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角遇到爱》第29章


就像是两个世界,距离,不是有爱就可以磨灭的。自己难道真的忍心让心蕾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穿着廉价的衣服,吃着路边摊过一辈子吗?自己,可以吗?
真的可以这样自私吗?可以给她所谓的幸福吗?真的,可以吗?
正在思考着,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个手捧鲜花的男子站了起来,走到台上给心蕾献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鲜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简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潇洒,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着一种很优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个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样。他走到她的跟前,娇小的心蕾刚好到了男人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的地方,正是书上说的最适合恋爱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里,然后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吻,那模样简直是般配极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裤,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推门进去,而是悄悄地转头离开了。
那样的画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观看,但是在秦朗的眼里,恐怕只有“惨烈”两个字才能形容吧。
第51节:转角遇到爱(51)
爱情在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最为甜美的蜜糖,但是当第三个人出现,对于那第三个人来说,它就是最为伤人的毒药。
对于秦朗,就是如此。
那一束鲜花,孤零零地躺在垃圾箱里哭泣。
……
心蕾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弹钢琴。
破产的时候,家里的钢琴也拍卖了,自己好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虽然咖啡厅有钢琴,但是一直有请钢琴师来弹奏,所以心蕾没有能如愿。
今天因为钢琴师临时有事情,找不到代班的人,老板娘很是着急,所以,在一时情急之下,问问自己人有没有会弹钢琴的。本来孔彦祥想要毛遂自荐,在佳人面前表现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心蕾也会弹钢琴,而且弹奏得还相当不错,这倒是很出乎孔彦祥的意料,尤其让他更为开心的是又发掘出了心蕾的新的优点。
那一大束心蕾喜欢的百合和蓝色妖姬足有九十九朵。很大很大的一束花,美丽得就像梦境一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嫉妒、羡慕,那样目光的交汇,隐隐约约让心蕾好像觉得回到了原来,回到了那个还属于俞心蕾的时光,那个自己还是公主、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光。
秦朗的忧伤和心蕾梦幻般的笑容汇合到了一起。
形成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交织在一起。
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公司,秦朗就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祸不单行。
公司被查封了。
原来,这家公司早就负债累累,现在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副空壳,已经没有钱了。正因为如此,秦朗才被提升为了总经理,领导卷着钱跑了,剩下秦朗变成了替罪羊。
梦,终于崩塌了。
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吧,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命,人真的能和命运作斗争吗?能和命运抗争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吧,多数人还是跟随着命运,在随波逐流而已。
一般这样的失意人会出现在哪里?
酒吧?
恭喜你,答对了,因为阿达就是在酒吧找到秦朗和陪着他喝得醉醺醺的阿强。不过两个人的待遇完全不同,阿强被塞进了出租车里就没有人再理会他了,而秦朗被阿达和心蕾架着回到了家。
那一身的酒味儿熏得阿妈直摇头,估计要是有一只蚊子在这个时候吸了秦朗的血的话,肯定是要醉死在当场的。
阿达趁机捏着鼻子问秦朗的银行密码,但是秦朗虽然是醉了,神志还是相当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达白欢喜一场,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之后的几天,心蕾早出晚归,秦朗却闲在家,有大把的时间来画他的插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画出来的插画颜色和调子都十分的阴暗,和他的人一样,散发着颓废的气息。
有时候闲得无聊的时候,到阿妈的铺子去帮忙,但是往往还没有做什么就被阿妈和阿达赶了出来,阿妈坚持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应该做的。
日子变成了一种无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发这种无聊。生活就是看着太阳升到头顶,然后在山边落下,秦朗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该长出蘑菇来了。
心蕾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本来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对她亲昵,然后自己又失了业,这一系列的事情下来,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击得几乎没有了。看看柜子里,那一件礼物,好像永远没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刚升职,踌躇满志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欢、最后却扔在了黄鼠狼车里的衣服。花了秦朗几乎一个多月的工资。本来想在心蕾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稀罕了吧?
距离,越来越远了。
就像是飞鸟和鱼。你能想象到飞在天空的鸟儿爱上了鱼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吗?根本不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的生命,要怎么样才能融合?也许只有那个男人才和她是一路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这一天,秦朗出去闲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多数的年轻人在这个时间都在上班,只有自己还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园,秦朗有些感慨,虽然过去没有多久的时间〃奇〃书〃网…Q"i"s"u"u"。"C"o"m〃,但是现在看来,好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样。
阳光下的小公园好像一个褪掉了浓妆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态:秋千上、转椅上、还有滑梯上的漆已经掉得斑驳了,还长着红色的铁锈;几棵树病病殃殃地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舒展着枝条;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癞头的孩子,露出一块块浅层的红褐色的泥土。
坐在转椅上试着转动一下,还发出难听的、吱扭扭的响声。原来,当自己月光下的回忆——那样美丽的回忆,真实地摆在面前时,却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背后。
第52节:转角遇到爱(52)
现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残酷。
……
沈娉婷最近倒霉透了,先是送来的花是染过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人索赔洗衣费;之后掉了钱包;然后送花的小弟也不愿意干了,留下她自己,所以连她这个老板都要亲自出来送花。再这样下去,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容易惹麻烦,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人们给她起了“冰雪公主”这样的外号,不过好在不是什么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话她非要一头撞死在电线杆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称为西施的只有街头那些穿着超短裙的槟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们一样。
她确实长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丽是一种附有异国情调的美丽:亚麻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在正宗的中国人身上自然不会出现,但谁让她是一个混血儿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统纯正的爱尔兰人,还是有着贵族封号的,只不过到了现在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会这样,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贵族后裔看,当贵族也是要吃饭的,更何况她这个样子哪里像是一个贵族呢?像一个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霉翻了。”沈娉婷边走边咒骂着,刚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这样没有公德心,竟然没清扫狗狗的排泄物,害得她一脚踩了上去。其实她也是千年难得出一个的怪胎,因为她晕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么的根本不能坐,学机车死都学不会,好在最后勉强学会了脚踏车,才算是不用只靠脚走路。
今天的倒霉都有些离谱了,先是脚踏车胎被扎烂,之后推着车走又踩到狗狗的便便,想起这里有个公园算是个近路,于是跑了进来,希望可以早一点回到店里,结束这倒霉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细细的草叶,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觉得腿上有些异样的感觉,他直接跳了起来,就听到一个女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声简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围有玻璃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块被震碎。
“别喊啦!”秦朗大叫了一声。这样还真管用,马上就镇得那个女生停住了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们还可以管用。[·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你是活人?”那女孩凑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么会突然从地面跳了出来,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我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躺在这了。”秦朗没好气地回答,“我躺在这里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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