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姐与大富豪》第12章


“我……我们保持联络好不好?你也许又有一大堆会要开,不如你有空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们再约时间见面。”
他不说,她都忘了她有多少会要开了。
看,咬了自己的饵了吧?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记得打给我。”
不是孟廷不给他她的电话号码,是他匆匆忙忙就走了,她根本没有机会回话。
“谁教你瞎掰呢?”沈雁说:“他一个打杂的清洁工,敢开口要求再见一位女大亨的面,不晓得用掉多少勇气了,不赶快走,难道等著你回他:‘对不起,我的电话号码不方便留给你’?”
“可是我答应了再和他见面呀。我是真心的嘛。”
“那是你的想法,在他听来,说不定当你说应酬话,敷衍他。毕竟你们身分悬殊。”
“不要讥笑我啦,我本来一时赌气嘛,谁晓得後来一而再的碰到他,而且……而且……”
“而且再见生趣,三见生情,四见动了凡心。你恢复得太快了吧?”
“告诉你,我想我压根儿没为你说的王二麻子变心另娶而伤心,我生气他移情别恋不早告诉我是真的。”
沈雁好气且好笑。“我可为你打了好大的不平,还和阿威吵了一架。他骂我瞎凑热闹,还駡对了。”
孟廷跳到沈雁坐的沙发来,挨著她,挽著她。
“我知道你关心我,够义气,够姊妹情,不过你听我说,雁子。我经过巴黎这一行,思考了一下,才明白我不怪王二麻子。”
“你的IQ零零蛋脑袋这回在这件事上,得出了什么怪理论?”
“不是理论,是个可悲的事实。”
“那算了,我不要听。”沈雁挥手。“排演了七、八个小时的大悲剧,三更半夜回到家,还要听个可悲的事实,我明天还想快快乐乐的出门呢。”
“不行,你一定要听。”孟廷拽住她。“跟你和阿威也有关系的。”
“那你说给阿威听得了,他的消化力比我强。”
“你爱不爱阿威呀?”
沈雁坐定了看著她。“废话。”
“所以啰,好好听著。我发现……”
“阿威对我不忠?我拆掉他……”
“不要打岔嘛。我发现我和王二麻子认识了七年,相处的时间,拢拢总总加起来,不到四年。後半段时间,太少在一起,因为太习惯对方,太将对方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反而演变成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喂喂喂,你的话比我的台词还复杂,简单明白点好不好?”
“总而言之,时间或许可以冲淡不快乐、痛苦、悲伤等等负面的情绪,但不能使两个不花时间珍惜彼此所有的人,继续保有珍贵的感情。”
“换句话说,爱,就是和他在一起,常常让他知道你爱他。”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却也不完全对。”
“不要模棱两可行不行?累了一天一夜,我脑子不大管用了。”
“当我和王二麻子很少再卿卿我我、如胶似漆的分不开时,已逐渐由恋人变成朋友,最後甚至成了普通朋友,只是我没有知觉到而已。”
“你本来就十分後知後觉。”
“起因在於,他埋怨我老是忙忙忙,做访问比和他见面还重要,而我觉得两个人感情已成熟,应该把心思放在为将来打算。”
“这是我和阿威的对话嘛。”沈雁喃喃。“不过角色对换而已。”
“培养感情的阶段过了,该要付出些心思维护和珍惜,感情才能永恒持久。”
“呀,阿威也这么说!”
“两个人的关系,男女朋友或夫妻,不能寄望它自动成长。就像种花,需要常去浇水、呵护,它才会始终美好。”
沈雁盯著她,忽然不认识她了似的。
孟廷继续说:“在我和王二麻子的交往过程中,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想的是,他应该了解我的想法,我们的想法应该一致。”
停了停,她对沈雁笑笑。
“但两个人,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呢?家人的关系多亲啊,不是照样有时为了些小事误解,沟通不良,吵到翻脸,对不对?”
“孟廷,是不是阿威叫你来替他做说客啊?说词也该创新一下嘛,一字不改。你去告诉他,效果不彰。”
“阿威?我好久没看到他了,他怎样了?”
“他没怎样。我们吵架了。”
孟廷翻翻眼睛。“你才创新一下好不好?这句话我听得都要得中耳炎了。”她站起来。
沈雁拉住她。“去哪?”
“咦?睡觉啊。”
“嘿,把我的兴致挑起来,你要睡觉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王二麻子相对论结论呢。”
“谁是王二麻子?”
她进房间去了。留下沈雁乾瞪眼。
“死阿威,送花道歉求和这招都省了,居然找这个迷糊虫来跟我打迷糊仗,看我不跟你算帐才怪。”
※※※
“看来你的巴黎行收获良多。”
少安正坐在办公室内对窗发呆,发得发闷。
他懒洋洋地旋过旋转椅,转向康任君。
“怎么说?”
“自你回来至今一个月了,没见你拈花惹草,非常安分守己。只是,会不会是昙花一现?”
“请坐。”少安向已自行坐下的任君咧咧嘴。
“谢座。”
“哪里,谢你的美言。”
“话说回来,你的安分,毋宁用死气沉沉形容更适当。”
“康兄近来读了厚黑学吧?语中夹针带刺。”
“搔到痒处才见功力。”
“哦,你的功力已臻上乘,小弟佩服。”
“你连对话交锋也有气没力,三言两语便竖白旗,令人感到十分无趣。”
少安靠向椅子。“唉。”
“唉。”任君也叹一声。“坦白说,你整天在花丛里传播花粉,我很担心你一个不留神得个花粉热。你动极思静,一副垂危状,看了又万分不惯。”
“实不相瞒,我得了相思病。”
任君噗哧一笑,继而笑得椅子震动。
少安瞪眼,亦有些讪讪然。
说真的,他自己都不相信他会得此病。
“对不起,你罹患绝症,我不该如此无状,但是,哈哈哈,实在难以表示同情,哈哈哈。”
“嘿嘿嘿。”少安乾笑兼涩笑。
任君终於勉强止住笑,端详著他。
“嗯,印堂无光,眼神沉暗,脸孔扭曲。啧啧啧,”任君大摇其头。“恕在下‘碍’莫能助。阻碍的碍。”
少安挑起眉。“这个附加说明需要个附加说明。”
“我乃脑科外科,非整容整型外科,故有所碍也。”
少安再一声长叹。“任君,我是真的有麻烦了。”
任君和少安是医学院同窗,相识多年,未曾见他如此眉头深锁,看来不是“如何摆脱某某女子”这类小事。
“和女人可有关?”
少安又一声叹息。
“那,对不起,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友难管情事。”
说到情,任君蓦地了解了少安的愁烦。
“哎哟,你恋爱啦?”
“这又不是新名词。”
“抱歉,抱歉,该说你有了心上人了。这可够新鲜了吧?”
“等确定我也是她的心上人,再召开记者会和登报不迟。”
任君惊诧不已。“稀奇,稀奇,你竟没把握她是否钟情於你?”
“她是否还记得我都有问题呢。”少安的叹息一声长似一声。
“呀,恭喜你,少安,你总算、终於、好不容易遇到真爱了。”
“她不知道我是谁。”
任君怔住。
“她不认识金少安?”
“她不知道金少安是金少安。”
任君摇摇头。“闹了半天,你暗恋上一个女人了?更加的不可思议。”
少安摇头。“这么说吧,她不知道金少安和金永铨及金超群的关系。”
“你们在化装舞会上认识的?”
“唉,说来话长。”
他还是很简短的说完了。
“现代乾隆下江南。”任君取笑道。
“嗟,差多了,她不是李凤姊那酒店泛泛女子。她是企业界女大亨。”
“和金家的商业网比,恐怕还是小巫遇大巫吧?”
“关键不在此。你忘了?她认识的金少安是……”
“医院杂工。”任君恍然。“绕了一大圈,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
“我原本抱有一线希望,毕竟我们在巴黎玩得很开心,她没有半点看不起杂工金少安。可是我等了一个月,盼了一个月,她始终没有打电话给我。”
“你不会打给她?”
“她没告诉我她的联络电话。”
“哎,亏你还是‘花魁’呢!她既然是企业界女大亨,不难打听嘛。”
“我不想打听。她倘若不计彼此身分背景,有份真心真声、她知道如何和我联络。不打来,表示转身已将我这个小人物遗忘。我就算打听到她的电话号码,打去找她,岂不是自讨没趣?”
言之有理。
“不是我落井下石,少安。自私嘛,人性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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