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大吉》第32章


是酒楼。
哗!後边公主们欢呼,兴致高昂地跟娘娘走。月黑风高,公主们一起跷宫。
月公主扮大爷,穿白衫,执华扇,威风凛凛。宝公主扮武师,带把刀,没骑马。敏公主扮书生,戴方巾,清秀斯文,一路眯眯笑。
筱公主垫後,扮敏公主书僮,一路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就怕十面有埋伏。
羽纷纷大摇大摆,带著公主们,走向她土生土长的繁华京城,那是她的地盘。
月白风清,花香阵阵,她与公主们忍不住唱起歌来,心情舒爽极了。
这群公主们,不知後边一大队大内高手,为了她们熬夜出公差,他们暗暗跟踪监视。
皇上寝宫,侍卫长禀告皇上。“根据大内密探回报,娘娘一干人等,正往百花楼……咳咳!”他低头面有难色。
“说下去。”梁御风不动声色道。
“呃……正往百花楼妓院前进中……呃……娘娘与公主们扮成男人……呃……”侍卫长断续报告。
“哦?”梁御风将探子呈来的公主跷宫纪录合上。他一直纵容纷纷与公主们偶尔离宫游玩,他一直当不知道,只是派大内高手尾随保护。
“嗯。”梁御风沉思。没想到这丫头竟胆大到领公主逛窑子去了。
韶铭路
“好啊、好啊!”月公主拍手叫好,赏了银子给唱曲的艺妓。
纷纷和宝公主敲杯子跟陪酒的女人对酒令,一人一语笑得好不开心。筱公主瞪大眼睛看见对桌一个女子当众脱衣,露出臂膀给人摸。哇,真羞人!
敏公主儍愣愣地瞧著旁边那桌黑衣沉默的公子,他一直独饮,对陪酒的姑娘很冷淡。
“咱们乾杯!”纷纷豪爽地嚷。她笑得好得意,笑得好开心,笑得整个人往後仰,笑得……等等——梁御风?!她呆住了,差点没摔下去。
他站在她後边,俯望公子打扮的羽纷纷。“玩得尽兴吗?”黑眸泛起笑意。
呵呵呵~~纷纷满脸黑线条,公主们低头等挨骂。
孰料梁御风坐下,对大家挥挥手。“继续,甭理我,大家继续啊。”
嗄?公主们错愕,纷纷尖叫。因为梁御风一把将她扯入怀中,旁边客人喷酒。
这……两个男人抱一起?“相公……”纷纷尴尬,马上变成小绵羊,对他咩咩叫。“你怎么来了?”脸很红,表情尴尬,被他紧紧搂著。
梁御风揪她嘴上胡子,她皱眉嚷疼。他问她:“这是哪?”
“妓……妓院。”不关她事喔,是公主们央她带她们跷宫的。
“嗯。”梁御风听了点点头。“所以我来了。”
“嗄?”纷纷错愕。“你来嫖妓?”这一嚷教公主们大笑。
他捏她鼻子。“儍瓜,我来逮我的女人。”说著拔掉她胡子。
“啊!”纷纷痛叫。
他哈哈笑,低头吻住她的嘴。
“真羞!”公王们掩脸看不下去。有必要这样恩爱吗?大家决定不理他们小俩口,既然哥哥默许,那……
月公主继续搂住红牌歌女,两人笑哈哈地行酒令。宝公主继续欣赏艺妓唱戏弹曲,敏公主继续偷觑隔壁那位神秘公子哥,筱公主瞪大眼睛看著方才那女的已经脱的只剩小肚兜了,哇~~真是不得了,而梁御风搂著爱妻,与她在宫外谈情。
风调雨顺,咳咳~~国泰民安。
娘娘好德行,又重情义。皇上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而四位公主——自从遇见纷纷後,大吉大利。
这便是野史记载,千古传颂,皇族一则轶事。
里边写著太子梁御风,某夜私自出宫,逢庙会活动,释放烟火,当下有位女子拽住他,他回顾,从此一生难忘。
难忘那一场烟火,难忘当时心悸的感受。原来那时,太子梁御风对民女羽纷纷一见锺情。当时,望著她灵动的双眸,甜美的笑容,太子感觉好像有一根羽毛翩翩落至他心头,从此痒得他再难平静。
那是羽纷纷,他挚爱的女子。美梦成真,他如愿娶得这顽皮可爱的美娇娘。
根据野史记载,当妍公主真正的死因被披露之後,有人言之凿凿笃定道,太子会与纷纷相遇,全是妍公主黄泉下刻意安排。
妍公主的悲剧,最後由她最爱的哥哥弥补了。她的爱情没成功,她最亲爱的哥哥成功了。
或者在黄泉某处,妍公主会得意地微笑。终究,这世上还是有圆满的爱情,不论背负哪种枷锁,不论身分如何悬殊,或是根本两世界的人儿,只要相爱了,还是有可能厮守一生。
是的,妍公主当初是这样深信著,爱情最霸道啊!爱情发生时,不管那人多远,哪怕命丧黄泉,她也要追到底!
——全书完
出版日期:2002…8
狗屋花蝶系列598
作者:单飞雪《公主大吉》
我永远怀念你
最近很忙,南北两头跑。最近很热,心底很躁,一边惦著写稿进度,又牵肠挂肚其他事。我带著“公主大吉”,抱著心爱电脑,这阵子跑哪都只能跟它相依为命。
最近常心不在焉,越是劳累越是失眠。常想到以前的一些事,拉拉杂杂的片段。努力想记起某些,画面却总是模糊。因为某些伤感的事,听见周华健唱的“忘忧草”,心底却更烦恼,被歌词惹得鼻酸。
让软弱的我们懂得残忍,狠狠面对人生每次寒冷。依依不舍的爱过的人,往往有缘没有分……忘忧草,忘了就好,梦里知多少?(词曲/宇德敬子)
忘了吗?某些人的轮廓,都快记不起了。我真没用,分明才二十几,记忆力却大不如前。很糟糕,出门常怀疑家里瓦斯没关,炉上是不是还烧著一壶水?
最近连著几回,把钥匙忘在摩托车锁孔上。
对了,以前,曾丢过一台摩托车。那时去看电影,也是糊涂地把钥匙忘在锁孔上,跟著被某个混蛋骑走了。记得走出电影院时,一直绕著停摩托车的地方来回走,不信它不见。後来,很没用地一路哭著去警察局报案。
呵,以前,才十几岁,丢一辆摩托车都可以哭得像世界末日。
我很幸运,弄丢的东西,泰半都能寻回。後来在某处垃圾堆旁又见到它,那种惊喜,…辈子记得。
还想到以前,当时才十岁,那日太阳大,举家迁至新居。大人忙著安顿家具,我溜出去玩。想回家时,望著成排一模一样的公寓,认不出自己的家。
那时竟也不怕,站在巷子里瞪著整栋公寓,仰头嚷母亲名字。果然看见妈妈探头出来,她把我带回家骂了一顿,可是她又夸我聪明,知道喊她名字,而不是光叫妈。
长大以後很多事都变了,有时歧路傍徨,有时月黑风高,好几次感觉自己走到末日。那时多希望仰头嚷嚷,愿有个人探头出来,带我回家。
不过已经不好意思了,很多事得自己扛。跌倒了没资格抱怨,都是自己选的路啊,再狼狈都躲起来哭。
以前,呵,以前爱追著人问:“你啊你,究竟爱不爱我?”
而今,想来汗颜。真爱的话,又何需他说出口?逼问来的爱,太卑微。
以前,还是BBcall流行的时候,抓住电话索命连环Call,整个世界都是他。
天天想他在做什么,镇日写情书,一天两、三封,信里满满的“我爱你”!而今想来头皮一阵麻,唉唉~~这样肉紧的话是再也说不出口了。
以前,喜欢追著爱的东西跑,他去哪就跟去哪,天涯海角都近若咫尺,有心的话,哪怕隔著大西洋,搭飞机哪儿追不到?而今方明白,是有追不到的。
有心想躲,就算住你隔壁,都有法子教你找不到。
该你的就你的,不该你的强求都没用!硬是得到,早晚也失去。
然要多少失败,人才终於看透这道理?多希望早点明白,少笨很多事啊!
有时很怪,越追著爱的跑,他就越死命跑。到了不追的时後,他反倒不跑了,反过来变成你跑。
你跑给他追,这才明白,被追著跑也不好受啊,原来是有压力的,原来你也不爱被人绑啊,所以不再绑人了……
以前,太稀罕很多事。以前,不大计较委屈自己。以前爱定义无反顾的,以前信守爱是一切真理。
而今不再了。
以前,觉得男女相遇恋爱,就是一生一世,变心是不值得原谅的,三心二意的恋人是可耻的。直到自己也辜负人,直至自己有天也三心二意,然後才明白——
喔,原来这是人性,原来自己也好不到哪去!永远贪婪地寄望更多,永难满足。爱情很霸道,是非对错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论定?
他如果跟我一起不开心,当然要跑啦!生命苦短,你怎么可以阻止他去找令他开心的人呢?
假使我跟他不开心,我也不想瞎耗啊,我当然也有走的自由。
爱情实不该搞得大家痛苦,快快乐乐,心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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