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屋》第14章


我是肤浅得看不到你们的未来,你心中明明只有荷米丝一个人,为她失魂落魄,人不像人的四处游荡,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一个颜面伤残的女孩,忘却这些年魂牵梦萦的影子?“
他的质问雷米尔回答不出来,只是表情漠然的抬眼一瞧,“因为她让我心动。”
“心动?”太抽象了,他听不懂。
巫斯关心荷米丝,喜爱荷米丝,一直以来他都当她是妹妹疼爱,当年他没来得及阻止她做傻事,他相当的遗憾和抱歉,总觉得对她有一份未了的责任。
好不容易在十几年前又见到她了,虽然他们都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们,相隔一条阴阳界线,他仍希望能为她保留最后一份幸福。
也就是她和雷米尔传奇性的爱情。
不论他们最终会不会在一起,他还是衷心期盼能有个好的结局,而不是从此画下句点,让这份永恒的爱成为变调的绝响。
“她令我死绝的心重新活了过来,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心中的影子有了确实的脸孔。”那就是她。
听他说过几次类似的话语,巫斯第一次用心思索。“你怎能肯定是她?她和荷米丝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他想的是两人的外貌有如云泥之别,一个是会吓哭小孩子的丑女,一个是精灵如花仙的灵秀佳人,眼没瞎的人都能做出正确判断。
“荷米丝是你们口中的一个名字,我并不认识她,也无关于她一丝一毫的记忆,我若真的爱过她也是你们说的,我什么也不记得了。”雷米尔只知道自己现在所在乎的女孩叫薛宝儿不是荷米丝。
“无情。”巫斯的视线往下一滑,落在他手上闪闪发光的指环。
他忘了荷米丝全是它在作祟,要是有一天它失去效用释放出所有的记忆,他们将如何自处?又有谁会因此受到伤害?
“没谈过恋爱的人没资格评论别人的感情世界。”多情或无情他心里自知。
听出他的讽刺,巫斯恼怒的朝他投去一记火球。“旁观者清,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盲目吗?”
“小心火所带来的危险性,灾难往往是一个不留心引起的。”雷米尔轻挥一下衣袖,倾盆大雨随即落下。
“你……你看你做出什么好事,咱们的魔法商品全泡汤了。”又要重新整理一遍,他真会找麻烦。
没淋成落汤鸡的巫斯头上多了一支可笑的花雨伞,没有伞柄像是从脑壳长出来,收放自如。
“是吗?”他一弹手指,所有的物品又恢复原状。
这就是魔法师的力量,任意使用能量达成自己想要的目的,与需要念咒、藉助外力帮忙的巫师不同。
“哼!你很行嘛!干么不拿这一招去哄女孩子,要死不活的装什么忧郁王子,真有时间愁眉苦脸不如用你那张俊脸拉客人,省得我看了心烦。”
一想到两人年纪相当,他却比自己看起来年轻了二十岁,巫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早来一步的代价是提前衰老,说什么也不划算。
只是有一点他实在搞不懂,被荷米丝搞丢的血咒指环为什么又在雷米尔指间出现,仿佛不曾离开过的牢牢跟着他?
这之中又意味着什么?
雷米尔来到二十一世纪不久后,荷米丝便宣告失踪,连留声机也不见了,是她真的消失了,还是两人注定无缘,无法并存在同一个世界?
他脑子里有无数的问号在盘旋,但总没有一个有解答,除非荷米丝或留声机再度现身,否则所有的无解将困扰关心此事的人。
没有答案的谜题最叫人挂心,久久难以释怀,他不相信那抹透明的小小身影会从此音讯全无,回归最原始的纯净。
“你很缺钱?”
“只要是人都很缺钱,我只是渺小不见经传的巫师,而非尊贵伟大的魔法师,吃喝拉撒睡都需要用到钱。”虽然云家那小子愿无限度供养两尊老古董。
为了他,他错过累积财富的黄金时期,孑然一身,远离家园。
“我给你。”一说完,浙沥哗啦的钞票雨直淹巫斯的双脚。
“你……你给我变回去,你这又从哪个金库偷来的?”他气得火冒三丈,几乎要冲上前掐住他的脖子。
基本上法术的运用不可能无中生有,能将物件在瞬间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像钞票这类的东西不会平空变出来,它原本待在特定的位置上,却被他以偷天换日的魔法给剽窃,占为己有。
“某艘游轮的赌桌上,有些人喜欢以现金摆阔。”既然全会输给庄家,不如他代为保管几年。
“你……”他已经无力再说什么,偷赌鬼的钱好过打劫银行。“算了、算了,跟你这头驴子很难讲道理,以前的你顽固得不听劝,至今仍是难以教化。
“看你想爱谁就去爱谁,我不管了,以后出了问题别来找我,我早就给过你警告。”
很少动怒的巫斯甩动一头及腰白发,怒气冲冲的指着他鼻头破口大骂,摆明不再插手他的闲事,免得被他反讽的黑色幽默气到吐血。
所以他一开始看他不顺眼是对的,要不是一时被他的深情感动而生恻隐之心,也不会昏了头的主动与他结交,造成今日的后悔莫及。
再有一次抉择他肯定视若无睹,置之不理的任由他自生自灭,让他一辈子当个颓废丧志的落魄魔法师。
“巫斯,感谢你这些年的支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永志在心。”雷米尔突然冒出一句感性的话,害得准备和他切八段的巫斯当场低咒连连。
“不必了,你刚从我的心里除名。”他咬牙切齿的说道,恨他又害他心软。
俊美的脸庞浮现似有若无的微笑,绿眸微微闪动一丝神秘色彩,雷米尔的抱怨不过是想让好友的生活增点乐趣,好让他感到不无聊。
其实,他非常满意目前你追我跑的日子,一下子就得手的爱情有什么乐趣可言,追逐是一项培养耐力的运动,好的猎人都该懂得先摸清猎物的习性。
虽然他不明白宝儿为什么拒绝他的接近,但是他会查清楚的,让她无所遁形的表明心迹。
在这同时,城市的另一端也有苦恼的人儿正在烦心,彻夜难眠想着不该再相见的情人。
※※※
该不该去见他呢?她好想依偎在他怀中,享受他温柔的呵护。
还是不要比较好,以她现在这副鬼模样,谁会相信她曾是魔女莉莉丝的女儿之一,而且是最调皮捣蛋的那一个,让她的魔女母亲头疼得老嚷着要弃养。
可是她被硬塞入这具身躯也不是自愿的,她不过是有点法力的小小鬼魂,赖以寄身是一架手转的留声机,根本无力量对抗真正的魔女。
她不了解丝坦娜为什么那么恨她,再怎么说她们都是一母所出的亲姊妹,有必要因为一个男人而反目成仇吗?
她承认失去雷米尔会非常痛苦,甚至会一蹶不振郁郁度日,不再欢笑的思念两人共有的时光,守着日复一日的寂寞,直到她遇上另一个值得她爱的男人。
但是输不起的丝坦娜只会把失败怪在别人头上,她无法接受她所爱的人不爱她,也不允许他爱上别人,她的爱是自私的,容不得“不”的可能。
当她乍见丝坦娜的面孔时,说真的她是惊多于喜,而且有些难以置信,她不是不想久未相见的亲人,可不安的情绪伴随她而来。
果不其然,她的确不安好心,故意给她残破不堪的身体要她受苦,还用魔法控制她的记忆让她再也想不起自己是谁。
多恶毒的做法,虽然她间接的令她获得重生的机会。
“宝儿,你在想什么?”
一时间还不习惯这个新名字,住在薛宝儿体内的荷米丝没有立即回头,迟了三秒钟才意会到身后的女子正在唤她。
“没什么,贾秘书,我只是在看我这些丑陋的疤痕。”她自嘲的说道。
镜中的反影是一名美丽高雅的淑女,气质脱俗,仪态万千,贴身的丝质衣物妆点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段,乍见之下完美得令人惊艳。
但只有她自己最清楚衣服包裹下的身体有多少伤疤,即使多次的换肤成功仍留下瑕疵,她的左脸和左半身直到膝盖部位都是疤痕,有的只剩下淡淡的粉红色,有的如深海沟渠一道道,泛着焦黑的颜色。
她不想自怨自艾接受怜悯,但事实就是事实难以抹灭,除了调适心情放开胸怀,她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还会痛吗?”贾以婕关心的问着,手指轻轻划过她优美的轮廓。
觉得痒,她发笑的避开。“不了,早就结痂了哪会痛。”
“你不痛我替你痛,纵火的人真是太可恶了,把人命视如草芥般对待。”她为她抱不平,言语中多了气愤。
“纵火的人不是可恶,是可悲,他的心扭曲了,住着魔鬼犹不自知,他应该很可怜吧!被恶魔牵着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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