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雾》第41章


——————————————————————————————————————————————————————
番外:浩凌(2)娱乐室
浩凌点了一根烟坐下,他说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能那样的,但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老松喜不喜欢我这么搞。
格老板问,怎么回事,搞什么。
“就是当他的秘书,”浩凌说,“这事上手以来,我比老松还忙。”
浩凌叹了一口气,他说这次过来我也是想和你聊一聊,“因为只有你看得到我的野心,也可能只有你才能理解我这么做的原因。”
和外人看到他们的恩爱不太一样,浩凌和老松的感情走上正轨很不容易。
浩凌跟着老松的第一年,和格老板类似,他被老松藏起来了,放在一个偏远的别墅里。与岩文有事没事就往格老板那跑不同,老松极少过去。
松默对他管理不严,几乎都没当成情人。连同别墅一起给他的还有一张银行卡,里面的数额还真是像修礼当年闹腾老青般是个明晃晃的六位数。
他告诉浩凌,想去哪里,拿着这钱就去。到处走一走看一看,要是钱不够,再给他打电话,“要哪天想离开我了,你也说话。”
如果放在很久之前,浩凌可高兴。他贪钱啊,这算是傍对了人。可是也和当年跟松默走之前一样的心情,他希望的是松默陪他去,而不是他自己去。
浩凌能够理解松默刚拿回话语权时有很多事情要忙碌,但浩凌是感到很失落的。然而他不会抱怨,这种事情抱怨出来,惹东家不高兴。
“你说这么好的东家去哪里找,当年我们在那些娼妓馆也好,在雨雾会所也好,有哪个像松默这样,给了钱还不碰我,支持我去追求爱情的。”
浩凌苦笑了几声。
浩凌不想追求什么爱情,他回顾自己的人生,除了和别人争抢着服侍那些有权势的客人以外,他还真没有什么追求。
当年在岚久面前陷害凡泽也是,那眼泪是他酝酿了好久才流得出来。可你要说他真享受和岚久在一起的时光?算了吧,他恨不得怼到自己身体里的那根棍子,戳穿岚久的胃。
更不用说后来岚久看上了格老板,浩凌又去接近岚会的时光。
“你还接近过岚会,我怎么不知道。”格老板惊讶。
“你当然不知道,那会岚久看上你了,我总得找点方法让自己上位,”浩凌说,“何止是岚会,我他妈就差没爬上岚锦的床了。”
格老板大骇,他说你厉害啊,我连岚锦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你得说说,你必须告诉我这段。
浩凌又多点了一根烟,皱起眉,他说这有什么好讲的,我是见过岚锦几次,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住岚会的折磨。
不比格老板伺候岚久要舒服,在浩凌试图跟岚会交好的那段日子里,他甚至肋骨都给打折去了医院。
岚会这个人脾性很糟糕,具体来说就是,岚久的喜怒无常写在脸上,你可以根据他的一句“垃圾”和“孬种”就能判断得出他是不是暴跳如雷和怒火中烧,然后抱住自己,接受他的拳打脚踢。
但岚会——“他以折磨我们这些妓为乐。”
岚会有很多的女人,也有很多的男人。但这些人消耗得很快,因为他下手太狠。
“当初你跟我说如果我不出去和同僚分担,就让我去伺候一车的人,其实我是不怕的,”浩凌说,“因为岚会就这么对我做过。”
浩凌永远都记得,岚会的那一间娱乐室。和老家伙一样,岚会也会做一些集会。那些集会不招待叔叔伯伯,却招待岚会的朋友们。
那些朋友们大多是生活在父母的阴影之下,他们心中有无限的愤怒要宣泄。他们渴望彰显自己的权力,可是父母手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又让他们只能成为听话的孩子。所以,他们就找这类妓去折腾,以此来显示他们的力量,以此找回尊严。
浩凌表示,那是暗无天日的交媾。
他不知道一个晚上会伺候多少人,也不知道谁开心了会喂他喝酒,或者给他耳光。他不知道自己的膝盖磨出了多少老茧,也不知道那些精/液是不是让他长时间不会感觉饥饿的食物。
他是亲眼看到有男孩和女孩被折腾致死的,当他们被掏空再被填满时,那一具皮囊就真的只是皮囊,他也在那里看过现场的阉割,而甚至有人要和着血水,吃下一些不可辨析的肉块。
“我多厌恶你啊,那时候,”浩凌笑了,“我当时就觉得如果不是你,我就不需要接近岚会,也不至于做那些事。我可以应付岚久一个人,但我喂不饱那么多的豺狼。”
格老板不知道这一段,但他能回忆起有段时间无论他怎么努力,都用不动浩凌。相反,浩凌不停地给他找麻烦,甚至到处抹黑格老板,好似就要把格老板拉下位,哪怕格老板根本没有为难过浩凌。
不过也是那段时光,让浩凌在雨雾会所被劫持时,淡定且老辣。他也想明白了,是他太过急功近利,才会把自己丢到岚会的身边,而岚会的一句话却让他认清了事实——“你觉得你能撑多久。”
那一次岚会刚在他的后/穴释放了别的东西,他的头发被岚会扯掉了几许。岚会让他转过来,拍了拍他的脸。他说你真好看,你真浪。
然后压下了他的身体,踩在他的后背上。他喝着酒,而浩凌只是一个脚踏。
他的面颊压在那些从后/穴流淌出的淡黄色液体里,那一刻他就知道,岚会是不可讨好的,因为他比岚久更不是人。
“你如何离开得了他,我是说……你如何从陪伴他的旋涡中解脱出来。”格老板问。
这话问对了,浩凌深吸一口气,点了点桌面,他说就那个人的弟弟帮了我啊,就那个——“岚锦。”
—————————————————————————————————————————————————
番外:浩凌(3)岚锦
浩凌说,岚锦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在那件事上,他确实帮了忙。
那时候岚锦回过国,但也像格老板了解的那样,岚锦不受岚家待见,因为他做事软弱,大家都觉得他不能接班。
他来到了这间娱乐室,当时是为了叫他哥哥出去谈事情。
但当他看到里面的景象时,他掀翻了娱乐室的桌子,砸毁了他们的酒瓶,把大门打开将这些男人女人踹出去,再揪着他哥哥的衣领骂。
“可能也是憋久了吧,他把所有愤怒都宣泄出来了。”浩凌说,“他都拿刀子抵着他哥的脖子了,不过软弱啊,他不敢。你说如果那一狠劲用了,难不成岚久还能杀了他,肯定就让他接班了,是吧。”
但还是给他哥拿下来了,就这么轻轻一拨,刃就离开了,哪怕岚会喝得醉醺醺的,不知道用了多少料。
于是这群男女又给拽了回来,而浩凌也抓住机会,在岚锦无奈离开时,抱住了岚锦的裤腿。那时候浩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腿上给玻璃渣子磨得都是鲜血。
这一抱下了很大的决心,如果岚锦把他推开,那岚会可得玩死他。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松手,而还好,或许真是用的料太多了,岚会没留意他,岚锦也没有推开他,抓住他的手臂,把他带出了房间。
“岚锦把我安置在岚家的一个佣人房里,他唯一的胆量也就仅限于此了。”浩凌淡淡地说。
每天给他一点水喝,给他面包吃,然后给了药,让他处理一下伤口。
“我在那里过了有一周多吧,我好像……事后和你请过假,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浩凌问。
格老板记得,但因为说的是岚会带走了他,那格老板不会问具体的内容,小男伎会撒谎,但在岚家的事情上,不敢轻易找借口。
休息了一周多,岚锦就说他要走了,得把浩凌送回雨雾会所。
于是一辆车到了门口,浩凌独自下去。
那之后很长时间浩凌都没有见过岚锦,直到又一次大型的晚宴,岚锦必须回国,而岚会再次借这个机会请他的朋友们娱乐。
“我学聪明了啊,见到岚锦在,我都不去娱乐房,找个去厕所的空当就赶紧溜到岚锦身边,他又给我带到那家仆的房里熬了几天,再把我送雨雾。”
浩凌觉着岚锦对他好,他就是想着报答的。何况岚锦也是岚家的孩子,那要是能傍上岚锦,好像也是挺好的选择。
所以就在他再一次见到岚锦,用同样的方法给岚锦庇护下来后,他没有同意岚锦把他送回雨雾会所,而是在岚锦面前脱了衣服。
“岚锦真的是窝囊,我能看得出他想干的,我也看得出他想救里面那些人,”浩凌弹了弹烟灰,说,“但他不敢。他不敢忤逆岚久也就算了,他也不敢?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