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菟丝花》第42章


碛邪才拧!薄澳闶撬磕阌惺裁醋矢癜才乓滗兀俊甭藿淌诘统恋暮鹬酃飧有锥窳耍骸盎拿』拿付ィ ?br />
“我是忆湄的未婚夫!”中□紧握了我一下,挺了挺背脊:“我一定要安排她的生活!罗教授,她在罗宅太不安全!”
“太不安全?”罗教授的眼珠几乎突了出来:“谁会吃掉她?”“我怎么知道!”中□说:“最起码,她在罗宅并不快乐,罗教授,您不能再逼走她一次!”
“我没有要逼走她!”罗教授叫。
“事实上,罗宅的每一个人都在逼她!”中□说,深深的盯著罗教授。“罗教授,”他一字一字的说:“忆湄是您的什么人?”慢慢的,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罗教授。“这张照片里的人又是谁?”菟丝花38/41
我对那照片瞟了一眼,是那张皑皑的婴儿照!我诧异的望望中□,又望望罗教授。我不知道中□在玩什么花样,但,罗教授却显然被触怒了,他的眼珠狂暴的转动著,须发怒张,握著那张照片,他的手发著抖。好半天,才从喉咙里迸出一句话来:“中□,你以为你有权去窥探一个家庭的隐秘?”
“我想我有权要保护我所爱的人!”中□昂了昂头:“我必须要使忆湄不受伤害!”“谁会伤害她?”“我不知道,”中□望望我。“或者是那个知道她的身世,而又嫉恨著她的人!罗教授,我想,您还是说出来吧,她是谁?”罗教授的眼睛瞪得那么大,我猜他很可能对中□扑过去,如果这不是火车里,后果真不堪想像。中□镇静的迎视著罗教授的目光,似乎一点也不肯妥协,他们彼此瞪视著,谁也不说话。车子继续在夜色中向前滑行,许许多多的灯光被抛在后面了,车子驶进万华站,灯光热闹了起来。罗教授低低的说一句:“你知道多少?”“并不太多,”中□也低低的说:“不过,您继续保密太不聪明,世界上没有一件秘密能够长久保持,忆湄有权知道她自己的故事!”罗教授低低的在喉咙里叽咕了一句,谁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中□又开了口:“假如你认为忆湄该住在罗宅,你一定有很好的理由,是吗?如果她必须像个被收容的难民般,屈辱的寄人篱下,就不如离开罗宅,自由自在不受耻辱的生活!”
“耻辱?谁让她受了耻辱?”
“皑皑。她看不起忆湄,看不起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忆湄是个来投奔的孤儿!”罗教授怔了怔,我敏感的觉得,他似乎颤栗了一下。车子进了台北站,播音器里在报告终点已到,中□站起身,取下了我放在行李架上的箱子,我也忙不迭的提起我的小兔子。我们向车厢门口走去,中□说:
“忆湄和皑皑的地位是平等的,是吗?”
罗教授跨下车厢,站在月台上,望了中□一眼:
“并不完全平等。”我跳下车厢,我们走过天桥,走出了台北站,三轮车和计程车全来兜揽生意,中□凝视著罗教授:
“回哪儿去?”“当然是回家!”罗教授愤怒的叫。
“您的家?”罗教授的背脊挺直了,他的一只手压在我的肩膀上,他在颤栗著。低声的,他说:
“是的,我的家,也是忆湄的家。”
中□的眉头放松,挥手叫了一辆计程车,我们钻了进去。
“罗斯福路!”中□对司机说。转头来看我:“你在干什么?忆湄?”“我的小兔子,”我轻声说:“它在发烧。”
罗教授又颤栗了一下,接著,是一声深长的叹息。
“你的小兔子!”他喃喃的说:“你的习惯和你的母亲完全一样。”“我的母亲是谁?”我问。这是个久已存疑的问题。
“是——”他慢慢的,一字一字的说:“我的妻子!”
18
窗外,有很好的月光。
我们环坐在客厅里。所谓我们,是罗教授、中□、皓皓、皑皑和我,只缺了罗太太。我们到家时,已经晚上十点多钟,罗太太已睡了。罗教授分别把皓皓、皑皑叫到楼下,并吩咐不要惊动罗太太。我们坐著,围成一个圆形,中间生了一盆火。夜,已经很深了,窗子关得很密,月亮把窗玻璃染成了灰白色。室内,只亮著壁角的一盏有著绿色灯罩的落地台灯,整个室内的光线有些暗沉沉而绿阴阴。幸好炉火烧得很旺,映红了每一个人的脸。罗教授靠进椅子里,眼睛深沉的凝视著炉火,开始了他冗长的叙述。“那是一九三八年,我刚刚大学毕业,为了考察地质,我在广西贵州一带游历,收集一些钟乳石和石灰岩。一九三八年的秋天,我到了贵州的一个小县城里——湄潭。在那儿,我遇到了绣琳,也就是忆湄的母亲。”罗教授停下来,望望我,又转头去望著皓皓。“同时,也是你的母亲,皓皓。”
“什么?”皓皓惊跳起来。“别动,”罗教授说:“让我慢慢的说。”
他用手揉揉鼻子,回忆使他的眼光惨切,停了好久,他才又说:“我应该先告诉你们,我有个很富有的家庭,我父亲是桂林城中的首富之一,我是独子,很早就继承了我父亲庞大的遗产。所以,毕业后,我带著两个家仆,很舒服的在家乡附近一带游山玩水,至于考察地质,不过是藉口而已。到了湄潭,我原不准备久留,那是穷苦而简陋的小地方,但,我却邂逅了江绣琳。“那是个黄昏,落日衔在山峰之间,彩霞满天,归雁成群,我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了江绣琳。支著个简单的画架,她在画一张风景写生,她的画并不十分好,人长得也不算漂亮,服饰简单淳朴,态度落落大方——很给人一种亲切感,我那时年纪很轻,也很风流自许,上前去随便找点话和她谈了谈,然后,我再也离不开湄潭了,我在那儿足足住了十个月,回到桂林的时候,已多带回去一个人,江绣琳,我新婚的妻子。
“绣琳是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受过高中教育,朴实而善良。我常觉得她心中是个无价的宝窟,你可随时在她身上发掘出宝藏来。回到桂林,我们家庭的富有吓倒了她,成群的仆人使她手忙脚乱,故意刁难的老人家让她暗暗流泪。但,她是相当坚强自信的人,在一年之内,她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也收服了所有的仆人。你不会找到比她更成功的主妇,也不会找到比她更得人心的主妇。大家都喜欢她,而她,也从没有主人架子。她快乐,无忧无愁,爱唱歌,爱笑,爱闹。她的笑语之声,随时随地飘浮在那栋古老的宅子和深广的花园里。“没多久,深院大宅使她厌倦了。她是个完全闲不住的女子,她种花、养草、养金鱼,这些,仍然不能让她满足。她有颗太善良而不甘寂寞的心,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染上了一个收集癖——她收集一切小动物,多半都是病弱无依而骨瘦如柴的。猫、狗、兔子、鸽子……无所不养。常常,她到外面去逛一趟,就抱回一个小脏猫,或者被抛弃的小狗——
长了满身的疮。她会不厌其烦的给它们治疗,照顾他们,畜养它们,看著它们从瘦弱变成强壮,她也就快乐无比。
“这种收集小动物,起先我也觉得很好玩,看她那么热心,也分享她一份快乐。但是,逐渐的,家中鸡飞狗跳,变成了个‘病残动物园’,总觉得不大是滋味。虽然说过她几次,她却依然故我,而且,她又有一篇大道理,振振有辞的说:
“‘你怎么能看著一条生命被弃置呢?难道你不喜欢生命吗?有什么快乐能够比望著生命成长茁壮更让人开心呢?我喜欢照顾它们!你别剥夺我的快乐!’
“好吧,我只有让她去!结果,她变本加厉。有一天,她到乡下我们一个远亲的家里去玩,回来的时候,居然把他家的一个白痴女儿也带回来了,那就是嘉嘉,既说不出几句整话,又什么都不懂,而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还害著疥疮。我责备她不经思索,弄这么个白痴来岂不自找麻烦!她却笑著说:“‘我们家又不怕多一个人吃饭,她家里没有人要她,生活得比我们家的狗还不如,实在太可怜。而且,她并不很笨,我可以教她做一些事,教她种花,养小动物,她一定会学得很好,反正,让我来管嘛,又不要你操心!’“就这样,她把嘉嘉留在家里,以后半年之内,她就忙著‘教育’嘉嘉,教她种花,教她生活,教她养小动物,还教她唱歌!她忙得不亦乐乎,嘉嘉居然也似懂非懂的跟著学。那时候,绣琳最爱唱的一支歌就是花非花,她足足费了半年多的时间,终于教会了嘉嘉,直到如今,嘉嘉这支歌仍然是刻不离口。当嘉嘉学会了唱这支歌的时候,绣琳开心得就像得到了全世界,她跑来跑去的嚷著: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