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暂时分居》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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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她现在居然在帮徐之礼说话,她自己都觉得意外。
“是他要求你这么做?”莫立美一脸诧异。
金艳点点头。“你也知道我很懒,怎可能不卖还要租三个月,就算是为了你.我情愿出钱直接买下还比较不麻烦,是徐之礼出钱要我雇用工读生帮你管理租书店,等三个月後
你若没有反悔再正式卖掉。立美,如果他对你没感情,会做这么麻烦的事情吗?”
原来……在她不知情的背後.之礼曾对她不过那么多心思,而他竟只字未提。
“你现在很後悔吗?”
後悔吗?
莫立美喝著热可可,望著窗外摇头。她是在真的再也无法隐藏痛苦後才选择离开最爱的男人,她是很慎重地做出这个决定,所以并不後悔。
她很感激丈夫对她的付出,不过没有爱情只有责任的话,这个婚姻是无法走得长远。她对婚姻从来没有过多的期待,只希望能得到丈夫全心全意的爱以及重视,这样如果也算
奢求,那么她情愿离开.至少全身而退也算潇洒。
叮咚!
门铃声响起.会是谁这么早来找她?小艳不太可能……嗯,不过也只有小艳才知道她的住处,难道是邻居?
莫立美放下热可可,穿上鳄鱼形状的鞋子来到门口,打开木门,看见竟是徐之礼站在外头。
她差点忘了,租书店正在整修,所以一个月前她才以mail通知他自己的住处,好让他能把离婚协议书寄来,省下见面时间;等拿到离婚协议书就能正式对家人宣布她已经离婚
,到时木已成舟,又能省下一切不必要的劝说。
“你……”她非常意外会看见他的出现,第一眼也发现他瘦了些。
“我方便进去吗?”
“请进。”
徐之礼踏进她的住所,立刻感受迎面而来的凉风,他环顾四周,每一样物品看似简单,其实都藏著精巧设计,也有其风格,粉色的视觉,舒服宜人,跟现在他的住处完全强调
格调以及时尚的感觉有著明显不同。
原来她喜欢这样的感觉。他一转头,视线定定落在她身上,她穿著一件印有怪图案的衣服,有著乱七八糟的颜色、错综复杂的线,七分裤,脚上穿的是鳄鱼拖鞋,头上扎著马
尾,外表看上去至少年轻五六岁,看得出来她非常享受这样的私人空间。
她一个人,心情欢愉;他有人陪,心却寂寞。
这么快就能剔除他这个人了吗?
一直对望也不是办法,莫立美笑问:“要不要喝饮料?不过只有三合一冲泡式的。”她不爱喝咖啡,并不讲究。
“不用。这一个月你过得好吗?”真不想问,但心底期盼她能说出不太好让他平衡一下,毕竟这一个月来,他确实过得很惨。
妹妹不说,就连母亲也开始数落他,除去这些因素以外。他最大的错是完全看不见立美的痛,因为她不吵不闹,所以他认定她即使发现也不会有意见。
“还不错。”虽然他说不需要,她仍是倒了一杯开水给他。
徐之礼无声苦笑。踏进屋里的瞬间,他就明白立美不会过得不好,这问题,他真的是问辛酸的。
“其实你不用亲自送来,邮寄的就可以。”
“我没打算离婚。”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他立刻回道。
莫立美呆了一下,说不出此刻心头的感觉是什么。“为什么?”
“因为我从没想过要离婚。接下来你是不是想问:如果没感情了也不离婚吗?”
她点头,她的确想问。
“立美,随著年纪增长,我对爱情也就没有过多的期待,反而著重现实考量,所以我不清楚没有感情究竟是怎么判断的,是没有每天将爱挂在嘴上就不算爱?还是没有呵护备至
就不算爱?或者爱得不够深就不算爱?
“在我的认知里,好好照顾你,让你开心,满足你的需求就是对你的爱,如果你连这个也否定的话,那么,我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去爱了。”
或许他父亲不够资格成为一个好父亲,但他教过他要如何当一名好丈夫,他说要对家庭负责,要关心妻子,不要让妻子为了生活烦恼,他每一点都有做到,也认定自己对得起
立美。
“我之前的确深爱过一个人,後来因为一些理由不得不分手,无论分手理由是什么,我们终究分手了,而我也没再见过她.心底更没有她。当我娶你的时候,就没想过要离婚
,因为在我心里,你是我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妻子。可是如果你问到感情……我确实是不及格。”
他已经过了那种年少轻狂的岁月,爱情不再是唯一、负责、专情才是最重要的,仗势著立美对他的这份爱,他也以为自己做得已经够多,然而她要的其实很简单。
就是一一爱她。
莫立美静静聆听。这是她头一次听他说那么多话,说得那么深。
“立美,我不是不爱你……只是爱不够深。所以,我们暂时分居吧,你可以等到我对你的爱情及格後再回到我身边,好吗?”
第十章
及格?
不及格?
到底要怎么评断?
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很主观的感觉,深或浅都是自我认定。
之礼说了,原来他不是不爱她,只是爱得不够深,这样比起一开始误以为他完全不爱她来得好多了。
那么,她算不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个女配角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耶。”
听见徐之雅一边翻阅新的小说,一边气呼呼的评论,莫立美忍不住问:“怎么说?”
“男主角每天在外面工作赚钱养她,她竟然还说男主角都不试著了解她想要什么,所以她决定离开男主角去寻找她的幸福,这种真是白痴女配角!现在有哪些男人会这么照顾女
人的,她不知感恩就算了,还把错怪在女主角头上,幸好男主角终於遇上懂他的女主角……”莫立美的租书店重新开慕,徐之雅依然是头一个报名来当工读生。
“那我也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只因为你大哥一时气话就说要离婚。”
“当然不是一一”徐之雅激动的开口,“大哥都亲口承认爱得不够深,这当然是他的错。我才不会跟一个不够爱我的男人结婚,很爱我的都无法保证永远不变,更何况可能只
有一半的爱情要怎么维持一辈子?所以绝对是大哥的错,我非常支持大嫂的决定!”
总之,千错万错都是男人的错,女人绝对没有错。
“你大哥对我其实很好……”莫立美不禁要替丈夫说话。
徐之雅摇摇头。“大嫂,这样不行喔,你已经患了跟女主角同样的心软病,大哥什么都还没做,你就开始替他说情,比那些小说里至少还会装装样子的女主角还不如。既然大
哥说要等他对你的爱及格之後你再回到他身边,你就看看他会出什么招。”她也想瞧瞧大哥会用什么方式,够新颖的话,说不定还能成为她下一本小说的桥段。
唉,写小说真的很辛苦,成天都要胡思乱,呃,不是,是天马行空的想像,如果有真实案例可供参考,应该有助於她的创作。
“是吗?”
坦白说,她早就心软了,因为她实在无法想像之礼爱得很深会是什么模样,一开始就明白他冷淡的个性,所以只要他心里有她就足够了,剩下的她会慢慢填满,她相信迟早有
一天他对她的爱会跟她对他的一样深。
如果她是女主角,铁定是之雅最唾弃的那一种类型。
“当然啊,故事都快结束了,应该让读者看见最的部分。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给女主角安排一场车祸,然後男主角在听见消息的瞬间,才明白自己有多爱女主角,可惜
女主角车祸脑部受伤已经忘记他了,男主角後悔也来不及,这样才有可看性。”
“之雅……这样写下去,你会先破字数。”
“管它的,好看最重要。大嫂,你要不要假装失忆?那一定很有趣。”
是很混乱吧?她和之礼之间只是一个误会,没必要让情况更混乱,更何况,这混乱逐渐有要拨开乌云见天日的迹象。
“老实说,我还真想看看大哥知道你失忆会有什么表情。”徐之雅笑得很贼。
“用这种方式去试探一个人不太好。”她摇头拒绝。
徐之雅忍不住又摇头,“大嫂,我只能说你实在不适合当我笔下的女主角,心肠不够硬,要知道心肠不够硬的女主角,往往都会被男主角吃得死死的。不过,你一定很爱大哥
喔?”
莫立美浅浅含笑,没有回答。
“那我想大嫂你还是早点搬回来好了,要不然妈现在每天都会念大哥怎么还没接你回来。”说实话,她也不懂母亲怎会突然改变对大嫂的态度,不过这种改变很好,至少以後
他们家应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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