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怕缠郎》第19章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龚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著。」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著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後,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於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箔…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後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後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後,落荒而眩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过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祝「小晴……」然後,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奇+書*網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後,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於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後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於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月×日晴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月×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於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後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月×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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