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第41章


境。
他照顾千帆,可以说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
不过人家牛嚼牡丹似的不能理解陆先生的风雅……
梁晟这两年一直和陆征帆有联系,陆征帆虽远在南边小镇,却很清楚b市的政权更迭。倒不是他白龙鱼服,心在朝野,而是叶松还在叶家,叶老爷子当年做事不厚道,视叶家为眼中钉喉中刺的不少,他担心叶松的安危。
得友如此,幸甚。
这些千帆隐约能猜到什么,但是陆征帆没跟他明说过,所以他也从来不主动去探听。陆征帆做事,可以说是算无遗策,谨小慎微,走一步算一百步,千帆很信任他的分寸。
梁晟说叶家的势力摇摇欲坠,就半年前,叶老爷子给自己养的“狗”反咬一口,叶家伤了根基,还有两个月前,叶松被人绑架了。
陆征帆一愣,片刻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才告诉我?”
“当时消息不确定,被封锁了。一切没有依据的信息我都不能汇报给您啊……”
梁晟还没说完,陆征帆就抬手压了压声,急切问道:“现在怎么样?”
“救出来了。不过绑匪给逃了。是跛脚六干的……”
陆征帆一听跛脚六就明白过来了:叶家那是什么样的防范措施?不说里外三层,那太大排场了;就算他想抢走一个人也未必能得逞,估计还得掉一层皮。跛脚六就不同了,他是叶老的棋子跟狗,可以说是通行无阻的。
而跛脚六为什么要绑走叶松,唯一的答案是这疯狗开始疯了。
疯狗眼睛里没有主人,他只有痛快,怎么痛快怎么做,怎么做怎么痛快。
叶松以前就看不上他,在叶老的一众棋子里,叶松特别不待见他。少年时,叶松的保镖是轮流值班的,跛脚六才跟了他半天,叶松就跟叶老撒娇不要他了。
理由是太丑太凶,他不喜欢。
所以跛脚六是看着叶家式微,一报当年的羞辱之仇?
“后来叶松少爷不知怎的,出国了,叶宅就剩叶老和几个家仆,跛脚六后来没再出现,不过……”
叶松出国?这让陆征帆很意外,因为就叶老总把他带在身边的那股喜爱劲怎么会让他出国?是不是发生了什么?陆征帆打算回头联系一下对方。他转向梁晟说:“你担心跛脚六会找到我?那是个睚眦必报的疯子。我知道了,改天我联系一下叶松——对了,你过来时候,路上安全吧?”
意思是,有没有人跟踪。
梁晟点头。
两个人沉默了几秒,梁晟看了看门口,压低声音问:“老大,您真要……”
陆征帆从没见梁晟说话这么支支吾吾过,这孩子以前说话做事多干脆利落,怎么今天成老妈子了?老妈子有一个余小鱼就够了啊!
看陆征帆一脸不爽,梁晟赶紧把话吞回去,但是太迟了,陆征帆一脸正经地回答:“是,我真的要跟小帆在一起。”
梁晟长出一口气/“老大做的事总是让我等凡人望尘莫及,只能望其项背啊。”
“行了你,无本奏退朝了,去给你璐璐打下手。今天我也能休息一天。”
“你们……都是老大做饭啊?”
陆征帆给他一个眼神:“不然?”
梁晟下巴“哐”砸脚背上。
“卫生也是你……”
“嗯。”
好,这回梁晟下巴掉地上了。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多新奇啊,他的老大,这个以前给个窝就能睡,生活毫无“水平”“品质”追求的男人,今天成了贤惠的四项全能好男人:会做饭会暖床会洗衣服会刷碗!
陆征帆好像读懂了梁晟的心思,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但一想我一爷们疼老婆有错吗?!有吗?!于是色厉内荏地冲他吼:“还不滚出去帮璐璐干活!”
梁晟飘了出去,他一个人坐在那转笔,想的都是踪迹不明的跛脚六。
对,跛脚六是个疯子,他有仇必报,而且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他,或者在其他人眼里,不值一提的小事或许就是引起跛脚六恨意滔天的伤害。
陆征帆不由得想起离开叶宅前,走廊尽头回荡着的跛脚六的咒骂声……
他有些乏力,捏着眉心,把眉心都捏出一条红印,千帆就走了进来。
“怎么,叶松还是叶家出事了?”千帆站他身后帮他捏肩膀,他做的生疏,但一下下很用心,一边按捏一边观察陆征帆的表情,他要是眉头舒展些他就继续那个力道,他要是皱了皱眉,他就换一种劲。
“都不是,他们都挺好——”陆征帆捏住千帆的手指,拉到嘴边亲了亲,把嘴唇撤退了几公分,“剥蒜了?”
“洗了好几遍,你这也能闻得出来?”
“味道大的很,这蒜是陈璐娘家带来的吧?当地的蒜,味道重又烈,爆炒那叫一个香!”
两个人扯东扯西的,讲起了蒜头的用途,千帆给他这么一绕,忘记了先前要问的。
并不是陆征帆不愿意告诉千帆,以千帆目前的性格,如果一听到陆征帆的安全可能受到威胁,那准得一天到晚紧绷着神经,会陷入极度的不安。
千帆的安全感在这一年好不容易才一点一点聚集起来,然而那就像沙砾堆起来的,稍微的风吹草动似乎都能把它吹成一盘散沙,他可不想有什么蛛丝马迹惊动了他。
这年的初三,千帆没有出去送礼走动关系,而是驱车带陆征帆去了一个地方。
这两年,车又换了一辆,陆总经理的座驾怎么能是以前那辆送货的得利卡呢?
车还是陆征帆掏腰包买的,他买东西从没这么婆妈过,担心买贵了千帆要唠叨,可是便宜的配备自然差了,又得价格适中又得各方面性能好的,陆征帆买车的时候想:要不然投资一家汽车厂商?
千帆要是知道他动过这个念头绝对不要他买的车了。
车子开到一条电线杆歪七斜八的街道,车还没停稳,陆征帆就感受到四面八方瞩目的目光了。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观还真有些不适应。
千帆解了安全带说:“还要走一段路,车先停这。”
下了车发现,围观他们的多数是老弱妇孺,三五成群自成小团体,拉着家长里短。有的人手里还捧着饭碗,愣是边聊天边把饭扒拉干净。还有一些小孩,穿了三天的新年衣服已经看不见原来的颜色,怯生生地躲在大人后面看着从车里出来的人。
千帆显然对这里很熟,他带陆征帆熟练穿过鸡零狗碎的小巷子,把身后的目光甩下。
走了几步路,陆征帆就反应过来了:“带我去你以前住的地方?”
“嗯,那是我住过最久的家。”
他用的是家,而不是通用的“地方”,可见千帆很在意那里。
陆征帆不由得吃起一间老屋的醋了,很不是滋味地摇头失笑,笑自己越活越回去了。
其实人这辈子总会有“岁数越长性格越童稚”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不多,但那种情态的表露几乎是对着自己最重要的人。
试问,这世间有几个人能成为那个“最”,又有几个人能看到自己的真真性情?
千帆前几天咳嗽没好利索,声音还有一些低哑,说话不疾不徐:“那时候奶奶,我,后来来了余小鱼。唔,我们三个人住在这里。奶奶去世后,我跟小鱼就搬出来了,也不知道奶奶那什么亲戚什么时候进来的,啧,你说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
陆征帆一听他咳就来气,他一边生闷气,一边替千帆拍背,赶紧自己的心火跟着咳嗽旺盛起来。
昨天就叫千帆吃药了,他偏不吃,说不能依赖药物,要自身形成抗体。可见他丫的把上回咳出了肺炎住院忘得一干二净了!
感觉到陆征帆的手掌里自带怒气,千帆忙调度出一个风情万种的笑容,这有的放矢呢,那边转开视线无视了!
在外面,千帆不敢怎么造次,于是靠近一步说:“别生气了,回去了我好好吃药好好看病!”说着又是一串惊天动地的咳嗽。
陆征帆听他咳成这样心疼得要死,哪还顾得上发脾气,把他大衣拢了拢,对老房子抬抬下巴:“进去吗?”
“不了。我带哥来只是想告诉哥,终有一天我要买下它。”
可惜英雄气短,刚表完决心紧接着又是咳咳咳。
“火锅没收!零食没收!回去灌枇杷膏去!”
“哎这个好,我喜欢吃甜的!”
第三年的年中,千帆公司的展示柜添了好几块镶金边的牌匾,一水儿的红色表彰,什么诚信单位,纳税人优秀奖,还有科技进步奖,ISO认证证书,还有一个市著名品牌。
千帆让行政部的把这展示柜立于办公大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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