我的老家,在以前的邢家宅路。”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同我说康道蒂大道、仙打诺惹路,甚至邦街,我都还熟一些。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他指着一排信箱说:“我第一个认得的字,是陈,有一封信竖插在信箱外,我当时被小大姐抱在手中,顺口读出来,被视为神童。”
“那你们环境也还过得去,还雇得起小大姐。”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
“你常来?”
“嗯。”
“为什么?”
“你母亲好几次在此间等我,那时家里紧逼她,我两个弟弟常常在梯间遇见她。”
我不由得帮我母亲说话:“小姑娘,好欺侮。”
“后来她终于嫁到香港,我父母松口气。”
“干他们什么事?”
“家里无端端落一只凤凰下来,多么难堪。”
话说到一半,木门打开,一个小女孩子边拢着头发边咕哝:“介热叫我穿绒线衫,神经病。”也不朝我们看,自顾自落楼梯。她母亲尴尬地站在门口,忽而看到生人,神色疑惑起来。
叶成秋说下去:“这上面有晒台,不过走不上去。”
“我们折回吧。”我忍不住说一句,“你应同我母来这里。”
他与我走下楼梯,“但是葛芬反而并不像她自己。”
“什么?”这话太难懂。
“她一到香港,时髦得不像她自己,成日学嘉丽斯姬莉打扮,小上衣,大蓬裙,头上绑块丝巾,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
“摩登才好,我一向引她为荣。我一直记得但凡尤敏有的大衣,她也有一件,一般是造寸订做。”
“此刻你站在这里,最像她。”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qi书+奇书…齐书给我,就是ALL 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格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 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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