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意》第33章


小女孩似乎很喜欢他,往他怀里缩了缩。
见他从里间出来,琳达才走进去,毫不客气的往问诊台一坐。
“哟,两个星期没来看你,你连女儿都有了?”
秋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丝毫不理会她的调笑,“快下来,压到病历本了。”
琳达哦,下来。
“怎么有空来?”秋洛一边在病历本上写字,一边问道,这个时候琳达应该要去杂志社拍摄每年的冬季新款才对,起码要忙好几天。
“想吃你做的饭了呗。”琳达撩一撩贴在背上的头发,她的头发已经长长,染成了浅棕色。她看一眼正在写字的秋洛,语气微妙。
“亏你一个学外科的,居然跑来这小山村给别人治治小感冒。”
“医学本就相通。”秋洛看了一眼琳达,笑眯眯道:“这位患者,我见你面色发暗,下巴冒痘,可是内分泌失调?”
琳达:“……你去死吧。”
琳达:“我饿了,我要吃饭。”
秋洛走去里间拿小女孩的温度计,“知道了,等下给你做。”
她看着这个单薄削瘦的背影,看看这间又小又简陋的屋子,心里有点泛酸。
真傻啊,这人。
英国N大所在的N市普遍气候温和,到了冬季也并不觉得太冷,却依旧阴雨连绵。
Ken是个金发碧眼的本土英国人,就读于N大法律系,梦想是能去中国吃小吃和看熊猫,所以他对宿舍里的那个中国留学生特别感兴趣。
“Lin,中国是不是只有在过‘春节’的时候才会吃‘火锅’?”
“也不是。”那个内敛而又充满魅力的东方男人道,“什么时候都可以吃,只是冬季吃的人比较多。”
哦哦,这样,Ken点头,脑袋上蓬松的金发一动一动的,“我也好想吃‘火锅’,我们去中餐馆好不好?我饿了。”
向临挑眉,“我记得你还要写案子。”
Ken愁眉苦脸嗷了一声,“Bad luck!‘火锅’变‘康|师傅’。”
这孩子很喜欢中国文化,对中国的泡面也情有独钟,常常去进口超市买一堆,向临看他一副委屈脸失笑,从软椅上起身:
“你运气不错,我也要去吃饭,火锅是不能带了,可以给你带饺子。”
Ken星星眼:“ol!”
向临看看窗外,还下着一点小雨,他穿好外套,拿了伞走出宿舍,准备搭车去中餐馆。
来英国两年,他依旧吃不惯这里的东西。
中餐馆的老板是个中年人,见向临来很是热情地招呼他,向临点了东西,坐在那里等。
此时已过了饭点,餐馆里人不多,向临要的东西很快就上来了,老板对这奇怪的搭配已经见怪不怪了。
饺子配茄子?
这个留学生是他店里的常客,每次来不论吃什么,必点一个茄子,也不见他吃腻的。
向临又点了一份饺子打包,便开始吃了。
坐在柜台的老板娘正在看剧,是熟悉的中文,想来是国内新出的什么节目。他吃的很认真,偶尔听一下节目里主持人说的话。
门口又走进一个人,坐到向临邻桌。
“老板,一碗牛肉面。”
向临的筷子停顿了一下。
很干净清透的嗓音,尾音带着一点点软糯。
“好的。”老板应道,转身去厨房开始下面。
向临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桌上,停在嘴边的筷子终于伸进嘴里。
他吃过许多家中餐馆,唯有这家做的茄子最合他口味,有一点熟悉的味道。
隔壁的人突然站起来,对老板娘道:“老板娘,我先出去一下。”
老板娘正看得兴起,含糊地应了一声,那人便走了出去。
向临吃完时,那人还没回来,他去柜台付了钱,拿好打包的饺子,回来时却看见地上躺着一把钥匙,他捡起来。
那人回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塑料袋,重新在刚才的地方坐下。
向临抬眸,将钥匙递给他。
“你的钥匙。”
一张陌生的脸。
那人有一点惊讶,连忙感谢道:“谢谢你。”
似曾相识的声音。
“不客气。”
Ken终于把案子做完,开开心心地吃饺子。看到向临沉默着坐在床上,眼睛盯着手机屏幕眨也不眨。
“Lin,你怎么啦?”
“没什么。”向临似乎还未缓过来,声音还带着外面潮湿的冷意。
人接触到熟悉的事物总是回忆失控。
Ken有点好奇,便凑过去看。
屏幕上是一张照片,Lin和另外一个男人站在一座桥上,两人脸上都带着笑。
他吧唧吧唧吃饺子,睁大眼睛,Lin居然也会笑得这么开心,他身边的这个好看的人是谁?
他猜了一下,“Brother?”
向临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又冷漠。
他是谁?
一个穷凶极恶,可恶至极的人。
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可他藏不住眼神里那一点柔软。
“Lover。”
☆、归去
有些事情,他实在不想回忆第二遍。
尤其,关于那个人。
刚出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饮食文化,风土习俗,各种不习惯。
那个人天天会给他打电话,明明还要自己挣学费,电话费却一点不心疼,让他改成其他的方式,又偏执地不肯。
他说,你会很快适应的,慢慢来。
他说,英国的风景是不是很好,你那里是不是经常下雨。
他说,你要注意身体,好好吃饭,吃不惯那里的东西就去找中餐馆,有条件的话要学着自己做。
他说,我又开始变得很忙了,可能不能常常给你打电话了。
他果然是言而有信的人。
他说忙,就是真的忙,忙到电话越来越少,打回去也常常无人接听。邮件和信息不回,视频不接,直到有一天他再次打他的电话,机械冰冷的女声提醒道: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他没有犹豫地回了国,家里没人,学校找不到。
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可能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尚且没有能力,寻人只如大海捞针,如何去找?
母亲的目光冰凉,提醒他,我的儿子向临,不要忘记跟妈妈的约定。
是了,约定。
他的目标是N大,这是真的,可,也不是非去不可,国内法学专业顶尖的院校比比皆是,不会比N大差。
那个人,就是最好的理由。
他不会担心距离与时间,只是好不容易让那人动心,不看紧一点,怎么行。
会很想他,又怎么行。
母亲却开了一个几乎无法让人拒绝的条件。
——你去N大留学四年,回来之后,你喜欢谁,我都不会反对,我都接受。
他那时,也许真的欣喜过头。
这是一个母亲,以爱之名,为儿子设下的一个局。
她坚信,自己的孩子只是一时糊涂,上了当,鬼迷心窍。
只要他出去,离开那个祸害的身边,冷静下来,开了眼界,过了时间,一切都可以重新再来。
她怎么能第二次栽在那个女人的手里?
向临的反应比她想象中要平静,这是好兆头。
可他回去前,眼神冷静又倔强。
他说妈妈,我会回去完成我的课程。
我遵守约定,希望你也是。
四年之后,等我回来,你再也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我。
向遥第一次用很陌生的眼神看着她,丈夫也收起了一向听话得有些懦弱的性子,对她道,美玉,雨玲于我早已是过去式,你一辈子都想要摆脱雨玲,可你有没有意识到,是你在抓着雨玲不放。
他的声音十分冷硬,看着瘫坐在地上的脸色苍白的妻子。
你已经害了别人的孩子,现在还要去害自己的孩子吗?
向临回英国时,戴上了秋洛送他的手表。
这支手表太过珍惜,一直没舍得戴。
他把时间设置了一下,指针逆时针转着,开始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倒计时。
回到英国时已是晚上,月光温柔又缱绻。路过唐人街,店里放着轻柔的老歌,干净温情的男声轻轻唱着,歌声好像要唱到人心里面。
白月光,照天涯的两端。
在心上,却不在身旁。
这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很偏僻的地方又有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很偏僻的小村里,有一个年轻又好看的医生。
东家女儿羞,西家女儿瞧,连一些村里的年轻男子,见到他都忍不住心潮翻涌,只怪自己没见过世面,又怪人家气质太好。
这里交通不便,却总是有个女孩子,跟医生一样来自外面的地方,穿得时尚又漂亮,翻山越岭地来找他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