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景In Plain Sight》第6章


了——这表明,这辆车已经在停车场停了超过56小时了。
在周四晚上,科利尔警长传唤纳什去他的办公室。“我们很感激你的帮助,韦斯特探员。但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我不相信格伦会坐着灰狗大巴离开。”
“确实很难相信,”科利尔表示赞成,“但是我要再强调一次,比这更奇怪的事情都发生过,我们都知道有人有时候就是会选择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
“他不是这样的人。”
“关于格伦我知道的比你多得多,韦斯特探员,我不能排除格伦自愿失踪的可能性。”
纳什想说,你认识他更久,但我比你更了解他。但他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一件事他是确定的,没有人会真正地、彻底地了解一个人。
但你仍然可以知晓一些重点,纳什相信自己了解格伦的重点:“你的理论就是他在吸了根大麻之后上了那辆大巴?”
“我不知道这些大麻是干什么的,我同意这听上去不像是格伦会做的事情。但是鉴定小组没有发现任何恶作剧的证据。钥匙在车里,他的电话也在——”
“所以,你真要的放弃调查了?”纳什感到额头青筋爆起。为了抑制这些天的恐惧和愤怒,他的血管可能会爆裂。
“不是,我们不是要放弃,”科利尔厉声反驳,他也变得急躁起来,“但是显然这个案子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而且我觉得你留在这里天天骚扰我的部下也不会有什么帮助的。”
“骚扰?”纳什喉间蹿起一股怒气,“他们是这么说我的吗?”
科利尔想说什么,却打住了,他把手撑在桌子上,近乎和蔼地说:“听着纳什,我知道这是一起私人案件,我知道你已经尽力提供援助了,没准你的帮助的确起了些作用。但是现在,跟周日晚上的结果相比,我们没有任何进展,所以除非你准备搬到熊湖一心一意调查这件事……我想你可以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了。”
纳什太疲惫了,他已经没办法好好思考了。他上次睡个好觉是什么时候?是在他遇到格伦之前吧,感觉就像上辈子的事一样。
他盯着科利尔,科利尔漆黑的眼中带着同情,还有令人不适的明了。
纳什有太多的话想说了,他想解释、恳求、说服他们必须继续搜寻,不能放弃……讽刺的是,有多少次他就坐在科利尔现在这个位置上,同那些绝望的、悲伤的、惊恐的人对峙?只因为人人都明白他们的爱人再也回不来了,而唯有他们却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对科利尔已经无话可说了,因为科利尔已经知道纳什想说的一切。
纳什点了点头。
第五章
纳什有一部很喜欢的老电影,讲的是一个侦探在调查一起谋杀案的时候,爱上了受害者。这部电影当然是好莱坞拍的,叫做《罗拉秘史》,电影的结尾揭示了这个案子的重点,原来是大家都错认了受害者的身份,于是侦探与劳拉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劳拉住在一栋奢华精致的好莱坞别墅中。而格伦住在河谷路上一栋红木和石头搭建的房子中,对于一个独居的男人来说,四个卧室和三个卫生间似乎太多了。
“他买房子的时候拿了个挺好的折扣。”沃克警官说,拿钥匙开门让纳什进来。
这是一座很不错的房子,室内铺着木地板,还有天窗、花岗岩料理台和一个烧木柴的火炉。生活设施都是现代化的,从卧室的阳台上能看到山峦起伏的风景。
纳什和格伦吃过早餐后留下的盘子还堆在水池里。纳什的牙刷被遗落在主卫生间的玻璃架上,他盯着那把牙刷,看了很长时间;之前,他怎么都记不起他把牙刷丢在什么地方了。任何人收拾行李的时候,第一个要装的不都是牙刷吗?
“我们不该来的。”沃克在他后面说道。
“这又不是犯罪现场。”纳什回答道,虽然心里很清楚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进来。
他们为什么要回来纳什不是很确定,为了最后一次告别吗?应该不是。因为他没打算走,他已经决定飞去盐湖城,再从那里开车到特蕾蒙顿。他可以从格伦被丢弃的汽车入手,然后继续往下调查。
他听到沃克在卧室开关柜门的声音,纳什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他看起来像鬼一样,真是相由心生。他的脸色,就像每个跟他有同样遭遇的人那样,差极了。
不管是谁伤害了你,我会找到他,然后杀了他。
他想到这嘴角露出残忍的微笑。
一个让人胆寒的笑。
“我们应该丢掉这些。”沃克警官又出现在他身后,他拿着一摞《出柜》杂志。
“留着。”
“为他的妈妈考虑考虑吧。”
如果纳什忍不住笑出来,他会停不下来的。他嘲讽道,“沃克警官,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不要破环现场。”
沃克反击:“那你要留着你的牙刷吗?”
纳什看着他的牙刷,白色的刷柄上带着无害的绿色条纹。每根牙刷毛上都有他的DNA。“你他妈的说对了,我就是要留着我的牙刷。”
沃克扔下一句“你个白痴”,然后重新钻进卧室里。
他大概是对的。
纳什回到了卧室。床铺的很整洁,后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描绘熊湖的画。他曾帮格伦整理过床铺,不用闭上眼,纳什就能看见自己和格伦躺在床上,微笑着凝视彼此。他依然能感受到格伦的抚摸,听见他的低语,还记得他唇舌的味道、发间的香气。
《罗拉秘史》总是触动他的一点,就是死人十分脆弱,他们无法保护自己的秘密。这是事实。调查谋杀案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格伦应该懂这些。但格伦又有什么好尴尬的呢?他是同性恋。他很孤独。他是干性皮肤。这就是全部的内容了。好吧,还有他喜欢醋盐味的薯片,每次钓鱼运气都很好,还有对琳达·罗斯塔德的痴迷。
纳什其实对格伦一无所知。不知道他最喜欢的食物、歌曲、电影、颜色……他是民主党成员还是共和党成员?他信教吗?他会想要孩子吗?他喜欢睡在床的左边还是右边?他在洗澡前还是洗澡后刮胡子?只是说来说去,这些事不都一样重要吗?如果你想要这段关系成功、需要这段关系成功,那你就不能努力让它成功吗?
他不停地回想着这些细节。其实到了最后,所有重要的事他不是都知道了吗?关于格伦,他难道了解得还不够多吗?
纳什感到很痛苦,当他明白格伦就是他生命中的“那个人”时,已经太迟了。在过去的那周,他对格伦仍然一无所知,除了他很正直、很聪明、工作很努力。每天,格伦都在尽力让世界变得更好。然而这些事情又有谁不知道呢?
你还能向一个人要求些什么呢?
好吧,公平地说,不像在《罗拉秘史》里的侦探,纳什和格伦相处的时间,足够他明白一点,那就是格伦的陪伴让他更放松、更平静,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样的感觉。格伦能让他开怀大笑,格伦会让他心如刀绞,格伦做的炒鸡蛋方圆百里没人能比得过。
“我们该走了。”沃克在前厅喊道。
走廊的墙上挂着一排相框。里面有一对新婚夫妇摄于六十年代的结婚照,有几个瘦瘦的、戴着牛仔帽和警徽的金发男孩的合影,还有一张格伦穿着警服的照片,那时候他看上去年轻且严肃。
“我们该走了,韦斯特探员。”楼下,沃克又喊了一遍。“你可能不在乎你的工作,但我他妈的可在乎。”
他看着格伦走到他身边:“所以这就算完了?接下来呢?你有什么打算?”
“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打点吗?”
“没有了。”
“那我想我得去赶飞机了。”
沃克看起来松了一口气。
在出门前,纳什在另一幅照片前停了一下,照片上是被松树包围的浅蓝色湖水。“这是熊湖?”
“没错。”
“这是什么地方?”
“湖面上。”
“我知道,我是说湖在哪儿?”
“没有特别具体的方位。”
“你什么意思?”纳什不耐烦地问道。“这是个地点,一定有个经纬度吧。怎么可能没有具体方位?”
沃克脸红了。“我的意思是,照片上的这个地方可以是熊湖周围的任何一处。”感受到纳什不信任的眼神,他重复道。“哪里都有可能,那片湖的面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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