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恋日记》第4章


?br />
只一下,于晓恋便由外面的冰箱拿来一瓶冰啤酒搁在他桌前。”我当然关心你,你是我的饭碗呀!但是这么急也不是办法,先喝一口,降暑气,要不然中暑就更悲惨。”
拿过啤酒,拉开拉环,他灌了一口冰凉的酒酿,哈地一声吐掉些许脾气,跟着单手翻图。”你这样咒人真不人道,尤其是咒自己的情人,我要一命呜呼,谁来爱你?”
于晓恋扬起不习惯擦口红的嘴唇,看着他忙碌的模样,很意外他还会开玩笑。
瞧她没吭声有点反常,于是抬头,他这才看见她的表情,他朝她勾勾手指头,要她低下头。
“请问情人有什么吩咐?”如他愿,她将头悬在一堆图上面,静待他吩咐,只是没料到,他竟一把勾过她的细脖子,让她的鼻眼只距他的脸几公分。
“我的话并不全是笑话。”压低着引人遐思的声音。
“是吗?”脖子发酸,只好避开图卷将一只手撑在桌面。”我的脖子快断了。”
“断了我会负责帮你接好。”站了起来,让勾在她脖子上的手臂重量减轻,但也由于如此,她的脸更贴近他的。
“等你接好的时候,我早挂了,咳!”感觉到他的鼻息喷在颊畔,她一阵搔痒。在他眼里,她看见一抹逐渐明显的欲望。
他想吻她,虽然他一向公私分明,从不在工作场合对她做亲昵的举动,也许今天是被那该死的“铎展“气得发火,进而需要消暑。
他的颊轻抵着她的,跟着往前徐滑,落腮胡在她颊上带来一道触电般的酥麻,而这酥麻仅止于他的一个湿热的吻,他的唇贴上她干燥的嘴唇,几个吸吮便替她带来润泽。
“怎么不擦口红?”丰厚的唇瓣留连在她的唇畔。
“因为找不到适合的颜色。”手滑上他的腰,指下是他微微的体温。
拨玩她的刘海,轻喃:“改天我陪你去选,选你和我都喜欢的颜色。”
“真的吗?但是你会有空吗?”她询问的声量几近气音,但他该听得到。
然,他却未回应,只说:“喜不喜欢桃红色?那……看起来很好吃。”说完,他又想覆上她的唇,可她却掠过他的吻,只让颊紧贴上他的,而后在他耳边试探地低言:
“这里是办公室。”
果不其然,他立即退开脸,掌捧着她的颊,指腹轻轻地摩挲她的肌肤。”对喔,我怎么忘了,真是忙昏头。”干笑。这样的他还真是稀奇,说他是工作狂应该不为过,而办公室更是他的神圣殿堂,他从来都是奉行圣规的。在这里,他永远像一个意气风发、指挥若度的帝王。
“等你忙完吧。”略微失落,但盯着他的眼,她仍是露齿一笑。
他的眼睛圆圆的,眼珠子很黑,看起来很清澈,每回盯着他的眼睛,就会让她想起晓阳,拥有无尽活力的晓阳……
而望进她的瞳孔,徐承海看见里面那张和她有着年龄差距的男人面孔,对照了一下,不由地叹了一声,放了她,又坐回椅子上。
再次身陷图海,他以玩笑似的语气问:“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真的喜欢我吗?因为我感受不到你对我的热情。”
“你说呢?”如果不喜欢他,她就不会毛遂自荐进入这家公司,更不会倒追他然后跟他在一起,可他这句话,却让她有着想反问的冲动,因为他似乎爱他的工作甚于她,虽然她要求和他一起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
这时,一句话虽然不中听,但很现实地,想起来却很令人无奈,它是这样说的……事业是男人的全部,女人不过只是锦上添花的一小部分。最近,她常想到这一句话,而且有着不该有的感触。
“我是认真的,晓恋。”听似语重心长,但手里随性挑着设计图的动作,让人不禁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
晓恋?很少听他叫她的名字,在公司他总喊她小妹子。”喔,我相信你,我从来就没怀疑过你。”
“是吗?”
“嗯。”
听了,他给了她一个心不在焉的笑容。”好吧,你不是要早点回去带你母亲到医院吗!已经下班了,要去快去吧。”这些麻烦案子,可要让他忙到深夜了。
又站了一会儿,这才回答:“那我走了。还有,我觉得上一次"德胜"让我们参考的那一批防水板,也有栗树、山胡桃的仿古系列,贴起来效果漂亮,还有实木板没有的特殊功能,价钱也不错,可以参考。”这些是建议,而等她转过身往门边去,她又轻轻补上一句:“另外……我不喜欢桃红色,因为我的皮肤不够白。”
搓着胡髭,想着,半晌后喃喃自语:“防水板?可是原木和仿木差别还是很大,如果要用,还得先问过意见……这个我会考虑,你快走吧,明天早点来。”
沉首蓝图,将她的建议慎重考虑,如果真的无法可行,这个倒不失为一个不错的替代方案。
而静了一会儿,徐承海再抬起头。”小妹子……”
目光回了只剩自己的偌大办公室一圈,不觉,他叹了一口气。唉,就算他不服老,却也很难跟得上她的速度,老男人到底该怎么爱人?撑住下巴,深思。
只是反复考量十几分钟之后,他仍旧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虽然他曾有过一次婚姻失败的纪录,但那不代表他就不懂疼她、爱她,年轻一点的他也许会腻着她,拿浓烈的情爱将她绑在身边,但现在的他,却看清一点,那就是如果想让你所爱的人幸福,便是累积自己的物质条件,虽然浪漫是爱情的兴奋剂,但这些现实层面却是爱情得以存活的维生素啊。
不由地,他想起他们在一起的过程,那还真算“自然而然“。
两年前,他在一次代课的机会惊艳于仍是学生却拥有专业潜力的她,而在她毕业之际,更出乎意料地毛遂自荐,所以他自然就将她延揽到自己的公司。
之后,融洽、一气呵成、如虎添翼、永乳交融!他就只找得这些词来形容他俩在工作方面的感觉。
如果他是燃烧中的材火,那么她就是助燃的氧。只要和她在一起,他的创作力就更觉无尽,只要和她同处,有时,他还几乎要以为自己只是个二十开外的小毛头,连工作都有干劲到连自己都无法置信。
渐渐,因为朝夕相处,他也悄悄喜欢上她那种年轻、不造作的美。也许因为她是个直来直往且相当有自己想法的人,又或许是两人的味道相近的缘故,某一天,她竟先他一步开口要求想与他交往,而既然如此,他当然不可能放过这机会了。
于是,他们便成为关系不对外公布,公私分明的那一种办公室恋人,且保有上下属的关系。
不过说实在,论谈情的方式,他们是少了一般情人的黏腻,因为他认为相爱的人不一定需要天天腻在一起,只是……她会不会接受这样的观点,他似乎还没空问,但所幸他另有计划。
对住设计图上的曲直线发呆,等回过神时,他自抽屉拿出一本真皮封套的杂记本,并带着笑容地在上头添了一些东西。
※※※
五月份的南台湾……有时连夕阳也会晒人。于晓恋跨出上班的商业大楼,走进犹带高温的金黄的光线中,搭上最符合经济效益的公车,转进那住了二十几年的旧社区。
到站,她徒步走进社区,一如往常。
这附近,属于旧式的公职人员眷区,所以特别规画过,范围虽然不大,但小小的巷道都整理得很干净,还有成排扶疏的大王椰子供应夏日奢侈的凉荫。
小巷底的一间二楼透天厝,虽然是几十年的半老屋,但却是她那外遇的公务员爸爸留给她们母子的惟一有价值的东西。
还算有良心吧!他养“外婆“……外面的老婆,却没将她们给踢走。
在晓阳离去后的第二年,家里辗转得知那抛妻弃子多年的男人,妈妈的第二任丈夫,也得了台湾十大死因前几名的肝癌离世。
当时,她只见母亲似笑非笑,连素来习惯的唠叨、抱怨,也顿时沉寂,而是夜,竟成家里自晓阳走后,最安静的一个夜晚。
也许是所谓的逝者已矣吧!被怨着的人,死后怨他也无用。那么,生前一直被疼爱着的呢?
于晓恋挑开斑驳的红漆铁门上用来将其拢合的铁丝圈,进了门。
“咳咳!现在才回来,不是说有哪个医生很厉害,要带我去门诊吗?等一下还要坐车,那么远,一定会来不及,要是你哥哥,就不会每次都这样慢慢吞吞。唉……那一天他要是没去载你,也许……”习惯性的抱怨,止于一声长叹。
生前被疼爱着的,他的好,应该会被以某种方式时时记忆着,比如在平常的对话中五句夹三句。
于晓恋已习以为常。”公司有点事情,所以没有办法早下班。”
于金花自藤椅上站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