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初,所以最美》第4章


“告诉我,小雾,”他低沉的声音仿佛自地心响起,“这些年来,你——好吗?”
她牵动了一下嘴角,“当然。”
“小雾,不要这样,”他脸上露出了苦恼之色,“我只是关心——。”
于岚必须用尽力量抓住自己的手,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个耳光摔过去,“赵先生我当然知道你关心我。”她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咬紧的牙缝中吐出来,“知道得再清楚也没有了。”
昂起头,她不再看他,悄然无声地走了出来。
第三章
小雾……小雾……他在呼唤她,他低沉的声音从四面八传来,仿佛是在牵引她。
但她看不见他,森林里弥满了白色氤氲的雾气,愈来愈浓,阳光淡得像月光一样,她慌乱地在森林中奔跑,长衫下摆都被雾水打湿,我要到他那里去啊!他在喊我呢!但他在那里啊?她跑了又跑,跑了又跑……小雾,他低喃:小雾——这森林怎么永远没有止境咽?她的泪水不能遏止地奔流下来,她的心疼得仿佛万刀穿刺,然后脚下一空,她跌落下碧阴灰蒙,无际无止的深谷里,向下坠……向下坠……
于岚一身冷汗地醒来,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是在自己床上,看看床头的夜光钟,四点刚过,她呻吟着坐了起来,将头埋入两膝之间,又作这种梦了,在他走了以后,她常常作这一类的梦,要么就是自己在全然陌生的城市里找他,但每个人都不是他,要么就是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来,但她从来无法将信拆开,看看里面写了些什么,现在他终于回来了,就睡在和自己同一层楼的客房里,离自己房间才十公尺远,而自己居然又作起这种梦来,于岚冷笑着,无助地感觉到一种撕裂般的痛楚,自她心底往外扩散,关藏了多年的记忆,终于像潮水一样地汹涌而出——
于岚已经不能记得,第一次看到允宽,是在什么时候了。
允宽是既岚高中同班了三年的同学,两个人都想念建筑,自然就变成了莫逆之交。既岚开朗热情,人缘极佳,家里永远有一大堆男孩子来来去去,比既岚小了四岁的于岚,那时才是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而已,那一票高中男生根本不会去注意她,而她也从来没有注意过他们,有时他们一群男孩子在一起聊天,见她经过,既岚就会把她抓过去,很得意地宣称,“这是我妹妹,可爱吧?漂亮吧?”然后塞一点糖果饼干在她手里,把她送走,日子久了,比较常到家里来的那些人,于岚也就看熟了。
于岚初三那年,既岚考上他的第一志愿:成功大学建筑系,从此去了台南,一个月才能回来一两趟,他的那些朋友,自然也就难得上门了,而后于岚上了高中,高一、高二,渐渐被功课压得很紧,更没有心情去过问哥哥的事,不过她聪明、明朗,不喜欢读死书,总还能在应付功课之余,抽出时间来做她自己想做的事。
事情就在她升高三的那年暑假开始的。
那时,学校刚放假,辅导课还没开始,是考生难得的闲散时间,既岚刚从台南回来没两天,宣称他“被期末评图杀了一大半”,要狠狠睡两天觉,早上十一点,还在房里赖床,父亲上班去了,母亲购物未归,整个家就像只属于自己一样,于岚坐在客厅的钢琴前面,很愉悦地唱着自己刚刚学来的新歌:
再一次呼唤你的名字,
再一次见到你底的容颜,
这世界啊,
在我的眼中完全不见。
请不要对我微笑,
仿佛我们仍然相恋;
请不要探问别后的季节,
使我底苦痛无法遮掩。
毕竟岁月的脚步只能向前,
而我底心啊……
已不再如初开的玫瑰一样鲜艳
她沉迷于优美的旋律中,唱了一遍又一遍,一直到她唱熟了为止,她停下来,才发现客厅的门口斜倚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她又惊又窘地瞪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你的歌唱得好极了。”那男孩说,给了她一个温和的笑容,“学过声乐吗?”
“没……我自己唱着玩的。”于岚困惑地看着他,他很英俊,很面熟,是哥哥的朋友,那个叫什么来着的?
“你是既岚的妹妹吧?你哥哥好像都叫你……小雾?”
“那是我的小名,我的本名叫于岚,”她继续盯着他。对了,他姓赵,赵允宽,“赵哥哥,我哥哥还在睡觉,要不要我去叫他?”
“不要紧,让他睡。”他笑了起来,“你刚唱的那支歌叫什么?没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啦,那是我同学她姊姊作的歌,歌名叫做重逢,赵哥哥,你也喜欢唱歌吗?”她的不自在消失了,开始和他大聊流行歌和热门音乐,直聊到既岚揉着眼睛,在房门口出现为止。
那个暑假,允宽在家出现的次数很频繁,也许一直都是如此,只是以前于岚不曾注意过而已。但是现在,他们若碰了面,便—定会打招呼,聊几句,有那么一两次,这两个男孩居然还带她去游泳,她愈来愈喜欢允宽,并且知道允宽也是喜欢她的,在少女的心灵里,并没有太多的梦想或计画,只想看着他,和他聊天,和他一起玩,就已经足够了。
于是,在她投考大学的时候,她毫不考虑地填了允宽就读的学校——东海大学一—外文系作第一志愿,并且如愿地考上,她升上大一时,允宽正在读建筑系五年级。
“不管怎么说,我还可以再看他一年。”她想。
全国大专院的建筑系都要念五年,只有成大例外,所以那个时候,既岚已经毕业,在服预官役了,听说妹妹考上东海,他就开始对允宽耳提面命,要他“善尽保护之责”,所以,当于岚提着两只大皮箱,走出台中车站时,允宽已经在那儿等她了。
十月,台中的天气依然酷热,穿着泛白的牛仔裤、一双球鞋、一件淡蓝的T恤,一头黑发乱七八糟,但他笑得那么明亮,使于岚的心里都充满了阳光。
“赵哥哥!她喊,她削过的短发刚刚覆过颈背,在阳光下泛着丝缎般的光彩,允宽低下头审视着她,她一六O的身材娇小匀称,果在粉色洋装里的细腰恰可盈盈一握,裙子底下一双修长秀气的小腿,允宽吹了一声口哨,“哇!我要赶紧去练空手道了!”
“为什么!她眨眨无邪的眼睛。
“不然怎么保护你呀?唉,说不定练了都保护不了你,所谓猛虎难敌猴群……”
“赵哥哥!”
她总算知道允宽是在赞美她了,不觉羞涩地瞪他一眼,而允宽还在往下说,“不过练了空手道还是有好处,如果保护不了你,至少在既岚来找我算帐的时候不会吃亏……”
“赵哥哥!”于岚觉得自己的脸红得像苹果一样了。
允宽微微笑了,伸手轻轻揉揉她的短发,“不要害羞,小雾,”他很自然地喊她的小名,“美丽的女孩子,天生就是要让人赞美的。”
他送她去女生宿舍,陪她去买生活用品,带她逛遍了校园,还带她去听演讲,看社团活动……于岚一点都不知道,她的美丽,已使她成为新生中受人瞩目的焦点,而她和允宽频繁接触,更已成为校园里的话题。
秋末某一天,她感冒了,在床上昏昏地睡了一整天,把她和允宽一起去参加电影研习会的事忘了个干净,她的室友丁珞照顾了她一天,等她一觉醒来,发觉已经是晚上九点,真是大吃一惊。
丁珞递了个装满食物的盘子过来,“美珍香的面包,你一定饿了。”
“但……这那儿来的?”
“赵允宽送来的,他傍晚来找你,听说你病了,下山去买来的,”她往书桌方向努了努嘴,“还送了这一捧雏菊,我替你插在瓶子里了。”
她傻傻地看着那绿茎黄蕊的小花,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掉,丁珞怜爱地拍拍她,“太幸福了,对不对?你知道,于岚,好多女孩子嫉妒死你了!”
“为什么?”
“因为赵允宽啊!谁不知道他是建筑系的才子,又长得那么帅,倒追他的人可不少哩!可是啊,他不交女朋友是出了名的……”
“我……我不算是他的女朋友啦。”她羞涩地说,然后又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交女朋友?”
“呃,我是听我学长说的,他也念建筑,”丁珞解释,“听说赵允宽早就决定要去德国留学了,他说什么,学业未成,何以成家,所以一直不肯在感情上有所牵扯,可是,谣言不可信啦!你看他对你这样好!”
第二天一大早,允宽便来接她下山看医生,“你不必这样麻烦嘛,赵哥哥,”她撒娇地抗议,“我去看校医就好了。”
“校医能治什么病?他们只会拿维他命给你吃广他爱宠地揉她的头发,“我希望你快些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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