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傻小子》第22章


买名牌只要上百货公司走一遭,什么贵气的东西买不到?
这年头还有人会专门去订制物品吗?尤其牌子不是很有名,价格也不比名牌包便宜,要十来万。
我问她,怎么不直接去名牌旗舰店买?有现货,东西好,又有名。
她指着自己的包包说,这比较合手感,而且实用。
她的话让我脑子里轰然一响,我出身平凡,不慕名牌、也买不起名牌,但写故事,各种职业都要写,总也会牵扯上豪门。
但我毕竟不曾入过豪门,写起有钱人的生活总是只入皮毛,不到骨髓。
我的所谓豪门知识来自于报章杂志,哪些影星、主播、名模嫁入豪门,用了什么?代言什么?现在流行什么?
可报纸写的就是豪门的全部了吗?我没有思考过。
与老同学一番对话让我陷入深思。
豪门,什么是豪门?一个豪门要的是最有名、最奢华的东西;还是仅合适于自己,却下一定有名的物品?
于是,出现了容家这个不一样的豪门。
当然,这也不能代表全天下的豪门,世界豪门十万,各有不同面貌,谁能说自己就一定对,别人就一定错呢?
只是提出一点不一样的豪门面貌让大家瞧瞧,我是开了眼界,但也许有人早就知道;反正故事写完,我很开心。
除了在砍赵钰戏分时,我原先写了很多他背着弟弟偷交男朋友的故事,去PUB找一夜情被弟弟捉住,糗到不行;写他最后跟他们家亲爱的甜蜜蜜……写太多了,最后砍起来居然有一万五千多字。
当时写得好兴奋,常不自觉地想到西洋古董洋叶子店的蛋糕师傅,号称魔性同性恋的小野。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想到小野,就是会想到嘛!虽然赵钰在个性、外貌各方面都大异于小野,但……他就是会让我想到小野,一想起来,手就停不下来,不停地写写写,最后就是砍得心好痛。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会成为故事里最抢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配角注定要被牺牲,我只能在心里给他一个美满的结局。
至于在巴黎踩到黄金那一段,那是我亲身的痛苦经验。
在写小说前我做过很多工作,领队、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书、保险经纪、门市业务、电访员、户政资料输入(那是政府初始准备将各部门电脑化,但部门内人手不足以将累积数十年的资料全部建档,于是发包民间,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不过那工作挺无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领队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国跟团不必花钱,当然,买自已的东西是要花钱的。初写小说的时候我偶尔还兼着做领队,但这五、六年都没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没有时间了。
我第一次带团出国是去印尼,最不顺的是去美国,准备好要去的前一个月,户政事务所发来通知,我的身分证号码与人重复,而那个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换身分证。好吧,身分证换,护照呢?当然也得换,然后签证要重新申请,信用卡、邮局、银行、保险……所有的资料我都得要去变更。最后,当然我没有去成美国,因为时间赶不及了。
但那些都不是让我最呕的事,我最头痛的是,我周遭的人身分证开头都是Q,独我是I,总会有人怀疑我冒用别人的身分证字号。我没有,我只是倒楣好吗?天知道我重办那些证件花了多少时间与精力。
而让我期待落差最大的则是法国,我是《凡尔赛玫瑰》的迷,最喜欢欧斯佳,所以在去之前,对于法国这个号称最浪漫的国度有着许多幻想,翩翩美男子、衣装华丽的贵妇人、石砖步道两边那盛放的鲜花……而这一切在我踏上巴黎、踩到黄金(还不止一次)的瞬间破灭了。
我不知道是我倒楣,还是怎么回事,同团的只有一个男生差点踩到,他避过了,我没有。
不能说巴黎遍地黄金,但确实有,尤其是广场和地铁附近,我就是在那里踩到的。
因为我踩到了,所以书中的女士角跟我一样要踩一次,我不是个喜欢孤独的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这个故事中,除了赵钰,我另一个喜欢写到的部分就是男主角的“鬼脸”,每次写到他变鬼的样子,我心情就特别HIGH。
至于女主角帮男主角洗头,男主角那舒服的心情完全是我自己去“西北”洗头的感觉,超棒的一家美发院,洗头时按摩头部每个穴道就算了,洗完头,先用毛巾将湿发包好,接着开始用圆石沾着按摩霜替客人消除肩颈部位的酸痛,圆石之后是指压,然后热敷……那滋味,说是上了天堂也不为过。
写着写着,我又想去洗头了,改明儿个再去一趟吧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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