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恋公式》第21章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入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糊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他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他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唤。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谁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体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笨笨于想你之后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谁。”他期待的眼光没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希、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象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资料。”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女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穗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倩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要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
“第九章”
一次次翻读辛穗留下来的诗句,一遍遍思索,他和她的过往一点一滴回到他脑中。
最先被记起来的是那个喝醉酒的夜,他们唱歌、跳舞,拉着他的手,她不停旋转。
她说:“你看、你看,我是陀螺,我在你手中旋转,转转转……天空变成紫色,大地变成红色。我晕了,因为你在拨弄……”
他笑说:“你不是陀螺,你是我的笨笨,一转就变得更笨更笨。”
他又想起,他老爱拿她的笨作文章。
东西吃不多是她太笨;走路不看路,撞上他后背,是她太笨;拿着柴可夫斯基画像喊贝多芬,是她太笨;送她满桌子化妆品,一张脸却画不出精致,还是她太笨……然,她笨得让他好喜欢。
接着,他想起他们惟一一次的吵架,想起他捧住她的脸,脸上净是斑驳的她轻声问:“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当时不明白,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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