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见钟情》第22章


「妍儿。」他开心地狠狠吻了她一下。「我就知道我们是两情相悦的。嫁给我好不好?让我们共组家庭,一起生儿育女、闯荡商尝携手偕老……」
随着他一句又一句对未来的美丽规划,她的嘴巴越张越大。
「风,你的意思是……结婚后你还愿意让我当你的秘书吗?」
「难道妳不想……呃,如果妳讨厌婚后还得工作的话,我另外请秘书也没问题啦!」虽然他很想在生活和职场上都跟她携手共进退。
「我当然想继续当你的秘书!」分享他的一切,是她毕生最大的梦想啊!肝乙晕悴幌不杜笥呀槿肽愕墓ぷ鳌!?
「我有这么说过吗?」
他没说过,他只是一直以来都这么做而已。「以前你那些女朋友到公司找你,你总是跟她们说,上班时间不方便处理私事,要她们下班后再来。你从来不让她们介入你的工作,一分一秒也不行。」她就是不想变成被赶的那一个,才死活不告接受他的爱的。
「但妳不是她们啊!」他以前的女朋友都是来找他一起玩的,上班时间本来就不可以玩乐,这有什么不对?「妳是我工作上最好的助手、人生中最佳的伴侣。子公子私,我们本来就都要在一起。」
她该开心吗?好吧!她是很开心,简直快乐疯了。
「讨厌,风,你为什么不早点说?」这回换她扑上去,用力吻住他。「你早点说,我们就不用绕这么大一圈了。」
「我以为妳早知道的。」原来话不说清楚是没人会懂的,妄想两心不经由沟通便能相知,那是作梦。好,他记住了。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好吧!」他打横抱起她来,走向她的床铺。「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他轻轻地把她放到床上。
她眨眨眼,伸长手臂攀住他的脖子,拉着他一起滚向床铺。「那我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的手指与他的紧紧交握,两双深情的视线在半空中对视、纠缠,浓浓的爱意子是升起。这一握就是一生一世,永远不放了……全书完】后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四句诗原出自诗经。邶风,原文是: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暖居暖处?暖丧其马?子以求之?子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予之手,与子偕老。
《二见钟情》这个故事会出炉,纯粹是因为最近读了一堆情诗,实在很想把它们写出来,子是卓风这个角色就冒出头了。
一个工作狂、风流花心的情场浪子,生平最大的喜好却是磨墨写情诗。
我本来打算让他每一章都写一首情诗来追求颜妍的,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还是习惯随兴而写,可以用到这些情诗的地方就用,否则就顺着故事情节,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读了这么多情诗,其实有一点点伤感,怎么越感人的情诗,越总是那种描述离别、分手、生死黄泉的意境呢?
好少看到那种描写快乐的景象。
如果爱情真如诗中所述,十之八九都以悲伤作结,恐怕多数人都会畏爱情如蛇蝎吧!
但就是那种痛到骨子里的诗,越是感人肺腑。所以虽然觉得很无奈,还是继续读。那种明知前头是火,还是想扑上前去的感觉,就像读着席慕蓉的「印记」一般: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总有一些什么,会留下来的吧,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好让,好让那些,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经怎样深深的爱过你。
我继续读,继续感觉,又觉得自己好象有被虐狂,唉……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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