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结婚》第14章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乐。
然而晓君还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约会。
多出来的时间像是捡到的。
原来晚上一个人在家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读读书,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渐渐地,居然爱上这种感觉。
A君打电话关照:“你最近消失无踪。
我笑。消失无踪还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么消遣?”
我半开玩笑。“窝在家等死。”
A君闻言变色。“别做傻事,你等着,电话别挂,我马上赶到。”
“喂喂喂”这家伙竟以为我要自杀,看来我俩思想差距的确很大。
我挂了他电话,他还是赶来了。
若不是他,我这一生势必不会知晓,原来从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钟。
“你飞车来?”
“怕你出事。”
“我一个好端端的人会出什么事?”我才怕他在路上发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错。
他拥住我,双臂直打颤。“双喜,别吓我。”
真想同他说:“老艾,是你自己吓自己。”但终究没说出口,这人举动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动。像爹妈一样,一日见儿女没吃饱睡好,一日不安心。
“让我照顾你!”
我推开他。“又说这浑话!”
他急道:“但你总需要一个人陪伴,我保证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仍然爱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为没有人不会老。”他满腔诚恳。“我们可以互相照顾对方。”
这人太奇怪,不打算现在要怎么过,老想着老了以后要如何如何。
我说:“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谁知道杨双喜享寿多少?”
也许过几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飞机坠机,也许睡梦里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我现在连计画后天要做什么都懒。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气急。“你固执得像颗硬石头!”
石头大半是硬的。“你早该知道我向来如此。”
我泡了茶请他喝,希望他脑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嘱他:“开车当心。”
他忿忿然离去。
我心头似了了一桩心事,但愿他从此不再上门逼婚,因我已七荤八素,昏头了。打发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电话来。
“双喜,为何推掉我的约?”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约会而已。这人真是自大狂,晓君分析得有道理。
“双喜,说话,我知你在家。”
看着自己的脚,我道:“我缺一双合脚的鞋,上回跳舞后脚痛迄今,不愿出门。”
他默然。
许久,他说:“不打扰你休养。”
我知道B君这人不习惯人家给他脸色看。
“承蒙关照。”我说。
打了一个呵欠,继续翻我的国家地理杂志。
他回头又道:“对了,你要休养多久?”
“问我的脚。”我笑答。
“啧,少打哈哈,明天让人送新鞋过去。”他说。
要命,来这招。
无妨,兵来将挡。“新鞋磨脚,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并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们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
找僻静的地地方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B君说的话。
B君这人耐不住寂寞,否则依他性情,他不会与我搭上线。我们原是不对路的人。
他挂了电话,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货这是后话,我们继续说这一夜后头接进来的电话
接着是C君。
“双喜,几日不见你,甚思念你,明日可愿与我共进晚餐?”
我没答应。“晚餐要吃什么?”我问。
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吃鹅的肝,猪的肚,用牛肋熬汤,佐以鸡血酱料……”
我急忙打断他的介绍。:“我已决定吃斋一个月,再见。”啊,一个月内不必相见,不必听内脏经,更好。
接完数通电话,犹似自战场归来,累煞我也。
原来当你决定疏远一个人,此人过去的缺点便会自动放大到令你无法忽视的地步,太可怕,居然连半点瑕疵也受不了,过去我并未有洁癖。
今晚我宁愿埋头大睡一顿。
一觉醒来,也许杨双喜大彻大悟,决定从此当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也未必。
第8章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с○m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诚如你所见。”我笑说。
他微怔。仿佛我不该这么逍遥,早应被婚姻绑住。“单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销不出去?
“少来,杨双喜忌讳过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也许是遇见老友,我格外开心。“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
“你还没说呢,这几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万幸。这世上很多人连想得一半好都没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无饰物的手指。“还是王老五?”
他举杯牛饮,看来心情有些郁卒。
他问:“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只会关心男人结不结婚?”
“一般人都是这样……”等等……他说“你们女人”?看来这男人似乎正为某个小姐大伤脑筋。我嘿嘿笑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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