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再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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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来,愧疚感日日夜夜折磨啃噬著她,她一直都在惩罚自己,存心不让自己好过,来偿还对他的亏欠,她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肯放过自己呢?
“干妈,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小星迟疑了片刻,轻声问:“那个医生叔叔,是很重要的人对不对?”不然妈妈不会看见他以后,就变得好安静,好像伤心到……想哭都哭不出来的样子。
那一定是妈妈很重视、很重视的人了,才会这样。
郑明娟有些意外。连小星都察觉到了,她还在假装无所谓!
对上那张还在等待答案的纯稚小脸,她思绪一转——对呀,那颗石头脑袋转不过来,她不妨就来洗脑小的!
“小星,干妈偷偷告诉你,你不可以告诉妈妈喔!”
“好。”
“其实啊,那个医生叔叔,是妈妈很喜欢、很喜欢的人,可是你知道的嘛,妈妈是胆小鬼,连看到蟑螂都会尖叫,当然不敢告诉那个人喽!然后那个人不知道,妈妈就很伤心、很伤心,才会常常一个人偷哭。”
原来,那个医生叔叔,就是妈妈一直想念,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哭的人啊!
“那……那个人会不会不喜欢我?”如果是妈妈很重要的人,那万一那个人不喜欢他,妈妈会不会不要他?
“当然不会呀!我们家小星那么可爱。”一把搂住,狼吻几下小帅哥以兹证明。“小星有没有发现,你和医生叔叔长得很像喔,他来当小星的爸爸多好,一起走在路上,大家都会说这对父子好帅,小星不想要一个爸爸吗?”
如果是一个很疼他的爸爸……那他当然要!
“还有,小星希不希望妈妈快乐?医生叔叔可以让妈妈笑得很开心喔!”
这样,妈妈就不会再一个人偷哭了吗?
“小星那么勇敢,一定会帮妈妈的,对不对?”最后一击。
小星认真点头。
妈妈胆子很小没关系,他已经长大了,会帮妈妈打蟑螂,也会帮妈妈快乐。
虽然他没有追过别人,不知道要怎么追,不过幼稚园的女生很喜欢找他玩,干妈说她们是因为喜欢他,想“追求”他,如果这是追求的话,那他可以学起来。妈妈很疼他,他要帮妈妈追她喜欢的男生。
第六章
人的命运很奇怪,同住在一个城市里,六年间不曾见过面,一旦碰上了,就像解除魔咒般,不管走到哪里都会遇上那个人,就算刻意远避也一样。
她已经很努力克制住想见他的欲望,让自己与他工作的地方保持十条街的距离了,偏偏命运这玩意儿总教人措不及防。
依循电话订购的地址,送来客人团体购买的点心,走出办公大楼,扑面而来的热气令她脑海一阵晕眩,几乎站不住脚。
要命,36度的高温,这不把人烤焦了也非中暑不可。
左右张望了下,前方有间简餐店,她不加思虑地走了进去,目光搜寻了下适合的空桌。
天气热,连带地她的思绪也变得迟滞,视线扫了一轮,脑海才慢慢倒带方才看见的影像,然后怔住。
梓修?!
第一直觉反应是立刻转身离开,中暑也没关系。
他应该……没看到吧?
“为什么见了我就走?”不疾不徐的嗓音飘过来,他目光没离开桌上的杂志,翻了一页,才缓缓抬眼。“我这么碍你的眼,让你宁可出去外面被太阳烤熟?”
还是那淡淡的语调,听不出情绪起伏。
他……在生气吗?
她无法分辨,微慌。
从以前还相恋时,他就是个性情内敛的人,少有人看得透他。幸而,他从来不会对她隐藏情绪,喜怒哀乐都会敞开心胸让她看得清清楚楚,不教她无所适从,那是他的体贴,也因为他从来没把她当外人。
而现在,他有心要藏起情绪,她根本就看不透。
“对不起……”除了道歉,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坐下吧,我一会儿就要走了,不会有谁误会。”这家伙超级不耐热,没有一年夏天不中暑,只要气温逼近三十度,她就开始头昏了,现在这种天气简直可以要了她的命,她却宁愿去外头中暑也不和他同处一室,算她有个性!
她愣愣地拉开椅子,坐下后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说谁会误会?
服务生前来,他本能地回应:“给她一杯冰镇酸梅汁——”顿了顿,似有些自嘲地接续:“我忘了你不喜欢被掌控。需要什么你自己点吧!”
“梓修……”他还记得她当初那番伤人的话?现在这些话听进她耳里,字字像利针刺进心窝,痛不堪言。
“点啊,看著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有Menu。”
她张了张口,低低重复:“冰镇酸梅汁……”
服务生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收走Menu,大概是觉得她很奇怪吧,一样的东西,干么又为难考虑这么久。
她也觉得自己是笨蛋,明明喜欢的是同一个,为什么要钻牛角尖,自寻烦恼了半天,绕上一大圈才发现她要的还是那一个。
他的霸道、他的掌控,给了她最想要、也最适合她的,她却从来没有认真体会过他的用心,只是一迳地排斥。
他没再搭理她,也不在意她怎么想,迳自吃他的烩饭,左手翻动杂志,一心二用。她不自觉脱口问:“你——还没吃饭?”
都下午三点多了,午餐早过很久,晚餐似乎又太早。
他总是如此,以前读书时时间永远不够,别人的二十四小时他当四十八小时在用,吃饭时还得边读书,常常食不知味。那时她很贼,想试探他是不是真的那么专心,就将他们都一样讨厌的红萝卜偷偷拨到他碗里,他根本没发现,还吃个精光。
他现在,还是那么忙吗?
“早上有一台手术,七个多小时。”总不能叫病人等一下,先别死,我出去吃个饭吧?
“喔。”他常常这样吗?好辛苦。而且过了用餐时间,选择也不多,真的只能将就著随便吃吃,那如果是晚上轮值时怎么办?
“你没有想说储放些可以保存比较久的点心暂时充饥吗?”
“我不吃甜食。”更没有在正餐以外吃点心的习惯,不过不指望她记得就是了。
“我当然知道,我的意思是——”
“抱歉,您的冰镇酸梅汁。”侍者送上饮品,中断了谈话。
他面前也有一杯,那是他们两个都共同喜爱的风味。
他的家人总是称赞她有一双巧手,变化得出各式各样的小点心,而他独独偏爱的,却是做法再简单不过的冰镇酸梅汁,酸酸甜甜的滋味,是当时热恋的心情写照。
夏天宁静的夜晚,他们各自温书,共饮一杯冰镇酸梅汁,书读得累了,便转头啜饮一口,有时两人同时凑上前,不经意碰上了唇,而后热吻,最终演变成激情缠绵的夜晚……
他是不是也想起这些事?由他沉晦的眸子,她无法解读。
轻浅的手机铃声响起,他抽出口袋里的物品,轻薄的机身,很符合他的极简风格。“你忙完了?嗯?不用,我过去……”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抬眼往她身后看,店门外是一名美丽、自信并且亮眼的女子,是她原本想成为的那种商场女强人。
他挂了电话,另一手捞帐单,留下一句:“我先走,不打扰你。”
打扰?明明……该是她打扰了他,不是吗?
他走得那么快、那么仓促,盘中的烩饭甚至吃不到一半,是她坏了他的食欲,还是急著会另一名女子?一名——他此刻真正在乎的女子。
门外女子仍是走了进来,迎向他,隔了段距离隐约捕捉到轻细的对话:“这样好吗?你朋友还在,怎么好意思先走……”
“只是以前的旧识,不重要。”结完帐,他伸手,搂住女子纤细的腰身,一同离去。
原来,他欣赏那种型的女子,和当初的她差好多。
她知道那女子,上一期的八卦杂志有刊出来,捕捉到两人亲密进出饭店的照片。一个是医学界的精英,青年才俊;另一个是大企业家的掌上明珠,上流名媛,难怪一举一动受到瞩目。
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到离工作处那么远的地方吃饭了,因为那名女子上班的公司,就在这附近……
她聪慧美丽、独立自主、知性且感性,不会让他烦恼,不会总是令他叹气,这是他现在喜欢的女孩子,这是他现在的生活,他们看起来很合适,也很……匹配,酸梅汁的味道,已经不重要,也记不得了。
这样很好,真的很好,他开心,最重要。
望著桌上属于他的那一杯酸梅汁,他一口也没喝,退了冰的杯缘沁出颗颗透明的水珠,一颗,又一颗,与她的泪一同往下掉。
只是以前的旧识,不重要。
他如是说。
她用力吸上一口,尝不出味道。这杯酸梅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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