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恋日记》第1章


作者:安琦
第一章
我,叫于晓恋,这是我第一本日记的第一篇,写于一个热死人的“窒息“课上。
说起写日记,对我来说真是强人所难,因为我的作文很差,四个字拼起来就能当作成语用。
不过想想,作文写不好又有什么大不了,就像背了一大堆数学公式,最后却只用得到加减乘除一样的道理。
既然差,那就放牛吃草吧!
那,我为何还要写日记,大部分是因为无聊,但真要说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想学人家增加什么淑女气质,二就是因为我家那头羊。
我同母异父的哥哥,于晓阳(小羊)大我五岁,今年二十二,德智体群美兼优,他也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家小得跟鸡笼一样,所以从小时候我就和他挤住一个房间,不过是一直到前几天,我才去光顾他的书桌(搜刮零钱的那几次除外),且发现他有好几本红色书皮的日记。
然而,在我“参考“完他的日记后,发现写日记其实也满好玩的,虽然不足以让我增加国文造诣,起码以后还可以拿出来笑一笑。
而晓阳这个资优生,他读了理科,作文能力却一级棒,我的成绩常常只有他的一半,不只这样,他的特殊才艺还多到数不清,有时我真怀疑老天为什么那么不公平,将什么好康的都给了他,还附赠了一张好看的脸。
所以,我和他的名字还取得真是好,他叫晓阳,初晓之阳,几乎大家的注意力都给了他,而我叫晓恋,虽然同在凌晨的时间出生,却远远不及的亮眼。
但是,你说我会忌妒吗?答案是不会,因为我是个女生,而且也和其他人一样爱他。
晓恋,该恋谁呢?啦啦啦……
只会是初晓之阳!
当……当……
学校悦耳的钟声响起,击破了于晓恋停留在日记本上的沉思,她搁下着力于纸张上的笔,抬头望了周遭一圈。
大家都很合作,该自息的时候自息,该回家的时候回家,转眼间,偌大的教室里只剩几只动作较慢的乌龟。
“喂,晓恋,又在画图了?”身后突来一句关心。
“嗯。”长臂一挥,快速地将日记本扫进书包里。
“你的车不是被偷了吗?要不要我载你回去,只要十块钱。”发挥着同学爱,圆圆的脸上有对打探的眼珠。
抬起尖削的下巴。”对啦,但是我很穷,没有钱让你坑,十块很贵。”家里穷,连带她运气也背,要不然她那辆动辄解体的脚踏车也不会被偷走。
“噢,真抠,贴个油钱也嫌。”
“脚踏车贴什么油钱,今天我哥会来载我,你不必等我了。”知道这位最近和她特好的同学一定别有居心,因为这个时间的她还得到老师家补习,根本不会有空搭理她。
“原来是见色忘友。”哼道。
“拜托,他是我哥。”开始将抽屉里的东西塞进书包。
“喂,如果我有那么帅又那么厉害的哥哥一定连做梦都会偷笑,即使只是哥哥,你说对不对?”她偎近于晓恋。”晓恋,我想麻烦你帮我一个忙,你能不能帮我将这封信交给你哥呀?”女孩手里握着一桩心事,神态顿时变得腼腆一些。
“还传?那上次你欠我的刨冰呢?什么时候请,大胆女?”就知道她等着这个话题,这个遇上帅哥誓不轻放的家伙,真不晓得她的情书内容会如何甜得腻人?
将带有香味的信纸塞进信差手中,她狡猾笑开。”集满十次送一次,到时候一起请啦,我先走了,拜拜!”了结心事,雀鸟似地蹦出了教室。
“喂!”摊开手掌,那信纸折成的心型还真完美。
唉,就是这样了,最近身边多了好几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好“朋友,理由都是同一个,因为才来过学校几次的晓阳。
由于他的醒目,所以她连带着受惠,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得来好多“友谊“,更可得来别人的注意,比如家族里的亲戚朋友,更则母亲的笑容。如果真要比喻,她可能就像太阳后头的那片阴影,惟一的作用就是让阳光更显耀眼。
帅气地将书包甩到身后,迎着鸭蛋黄的夕阳,她跨着鸟脚似的细腿走出校园,到了校门外,她在四线道的对边发现了于晓阳。
跟他招招手,她越过川流的马路来到他身边,没在乎腰上挂的是片裙子,她动作利落地跳上了最近非常受宠的野狼一二五中古机车的后座。
“还是这么粗鲁,你是女生耶!要是将我的车坐坏,要你赔。”开着玩笑,将惟一的一顶安全帽递给于晓恋,于晓阳将机车转了个方向,缓缓骑着。
“女生又怎样,而且我也没那么重,谁敢说话?”因为前座的他没戴安全帽,所以头发不羁地迎风飘着,夕阳撒在他檀黑色头发上,跳跃着细碎光线。每当遇上这个情况,她总有股想伸手盛住它的冲动。
“是没人敢说话,我是怕你曝光。”他这个妹妹,虽然小他五岁,但个性没要没紧得很。
“那就对啦!曝光?那我祝那些人看见我内裤的人统统长"葡萄式"针眼。”
“嘿,是你自己不注意,还诅咒别人。”他笑,声音是大男孩式的爽朗。
“我爽。”耳边聆进他的笑声,享受着。但不一会儿,她想起有件事没做,于是她拿出口袋里的东西,塞进于晓阳的外套里。
“什么东西?”腹间一阵骚动。
“一个豆蔻女孩的发春心事。”这样解释应该很符合他诗人的脾胃。
“什么?”听了,他一愣,跟着又笑开。”其实你应该很有作文的天分,这句话改一个字就很完美了。”
“怀春是你们这些斯文人讲的,跟我无关。”从她嘴巴里讲出来的话就得用她的文法,她坚持。
“什么你呀我的,女孩子就该含蓄一点。”她的个性隐含一股叛逆,可从嘴里讲出来的,有时却和心里想的不一,愈是在乎,她就愈不去搭理,这种矛盾个性也许是始于家庭因素。不过,也幸好她自有释怀的一套。
“唉,就别念我了,在家里让妈妈念已经够我烦的。”迎着风,她嗅着他发间传来的清爽气息,像青草,不似她班上那群男生的汗臭加烟味。
“好,我不念你,不过现在不念,等我不在也就没人念你了。”
“嗯?你说什么?说大声一点!什么不在?你不在还是妈妈不在?最后全都不在剩我一个人最自在。”因为风大,所以她没将他的话听真切,于是她贴近他的耳侧大声嚷着。
腾出一只手,掏掏受惊的耳朵。”嗯……我看我回去再说好了。”毕业在即,进入研究所是他的理想,但因为家里经济状况的关系,他似乎该另寻他路。
“回去再说?”忽然,他的一根发丝袭击了她的脸,让她有了作弄的欲望,她伸手将那根头发扯了。
“喂,做什么,你这个爱作怪的小孩,小心我作鬼都缠着你。”将车骑进另一条街。
“缠就缠,我根本不会怕,还有啊,你千万别作鬼,因为你作了鬼家里就剩我一个被妈念,很倒霉的。”
“这样?呵,原来我的用处还真不少。”他知道其实她要说的,是他对这个家很重要,而他也有自知,所以很努力。”知道就好。”盯着街旁行走的人,顿时,她奇怪地问道:“妈妈不在家吗?”因为只有母亲不在家,他们兄妹俩才需要到夜市去解决吃的问题,而眼前这条巷子就是前往夜市的路。
“在。”
“那……”
“我和同学约好拿东西。”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另外,他还想成全某个人想见晓恋的愿望。
“喔。”
车骑进人颇多的市场里,并在一家豆花店前停下,两人往店里探了一下,一下子,店里走出一男一女,男的长得很斯文但陌生,而女的于晓恋则见过好几次,她长得纤细娟秀,皮肤白里透红,娇嫩得像初绽的水莲花,眼睛大嘴巴小,头发及肩带点大波浪,手上提了只小提琴盒,完美无瑕的美人胚一个。
原来是来会情人!不禁,于晓恋心生落寞。
和两人打了个招呼,于晓阳朝后倾了身,说了:“下来一下。”
识趣地跳下车,于晓恋抓着扁平的书包往一边退去,她无聊地踢着地上的石头,并欣赏着晚霞,准备在当上个几分钟的影子。
“你……叫晓恋吗?”只是,这时却出现一道低得不能再低的特殊男声,喊了。
※※※
街底的彩霞绚烂,有着远方大火的感觉,那是她最喜欢的“毁灭“,一种近乎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错觉感,然而突来的这个人,却打断了她的欣赏兴致,实在杀风景。
她抬头眯眼盯住那背光的人,没出声,而过了一下适应光线,她才将他的长相看清楚。
他戴了副眼镜,皮肤白白,鼻子是高挺的鹰勾,嘴巴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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