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木美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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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我爱的是哪时候的他,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爱的是怎样的我……”唐欢默默地站起身来,把纷乱的头发拢齐。
她走向书桌打开抽屉,一言不发地取出金笔和绿色札记。
此刻她非常需要一个听众,要不然她会崩溃的。她把东西交给范亚韩,然后整个人就像虚脱似地瘫坐在长背椅上旋转着。转了好几个圈子之后,她才开始娓娓道来,关于一个“丑小鸭”的故事。从她第一次看见巩群翰时……
唐欢终于一口气说完这个“丑小鸭”的故事,她说得倦了便在长背椅上睡着了。范亚韩贴心地为她披了件外衣!
他慢条斯理地打开绿色札记,逐字念着,一颗青涩少女的心呈现在眼前,可惜无人能懂。范亚韩感叹着。
真是造化弄人,但应该还来得及才对。他注视着睡梦中的唐欢,她美丽的外表下是一颗痴情而执着的心呵!
可惜他走不进她的心,不是她心中的星星,要不然范亚韩一定会好好地呵护她一辈子的!
这个脑筋转不过来的巩群翰,居然在大厦外面徘徊了一整夜。因为天杀的伪君子范亚韩还不出来——
守株待免的巩群翰,最后终于逮到了范亚韩,他等得头发都快变白了。他一上前就扭住范亚韩的衣领逼问他。
“你这个衣冠禽兽,对唐欢做了什么?”巩群翰信不过他。人不可貌相,看起来一脸忠厚老实,谁知道他心里打什么歪主意。
“你又对欢欢做了什么?”巩群翰不答反间。
“你到底有没有——”巩群翰双眼全是血丝。
“有又怎样?没有又如何?”范亚韩故意激他。
巩群翰一拳差点打断范亚韩的鼻粱,此刻叫他杀了他都有可能。
“既然你这么在乎她,为何又要伤害她?”范亚韩也不客气地回敬他一拳,打得他七荤八素的。
“谁告诉你我爱她的?”巩群翰大吼一声,他是死鸭子嘴硬。
“瞎子也嗅得出来!”醋味太浓了,谁不知道。
“是又怎样,我爱她!爱死她了!被她一再地玩弄之后,我还是爱她!我是个没用的男人可以了吧!”巩群翰一口气说完。他从来没有忘记他爱她这件事。
“你也不过才爱唐欢几个月而已。”范亚韩别有深意地凝视他。
“爱情不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他辩驳。
“爱她就告诉她啊!”范亚韩郑重提醒这个痴情种。
“我早说了!她是有目的接近我的,她成功地替死去的朋友报复,她真够朋友。她再次接近我只是要玩弄我,我却像个失心疯一样离不开她……不行!再不走我会就此毁了——”巩群翰痛苦地倒退三步,他不能毁了,他才三十岁而已。
他还等着要去造福人群呢!他狂吼一声大步向后跑去。
“等等,阿翰,你怎能如此武断,唐欢她……”范亚韩没有追上巩群翰。
巩群翰越跑越快,直冲到了路口,他没有回家。
他走在安和路和敦化南路口的绿荫大道,如果时间能停留在“那一夜”,那该有多好——
他失声笑了出来,笑得眼泪都溢出来了,久久不能自已……
巩群翰递了辞呈,他决定放逐自己一段时日。
“阿翰!我这人公私分明,不会公报私仇的!”范亚韩指了指贴了OK绷的鼻梁。
巩群翰二话不说站起身,他是个懦夫,感情的懦夫。如果连自己的事都处理不好,如何去辅导别人。
“至少给我一个讯息?我们是朋友吧?”范亚韩道。
“不知道!也许我会到非洲去寻根也不一定。”巩群翰嘲讽自己。他还没决定到什么地方去“流浪”。
“你不打算告诉唐欢?”范亚韩最终仍收下了辞呈。
“有这个必要吗?”巩群翰苦笑道。
怎么会没有,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范亚韩在心中叫道。
“你会好好照顾唐欢吧?她有一个不大好的习惯。”巩群翰不确定范亚韩知不知道,所以他并未明说。
范亚韩却只是含笑,没有答复。
“你倒是给我一个答复啊,你会不会好好对她?”巩群翰倏地向前,和范亚韩仅有一拳之隔,他不答应他就准备再以重击伺候。
“那也得她答应才行!”范亚韩很老实,没说谎。
“算了!算了!她的事与我无关了!”他颓丧地抽回身子,转身潇洒离去,挥一挥衣袖,当真不带走一片云彩?
谁知道呢?
风也不答,云也不说,星月更是沉默不语。
风露立中宵,巩群翰感到前所未有的孤寂。
知道巩群翰要出去走走、透透气,江凯立即大力拦阻。
“搞什么鬼?至少也等我的舞台大戏‘丑小鸭’公演后才走,你可是我的死党兼忠实观众!”江凯搬出多年的交情,硬是要巩群翰看完正式演出后才能走。
“我的剧本又改写了。精益求精之下,我要再创造一个全新版的‘丑小鸭’来!”江凯自信满满地道。
巩群翰被他烦得受不了,最后只好答允。
赋闲家中的日子,还真是无聊。
巩群翰回到以前任职的疗养院探望院长,一些旧病人都出院了。不过有些情况特别的老面孔犹在,新面孔也不少。
“阿翰!不如回来帮我吧!”院长知道情形之后提出邀请。
巩群翰摇了摇头,至少现在他的状况不适合。
“院长,您认为偷窃这种恶习有根除的可能性吗?”不知怎地,巩群翰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这要视当事者的情况而定,如果自觉‘偷’是种乐趣,当然改不掉。而且越是段术高明的神偷越是‘乐在’其中!我的老友‘千手观音’就是这型,医了她一辈子也没医好她。而且她从未失手过,我可是又感慨又佩服!”院长一直以“好友”来说明他和“千手观音”的关系,似乎刻意得过了头。
“一代不如一代这句话古有明鉴!”言下之意就是“千手观音”的女徒孙“木美人”,可没有如此的能耐。
“我走了!”巩群翰突然起身道。
“去哪?”院长问道。
自然是回家喽!可巩群翰骗不过院长。
“我不会’走’太远,我会再回来的。”巩群翰诚实道。
巩群翰穿过疗养院的长廊。他心里仍在担心,有一天唐欢失风被捕,从此生命中有了污点,甚至沦为阶下囚。
对她的关心原来未曾降低,仿佛已注定了受她牵绊是他今生的命运。
他又来到了敦化南路的诚品书店,找几本书给她防身吧,但他逛了逛不知哪本才是“实用书”。他看到有个“晒书”展览,他随兴地步行至地下室。
这里全是一些已有“时间性”的书籍、文具,他逐一看着。忽然他的目光移到了一本札记上,他似乎曾经看过……对了,那本绿色札记!只不过颜色换成了粉红色,他立即挑了其中一本。
好巧!现在流行这种复古穿孔的札记。
地下室挤了满满的人,另一头有个俏丽的人儿也在赏玩者。
是唐欢——
她走到一排文具面前,仔细地凝视一枝枝的金笔。现在的金笔比以前花俏多了,而且色泽光鲜亮丽。
她取出一技笔顺手试写着,赫然是“巩群翰”三个字……
第八章
她看到自己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心事,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
她将金笔放回原位,她并没有买那枝金笔,她不想再重蹈覆辙了。当初那枝金笔和绿色札记本就是她相中才怂恿明旋买的。而后她用金笔写札记,所流露出的少女心事昭然若揭,最后明旋却把两样东西都留给了巩群翰。
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唐欢消失在人群之中,最后她仍是什么也没买。
而巩群翰走着走着,也走到了文具处。
买枝笔好了,他心里暗付,同样是金笔,自己买的和别人送的毕竟不同。有札记本自然要有笔,他不怕别人取笑他用粉红色的札记本。
因为唐欢是粉红色女郎,也算是一种联系吧!他不想完全撇清她。
买哪枝笔好呢?他对笔的外观不甚重视,好写就好。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试写纸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姓名——巩群翰。
太不可思议了!
是谁?是谁在呼唤他?
这笔迹好像在哪里见过,看起来才没多久——
“唐欢!是你吗?”他没见过唐欢的字迹,可他希望是她。这是用哪枝金笔写出来的?他试过一枝又一枝,却分辨不出来,干脆把一打全买回去!他此刻甚至有这种疯狂的念头。
临走前,他撕下那张试写纸,心中兴奋地想着:娟秀的字迹,一定是出自女子之手。
他自我安慰着,若是唐欢就好了!巩群翰情不自禁深吻着字迹。蓦地他才惊觉这字迹非常眼熟,他到底在哪见过?
而且他确定,同样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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