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瓶》第26章


!”伴娘骄傲的昂起头。
“是是是,兹秀儿小姐,你最了不得啦。浪女回头金不换,居然成了堂堂T大法学系的硕士!”
“好说好说啦,如果你以后要和他离婚什么的,尽管找我吧!”
“去,少说这些不吉利的!”唐灵晰捧起花束,再对着镜子照了下自己的仪容,确定没任何问题后,便在兹秀儿的陪伴下走了出去。
不远处的教堂里,婚礼进行曲的音乐源源流淌,而一个身穿白色礼服的男子正站在那静静的等候着。他有远山般的眉,寒星般的眼睛,以及挂在唇边温柔无限的笑意。那般风采翩然,那般优雅迷人。
灵晰一步步慢慢的向他走去,在行走的过程中,许多画面蜂涌而至——
那一天,他骑着机车从她身边掠过,她朝旁边闪躲,结果戒指掉了,是他捡起递还给她;那一天,他在妈妈的陪同下出现在门口,听律师宣读遗嘱,她跳起来声称不愿意和他们同住,他却微笑,说请多多关照;那一天,她去警局领人,走到路旁时差点被车撞到,是他及时伸手拉了她一把;那一天,她对着弄裂的水晶盒子火冒三丈,要他赔,用自己赚的钱赔!没想到几天以后,他真的赔给了她一个一模一样的盒子;那一天,郊外银山的碧潭上,他对她说喜欢,她吓得落荒而逃;那一天,韩国烧烤城外,他搂住她,请她不要逃开,那种语气,她无法拒绝;那一天,Cupid比赛上,她戴着生命之瓶登台,从台上看到台下的他,两人双目相接,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一天,那一天,那么多那么多的那一天……
然后终于走到了这一天,把“喜欢”走成了“爱”。
这一天里,他是主角,她是主角。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
欧阳从兹秀儿手里把唐灵晰接了过去,两人共同走到神父面前,听他宣读爱的誓言,然后交换戒指。
生命之瓶,两款戒指,一男一女,连续起五年的缘分,戴在了彼此手上。
唐灵晰低声说:“这是我第一次穿婚纱。”她的上一次婚姻,没来的及穿,丈夫便已逝世。
欧阳笑了一笑,用同样的低柔的声音回答她:“我也是。”
神父说:“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欧阳掀起唐灵晰的头纱,微微侧过脸去,正要吻她时,只听一人忽然叫道:“看这边!”
两人不由自主的同时朝声音来源处看了过去,然后镤光灯一闪,手握相机的贺锦添朝被打断好事的新郎新娘比了个V的手势,兴奋的说:“这张照片实在照的太自然了!”话音刚落就被参加婚礼的人围拢痛殴,其中犹以兹秀儿打得最是带劲,一边打一边骂道:“你是不是故意的?当年追求新娘不成,故意来成心搞破坏?扁他!”
欧阳回头,对唐灵晰无奈的笑笑。唐灵晰眨眨眼睛,就趁众人乱纷纷的暴扁贺锦添之际,突然仰头吻上了他的唇。
双手相握,十指交叉,两款钻戒闪闪发亮——
生命之瓶,恒久永馨。
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全文完)
后记:
作者总是有很多废话要说的:
如果问我,最喜欢的日剧是哪部,我的答案绝对是《新闻女郎》。它几乎囊括了关于理想、信念、励志、爱情、亲情等一系列的生活细节,再以完全轻快精彩的剧情展现出来。铃木保奈美的短发之俏丽,一时间在我眼中无双。然而,最好看的当然还是她和小龙之间的相处模式,带了三分暧昧三分排斥三分吸引再加一分欲语还休,最后酝酿出十分温馨。
怎么可以那么可爱?麻生环怎么可以在那么精明能干的同时又有着不泯的童心?看她和小龙斗嘴时,看她和小龙吵闹时,看她明明关心对方却又倔强的否认时,我都会忍不住笑出来——呵呵,这个女人。这个女孩子一样的女人。
可是电视剧的结局,终究没有点明,这让我很遗憾。我多么多么希望他们能够在一起。
好,既然你不编,那就我来!
于是一抓笔,就有了这个故事——一个能干的女强人型女主角,和一个早熟的少年之间,会是怎样一场恋爱?
16岁时,我们不说爱,只说喜欢。
16岁太年轻,承载不起爱情,所以,应该及时的享受青春。可以默默的喜欢那个人,可以为了爱她而努力使自己成长,但是,请不要提前将果实品尝。因为你提前吃到的,一定是酸涩的,不会甜蜜。
把喜欢酝酿成爱,让情感成熟,对自己、对喜欢的那个人,以及对身边的亲友们,都是一种尊重。
最美丽的爱不应该是被咒骂被反对,而是被祝福。
这就是我这本书想说的主题。祝你们幸福。
叶迷于瑞雪初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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