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温柔恋人》第1章


作者:陶妍
正文

八月台南
今年的夏天特别热,三十八度的高温,创下十年来最高纪录。
刚从大学毕业的谷茴香,闲坐在家中的庭院乘凉,南台湾的天空很宽阔,煦日慵倦,午后微温的风吹得人昏昏欲睡。
茴香的家是一栋日式宅院建筑,虽然有些年代,却仍是一派典雅的大方之家。
清静的庭院、一棵大榕树、小花圃,和一只白色的小狐狸狗,陪伴她度过无忧的青春岁月。
她出生的那年夏天,院里的茴香开得特别盛,芳香散布整间屋子,父亲于是给她取了这个名字。果然,她就像这花儿一样,清甜可人,秀丽纯朴。
“什么时候才找得到工作啊?”茴香一个人躺坐在木制的阶梯上,自言自语地说着。一只纯白色的小狐狸狗,正趴在她的脚边睡觉。
她穿着白色合身T恤,米色短裤,露出细白修长的一双腿,青春得连小花都要嫉妒。
微风轻拂她及肩的细发,乌溜的大眼睛,眨着纤长松翘的睫毛,正望着天空发呆。
“唉,都已经快两个月了!”她双手一摊,报纸散落一地,被埋在报纸堆里的小狐狸狗,站起来抖抖身证,佣懒地走到树下,继续趴着睡觉。
“茴香?”妈妈走进庭院,叨念着。“你这“头怎么睡在这里?电话响这么久怎么都不接?”
“嗯?电话呀……没听到它在响呀?”她眼睛闭着回答,呆坐了一下午,人都恍恍惚惚的。
“响了十几声了还说没听到?你不是去台北应征什么时尚杂志的采访编辑,人家通知你去报到了……”话还没说完,茴香惊呼一声,整个人跳起来,三步作两步,飞奔进客厅。
“快回个电话给人家!”妈妈在后面喊着。
“不是啦!我是要打电话给薇芬,叫她陪我去买衣服!”茴香大声的欢呼着。
因为大学念的是历史系,在南部除了幼稚园老师,或山区学校的代课老师之外,几乎没什么工作机会,再加上她所应征的“HER”是全球发行量最大的时尚杂志,一般来说,是很少会录用应届毕业生的,所以这对茴香来说,可是非常难得的工作机会。
当天晚上,妈妈做了一桌好菜,全家人一起庆祝她找到第一份工作,当然也少不了她的两个死党——薇芬和小容。
饭后,三个女生一起在院子里聊天,清凉的晚风令人心旷神怡。
“茴香好厉害哦,打败了上百个对手,才能得到这份工作的喔!”小容拿起香槟,倒入三人的杯子里。一方面羡慕茴香的好运气,一方面也对她即将去台北工作感到依依不舍。
“我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我既没经验,念的也不算相关科系,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录取。”茴香嘟着嘴望着香槟,想不出自己被录取的理由。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薇芬问。
她眯着眼睛回想面试当天的情形——“那天面试的时候,人事部的主管对我的评语还不错,可是那个总编辑连看都不看我,我觉得她不太喜欢我;还有那个董事长,一直对着我笑,眼神有点“那个”耶!”
“不可以这么想哦!我相信你的实力,你做事这么认真,又从不放弃,我对你有信心!”薇芬和茴香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两人之间不但无话不谈,感情好得就像亲姊妹。
“嗯!我也是这样告诉自己,我会用能力来证明的!”
“我也对你有信心。来,我们干杯!”小容开心地喊着。
“干杯!”三人齐声为茴香的新工作举杯祝福,清脆的玻璃声,开启了她人生的新旅程。
正文第一章
茴香站在敦化南路的HER时尚大楼前。
“哇!”她看着这栋造型古典华丽的宫廷建筑忍不住惊叹,这年头办杂志能办到自己拥有一栋大楼还真不多见。
事实上,HER集团旗下拥有六本不同的杂志,从流行时尚、美食、建筑到室内装演,因为是以HER杂志起家,因此集团也以HER为名。
HER在世界各大都市!巴黎、伦敦、采兰、东京……都拥有这样的办公大楼,里面包含办公室、摄影棚、美容沙龙、专属咖啡厅及服装发表会场,功能齐备如同一间大型购物中心。
茴香望着它出了神!心想,以后就要在这个地方工作了吗?不禁有点期待,又有点紧张。
茴香深吸一口气。“管他的!先上去再说!”这是她的口头禅,什么事做了再说,天塌下来也不怕。
茴香走进十二楼的编辑部,眼睛所见都是时髦美丽的女子。
有人穿着细肩带露背装,身材不逊职业名模,有的穿著贴身小可爱,趴在办公桌上讲电话,让人感觉彷佛来到芭比娃娃的世界,光鲜夺目、争奇斗艳,真不愧是走在流行尖端的时尚杂志业。
茴香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淡绿色简单裤装,这是她上礼拜和薇芬一起精挑细选的衣服,但在这里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不过,剪裁简单的套装是永远不退流行的,虽然不是那么耀眼绚丽,但配上茴香清秀白皙的脸孔和灵动的气质,倒也显得雅致脱俗。
茴香向人事部报到后,人事部主管带她来到她的座位上,用台北人一贯客气而生疏的笑容说:“这是你的位子,你先坐一下,等会儿总编辑开完会,就会开始分配你的工作。”
“谢谢。”她坐下来开始整理自己的文具用品及参考书籍。
不到一会儿,她就发现这条长桌上的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只有她对面的座位一直是空的。
“已经十点多了,这个人怎么还没来上班?”她暗自猜想,每天和她面对面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忽然一阵优雅的高跟鞋声,来到茴香的座位旁。
“我是HER的总编辑丽莎陈,也是你的直属主管。”讲话的是个年约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黑白相间的名牌千鸟格套装,深紫色眼影擦满眼窝,粉雕玉琢,使得她虽有些年纪,却仍然艳光照人。
接下来,她一一介绍每位工作同仁,松松爆炸头的是贝蒂,全身粉红色、穿花边裙的是珍娜,金色劲爆紧身皮衣的是克丽丝……
太多美丽的女子令人眼花撩乱,茴香很快就发现,盯着她看的眼神,大部分是不友善的,而其中最不友善的,莫过于她的主管,丽莎陈。
“我看你是从南部上来的,对流行时尚大概不会有什么概念,从今天开始!你要多搜集这些资讯,台北可是个资讯爆炸的都市,不过……那还要看你懂不懂得运用。”总编辑轻谑的语气,傻瓜也听得出来。茴香点点头,微笑表示风度。
“你写过采访计划吗?”丽莎问道。
“念书的时候曾写过,不过还没有实际执行过。”她很认真地回答。
“没写过就是不会,不会就明白讲!去问问同事,这几天我会安排你去观摩采访和拍照的情形,下礼拜起就要开始出去跑采访。”丽莎约略地交代一下工作。
“哦!对了,谷茴香,你的英文名字是……”丽莎回过头问她。
“啊!我没有英文名字耶。”
“哼?快去翻翻字典取一个吧!连英文名字都没有,怎么在台北的社交圈生存?”丽莎冷笑一声,然后踩着她的三寸高跟鞋离去,嘴里还不断念着。“唉,连最基本的行动电话、英文名字都没有……”
气氛真是尴尬啊!为什么有人总是喜欢这样不给人台阶下呢?
“早就知道这女人对我有成见了,偏偏她又是我的主管!”茴香在心里念着。
突然“砰!”地一声,一个大背包,扔在她对面的桌上。
这里怎么会有这么粗鲁的女人?这是茴香的第一个直觉反应。
一抬头,看到的却是一个高大的男人,看来他是这办公室里唯一的雄性动物呢!他穿着白色T恤,搭件墨绿色的尼龙夹克,戴着棒球帽,像个大男孩,这样个性的穿著,在这里比她还像个异数。
那人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帽子脱下,丢在桌上,露出秀气而俊美的脸庞,他的面孔俊美却不失阳刚,薄薄的唇,有着优雅的弧度。
茴香向来不喜欢帅哥型的人物,但也不能不承认,他真的很好看。
在茴香眼中,男人很少有好看的,她总认为所谓的帅哥太脂粉,而一般的男人又太庸俗,她只钟情于艺术课本中优美的希腊雕像,但雕像太冷太遥远,而这个男人,就像个活生生的雕像般完美。
那人恍若听到了她心里的声音,抬起头看了茴香一眼,他的眼神更迷人了,深深的双瞳,直直地看入人的内心,似乎透视了她的灵魂。
那是一双摄影人特有的眼神!
触碰到对方的眼睛,她立刻回过神,扬了扬眉毛,然后低头整理自己的东西。
“纯欣赏,没事!纯感官的欣赏。”她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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