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你言听计从》第26章


看出他的戏弄,满意别开嫣红的小脸——为她刚刚的激动而脸红。
“你以为谁想当你妹妹?你还信誓旦旦说要当好哥哥,果然事实证明你不是这块料!你是失败中的失败!超超超超超失败!一个哥哥不该对家人彬彬有礼到近乎疏远!一个哥哥总要花些心思在关心家人身上!你半项都没做到,我才不想要你这种哥哥哩!”
她数落着他,口气不由得越来越轻嗔,毕竟她是真的真的不想要他当哥哥,如今这个她本来已经绝望的心愿竟然再度成真,她几乎想跳起来尖叫。
“你漏说一项——而且一个哥哥也不能对妹妹有邪念。”贺世祺扬起唇角,故意凑在她耳边吹气兼说话,还恶意用气音拂她,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好暧昧,又吓死人的性感。“所以我真的太失败了,嗯?”
他坦承,自始至终他都抱持着邪念,没误会两人是兄妹之前如此,误会了两人是兄妹之后仍然如此。他甚至曾想过,要是将错就错引诱了她,让两人的关系不仅止于精神层面,还添加上肉体这层关联,是不是拥有她的机会就能倍增?他真的曾如此卑鄙的想过,若不是怕她哭泣、怕她难过,他真的会去做。
“那么,你本来应该姓什么?”满意忍住哆嗦及颤动,问道。
他的唇划过她的耳壳,滑向她的脸颊细细啄吻,仿佛在轻尝食物的味道。
“江。江世祺。”只是这辈子没机会冠上了。
他几乎吻遍了她的脸蛋,就是迟迟不吻她的唇,但又若有似无地磨蹭她的柔软,勾引人那般徘徊流连,几次撩拨,反而是满意终于忍不住,将逼人犯罪的薄唇吮住不放。
“你似乎也不是个好妹妹。”他笑,一句话全在她嘴里说了。
他牵起她温暖的双手,放在自己颈后,要她攀附着他,她听话照做了,而他用深吻当奖赏,润泽着她的唇舌。
天,他真眷恋这些。
他虽然沉沦在甜蜜芬芳之中,却也没忘记她仍是个伤患的事实,他抱起她,走回屋里,满意以为他会放她坐回沙发,但他却是自己占住了长长的沙发椅,然后将她安置在他的腿上,从头到尾,他的唇都没有离开过她,只有在瞄见桌上那张画着他,底下又写着他特征的“寻狗启事”时,闷闷地笑了一声。
知道她想念着他,这让他心情愉悦。
他似乎迷途了好久好久,久到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再回到她身边。
他想回家,却不是回满家,而是回到那个有她填满的屋子里,看她再为他忙碌、看她再将她的生活融在他的世界里。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只想枕在她的腿上,听她哼儿歌,感觉她轻柔梳理他的发,或是抱怨他的胡碴扎人,或是教导他要将臭裤子放进洗衣篮里,或是数落他要对小疯狗好一点,和它培养感情……他想要回那样的家,他想要那样幸福的爱她,也被她那样幸福的爱着。
“满意,爱我……”他索讨着她的承诺。
“嗯……”
砰。
咚。
锵。
啪叽。
一堆东西掉到地上的声响,并没有打断贺世祺与满意的亲吻。
高丽菜砸碎了。苹果滚了满地。装满皮蛋瘦肉粥的提锅摔洒出来。一袋鸡蛋全成了蛋泥。
“你们又在做什么?!”
满家夫妇震天价响的抱头尖叫,血管青筋全面临爆破前的最顶点,打断眼前缠绵悱恻的交颈鸳鸯——不,是奸兄淫妹!
这一次,贺世祺没有惊慌,也没有罪恶感,他的眸子弯弯在笑,先安抚的再给满意一个吻,起身迎向一脸茫然的满家夫妇,伸出大掌与他们逐一交握。
“满伯父、满伯母,容我重新自我介绍,我姓贺,贺世祺,是满意的男朋友,很高兴再度认识你们。”
“咦?!”满父呆了。
“呃……”满母傻了。
“是这样的,我跟你们没有血缘关系,你们如果不相信,我们顺便去医院验个DNA,验完再一起去吃顿饭,有空也可以顺便讨论一下婚礼的事宜,要办几桌,饼要多少——”
哪有人这样跟女朋友的家人说话的?没看到她爸妈还怔忡得完全状况外,嘴里只能发出单音,他却一副乐得多开心的模样,好像和满家没血缘关系是天大的喜事,只差没放两串鞭炮来庆祝庆祝。
满意失笑地摇头,听着贺世祺左一句“满伯父”、右一句“满伯母”,热络的态度比之前当满家儿子还称职。
就是不知道贺世祺的解释能不能让呆呆相望的爸妈听进去?好可怜,看他们还是很震惊,但已经不知道是震惊看见她与贺世祺接吻,还是震惊听到贺世祺不是他们的儿子,抑或震惊贺世祺说要娶她的要求。
她收拾桌面上及地板上的寻狗启事,将它们迭在一块,放入废纸回收的纸箱里,这些都用不到了。
因为——
她的男人和她的狗,已经乖乖回到她身边。
后记
狂洒狗血ing决小明
也许是因为这次的系列名叫“我的狗男人”,所以开始洒狗血洒个不停,大家不用特别写信来告诉我这本书有多洒狗血,我自己已经心里有数了(干笑)——写狗当然要洒狗血呀,不然要洒猪血吗?(我家小羊妹妹说的)当初挑中要写这个系列,就是被系列名给骗了,这个系列名很可爱,让我一听到就决定是它了,然后非常开心地对着编编叫道——“我要写吉娃娃!”兴奋兴奋。
“哪有这种狗可以写?”
“咦?”吉娃娃没有入选噢,《我的狗男人——吉娃娃篇》,很可爱呀,残念。没关系,我退而求其次,“那我要写西施犬。”
“也没有西施。”
“那博美?贵宾?腊肠?沙皮?牛头梗?”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世界名犬都没有,那要写什么呀?!
“拜托,男主角耶!怎么可以像那种小型犬啦?当然要高大威猛才行呀!”编辑果然是编辑,对男主角有市场性的要求。
厚!谁规定男主角一定要高大威猛的啦?!我就是想写吉娃娃嘛——然后编编开始念出这次系列挑好的四种狗,光听到前两只,我就已经嘟嘴嘟到半天高了。
“……这种狗的缺点是冷酷。”
“我不要写冷酷的男主角。”那是我的罩门,从第一本书写到现在还没有成功地写出一只冷酷的畜生。
“下一种狗的缺点是高傲(青筋一条)。”
“我不要写高傲的男主角。”太高傲的人会让我想开扁,我怕在第一章就发生男主角被作者殴到外太空的惨剧。
“(爆筋ing,再挑,再挑就扁你)……再下一条狗的缺点是会迷路。”
“噗!狗会迷路?”终于听出有一点点兴趣,“什么狗?”
“哈士奇。”
“哈、哈士奇?!”
就是那种我家后面邻居养了三只,每次牵出去散步都漂亮到让人想扑过去偷摸两把,明明是狗又帅得像狼,眼晴还是那种水水蓝蓝传说能看到鬼飘飘的阴阳眼的——哈、士、奇?!(心窝小花一朵一朵一朵开,啵!啵!啵!)“我要写哈士奇!”赶快抢下来,嘿嘿。
“(终于解决这个麻烦精了,呼)好,那你的书名是……(仅供参考的)交稿日是……最晚能让你拖稿到×月×日……有没有听到?”交代完毕,收线。
嘿,除了书名之外,其他都没听到啦。
得到心爱的狗狗,我开始查资料,果然看到哈士奇是种会迷路的狗,网路上一堆可爱到不行的照片,让我也好想养一条,不过又分别看到它的优缺点,很快我就确定自己没办法养,所以五分钟后就放弃了,但是满载而归的收获让我决定要在每一章节之前,将哈士奇的优缺点当作开头。
既然要写哈士奇,就要写到这本书换成另一种狗就无法成立——这是我写这本书的最高原则。
结果前几章还没啥大问题,后面越写越困难,一方面是哈士奇的优缺点不能自行乱编,一方面是它的优缺点也得配合我的故事进行,到最后,我花最多时间在写的地方,就是每章开头的那几行(抱头哭),还有些缺点是哈士奇的特色但我却不能用的——例如:哈士奇换毛时,满屋子飘散着雪花一般的惊人毛量……我不能狠到让我的男主角掉发的情况如此精采,否则不用到第二章,我的男主角就顶上无毛了(噗),我是不介意啦,可是我怕过不了编编那一关。
但是让我写得最痛苦的地方却是我最满意的地方(所以当初咬牙没放弃那样写是正确的,呼呼),前头是狗狗的习惯及个性,故事内文也呼应在男主角身上,这就是我想要的“我的狗男人”的味道,毕竟他只是“像条狗”,而非“是条狗”,而相似的地方在哪里,应该是书的重点(我认为啦)。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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