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侠》第14章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药,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着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妳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妳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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