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喜剧》第10章


不过他看得出她是为了带出笑果才故意浮夸,真正的她不会在人前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骄傲样。而这样的她看来有趣得很,他不自觉地放松心情。
“没错、没错,自大的确会使人盲目,你真是说进我的心坎底了。”她没有反对地连连赞同,毫无半丝苦恼。
“小姐,你在耍我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话也不知不觉的增多。她大笑的导回正题,没刚才的严肃。“你见过顾妈妈的女儿顾其忧了吧!”这是肯定而非问句。他点头,但微颦的眉头表示不予置评。“我也不晓得哪个环节脱了序,让她看我不顺眼,从小到大她从没给我好脸色过,你住在她那里千万不要提及认识我的事,连名字都要用三层蜡封住,密不透风地当没我这个人。”
“不然呢?”季靳听得眉头越结越深,为她们错综复杂的“恩怨”感到不可思议。
轻幽的叹了口气,风夕雾同情地望着他出尘的容貌。“不然她会卯起来追你,当我是情敌地非把你抢到手,不让你爱上我。”
“如果我真的爱上你呢?”不经大脑的脱口一出,他发现自己竟不排斥这种想法。
“嗄?!”怔然的忘了接话,她的心漏跣一拍显得不太自然。
“以你的完美程度,我想男人很难不爱上你吧!”而他从不怀疑自己的性别。
在酒馆弹琴的日子,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借酒装疯的欲投怀送抱,仗着有点姿色就以为能轻而易举的掳获他的心,媚态尽出期望勾引出他的欲望。
虽然其中不乏真正令人眼睛一亮的大美女,但是不为所动的他从未多看,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钢琴,不会受外界的引诱而有所动摇。
她们的美是世俗的,是掺有杂质的劣品,红尘味太重缺少灵性,无法与他产生共鸣的振动。
而眼前的她的美是缥缈的,身处纷乱的人间却不让杂色染身,一如她所栽种的海芋纯然无垢,不争艳地散发属于自己的悠然芬芳。
她让他灰涩的心湖有了波动,他无法否认自己动心的迹象,是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爱她,然而他对她的喜爱程度是其他女人所及不上,一如他对母亲的敬爱。
“呃,这个……”风夕雾笑得有点窘困。“你还是不要太爱我比较好,我不想连累你被砍成两段。”
“你真是不谦虚。”季靳的眼中少了冷意和疏离,他发觉自己也会笑。
“不听劝到时惹了麻烦别说我没警告你。”她说的是事实并非玩笑话,顾其忧真的拿她当敌人看待。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回被她恶意的中伤和排挤,有时她甚至会动手推她,语气不逊地让她难堪,扬言要与她对抗到底。
说来好笑,认识顾其忧也有二十年了,可是她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得罪过她什么,一味的退让由着她蛮横无理,谁知不想火上加油却让她更愤怒。
她的做法是适得其反,顾其忧变本加厉的认为她瞧不起她,高高在上的公主不屑与趴在她脚底的平民一般见识,直接掉头而走无视她的存在。
每每想到此她就头痛,她们之间没结下这么深的仇恨吧!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会立即想到不好的方面,然后说她目中无人。
风夕雾苦笑的抚抚发,不意的碰到一只男人的手,她手指发麻的一缩,心跳加快地看着他握住她的手,滋滋的电流咱咱乍响。
这是心动的感觉吗?她呼吸不稳的微微一颤。
※※※
“哈哈……你们真是有缘呀!走着走着就走到我面前了。”
听着响彻云霄的宏亮笑声,满脸疑虑的季靳怀疑他是不是走错了地方,这个手拿酒瓶欢迎他的男人怎会是神职人员?!他未免喝多了。
要不是他身上穿着神父的衣服,另一手拿着厚重的圣经,他实在无法接受他就是他要找的人。
再看到与相片上无异的歌德式教堂立于眼前,他想否认的理由无从成立,即使对方一身的酒味浓得醉人,他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没得选择的事实。
不过他不喜欢他那只搭在她肩上的手,并用热络的口气唤他孩子,他看来比二十八岁的他大没几岁,凭什么以神为名让他降了一级?!
季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当他一回神葛然发现身边多了个人,而笑声暂歇的神父愕然地看着他的手,然后红光满面的笑得更大声。
“你很没礼貌耶!居然出手打神父。”他完了,神会降罪于他。
“我……打了他?”这不是真的吧!他一向不祟尚暴力美学。
这是Hermit的专利。
“不然他手背的红肿哪来的?你别说是蚊子叮的。”三岁小孩也不信有那么大的蚊子。
他硬着头皮狡辩。“也许他酒喝多了自觉愧对上帝,因此自作惩罚给他不安份的手一个教训。”
他还是不怎么愿意相信他是个受人敬重的神父。
“你竟然当着神的面公然说谎,你没救了。”唉!他忘了她是活生生的见证吗?
风夕雾真的很意外他方才突兀的举动,初见教堂的外观他还激动不已的直喃着——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它……谁知一眨眼的工夫风云变色,他又像初见面似的冷得不近人情。
保罗神父应该没有对不起他吧!远从荷兰而来的他已在此地落地生根,乐善好施的心性广受众人喜爱,从没拿他当外来和尚看待,与在地人融洽得如同一家人。
望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圣像,季靳说得毫无愧意。“他不该借酒装傻的碰触你的肩膀,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嗯,说得很好,你这孩子是神庇佑的幸运儿,主耶稣将赐福在你身上。”神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摇摇欲坠的神父伸手欲拍他的肩,但他敏捷的闪过,他一笑置之的放下手中的酒瓶。
其实他并非贪杯之徒,只因为部落的酋长今儿个嫁女儿请他前往观礼,那场面非常热闹,载歌载舞地,在他为新人送上一份祝福后,几位布农族的壮丁热情地多灌了他几瓶米酒。
他想入境随俗嘛!几瓶酒还在他能接受的程度,因此随着大伙开心的气氛下跟着大口喝酒,大声吆喝的加入他们跳舞的行列。
不过太久没沾酒了,他没想到原住民自酿的酒会这么呛喉,后劲十足让他差点被扛回来。
“不要装神弄鬼的假借神的名义叫我孩子,你并没有大我多少。”喝酒适可而止,他厌恶喝得烂醉的酒鬼。
以往酒馆里喝醉的客人有Hermit会处理,不劳他出手。
一楞,保罗神父笑得很愉快地朝他曾经抱过的小女孩眨眨眼。“孩子,你的朋友很会讨人欢心喔!”
“是呀!他犯了一般人都会犯的错。”先入为主的偏见。
风夕雾的笑容很真,真到反而有点虚幻。
她问向季靳,“你以为保罗神父今年几岁了?”他有一张欺世的脸孔:
“三十出头,最多不超过三十三岁。”以目测来看应该不离此数,
他话一说完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直冲着他笑,一头雾水的他根本不晓得他们在笑什么。‘
“错了。”
“错了?”她在打什么哑谜?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神父就已经三十好几了,他一直维持不变的容貌欺骗我们这些孩子。”他真该称得上世纪大骗子。
“什么?!”季靳惊愕的变了变脸,不敢相信这神父有那么“老”。
“神父,你很可恶耶!都快六十岁的老人还没一点老态,你不觉得会对不起我们这些孩子吗?”他根本是人“妖”,数十年不见变化。
保罗神父抚着光滑的下巴呵呵笑道:“这是神的旨意,好让我有体力来引导你们这群迷途的羔羊。”
“可是神父你有没有想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要是一百年后你健壮如现在的模样,你想那些无聊的科学家会不会将你解剖研究?”
“啁!”他的酒醒了一半,被她的惊人之语吓醒。
“而且你一直不老也很恐怖,我想届时蜂拥而至的人潮绝对不会相信你没吃什么仙丹妙药防老,万一他们认为你的血很补,有延年益寿的功能……”像吃唐僧的肉能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一听他酒全醒了,嘴角微抽,没有一丝醉意的眼神清明像惊吓过度的老人,抬头纹明显的多了三条。
“夕雾,我想你比较可怕。”有点好笑的季靳俯低身子在她耳边说道,佩服她让人心惊胆颤的推理能力,神父不只吓傻了,他大概会想办法让自己快速变老。
“我是依常理推断,不想他真的会成为实验室里的白老鼠,老实说,我曾怀疑过他是外星人。”在她十七、八岁时。
是人都会老,就算不怎么明显也可以看得出眼角的细纹逐渐变多,发染轻霜步上正常的生理变化,没有人会永远拥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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