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难为》第13章


“除了骨折还有别的伤吗?好像还有些外伤,你石膏上方的皮肤红红的,医院没帮你上药吗?是车祸时的擦伤吧?”高凯说着还蹲到他面前,研究他的伤肢。
项擎朗用拐杖当武器,一把隔开高凯探索的手。“不关你的事!”
尤其那被高凯推测是车祸擦伤的红肿却是自己撕胶带造成的,这他死都不会让他们知道的。
“小曼,我这有一笔款子你帮我拿去银行存。”他扔了张支票给杜小曼。
“可是老板,你不是半个月存一次,这次为什么刚存过又要……”小曼不解地问。
“叫你去就去,我大便要不要跟你报告为什么?”他粗鲁地说。
“好,马上去。”小曼有点不情愿地起身,她本来想抽空打个电话给尘琳,问她生理痛要不要紧。只是老板怎么会知道她生理痛?通常女生不会直接这样说,会说不舒服或是肚子痛。
不过也不是没可能,跟老板这个讲话毫不客气的男人,应该没必要修饰太多。尘琳对老板说话好像也一直如此,真是羡慕她,一点都不怕老板耶。
一等小曼出了门,项擎朗就转向高凯。“我礼拜六本来要去材料行拿订好的物料,你帮我跑一趟,去全部搬回来。”
“OK,那我得开你的车去。”高凯的车子装不下大型的物料,所以通常拿物料都是项擎朗自己去。
“好,钥匙在我桌上。”项擎朗打发了他。
一等高凯也离开办公室,项擎朗拄着拐杖站在楼梯口朝上喊:“你可以下来了,真是个麻烦的女人。当我的女朋友有这么丢脸吗?”
尘琳这才从二搂走了下来。
“你才麻烦,要不是你,我怎会陷入这种困境?”她嗔他一眼。
没想到她这含娇带媚的表情却让他又想一把抱住她。“你再对我那样笑,我们今天就不用工作了。”
尘琳愣了一下,然后红着脸扯过他一枝拐杖,在他屁股重重打了一下。“淫棍!”
“遇到淫棍总比遇到不举的好吧?”他一把扯住拐杖的尾端。
她把拐杖丢回给他。“当你的女朋友不丢脸,可是上班时间跟老板鬼混可不大好,都中午了,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我要吃早餐。”他大剌剌地宣布。
“吃什么早餐?冰箱的吐司吃完了,没材料做了,外面早餐店也都关了,谁卖给你?”尘琳反驳着,这人老爱中午才来吃早餐。
“面包店开了啊,便利商店也有卖啊。”他还很理直气壮。
“那我干脆去便利商店买饭团给你好了。”她被他气到。“你礼拜六还死要加班,不是急着工作吗?现在怎么不急了?”
“阿凯去拿材料了,东西没回来我怎么开工?”他'奇+书+网'走到一张沙发椅上坐下。“快点、快点,我二十分钟内要吃到吐司烤好的,蛋半熟,还有火腿煎到金黄……”
面对项擎朗的点餐,尘琳双手盘胸看他能有多罗嗦,但是她还没有机会批评他、数落他,大门就被撞开了——
“哈哈,各位,我回来啦!大家很想念我吧?”一个满脸大胡子的男人将手里的行李往地板一扔,双手摊开,彷佛准备迎接扑面而来的飞奔。
尘琳呆住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个男人。
“先生,请问你找谁?”她轻声地问。
项擎朗翻翻白眼,用他的拐杖挥了挥。“臭阿虎,回来就回来,喊那么大声干么?”
那男人正是去了日本出差的设计师左啸虎,他刚去日本尘琳就来了,所以两个人并没有见过面。
“我去了三个多月,都没人想念我吗?只有小曼会跟我msn,你们这两个无情的家伙!”左啸虎一脸可怜的模样。
尘琳已经猜到他的身分了。“你是左啸虎先生吗?你的作品很精采,我最近刚好……”
“哇啊,擎朗,你新马子吗?比之前那一个漂亮耶,爆有气质的。”左啸虎伸出一只大手。“你好,我叫做左啸虎,左边的左,啸是一个口再严肃的肃,虎就是老虎的虎。”
“介绍那么详细做什么?”项擎朗看到左啸虎猛握住她的手,心里一阵不爽。“还有你,我饿了,快点去。”
“喔,那左先生也还没吃饭吧?要不要顺便帮你买点东西?”尘琳很喜欢这个看似粗鲁却很热情的左先生。
“我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你真是温柔的小妞!对了,叫我阿虎就可以了。”左啸虎还咧开一嘴白牙说。
“你是我的助理,谁准你帮别人买东西了?”项擎朗举高拐杖对准她,现在拐杖已经成了他的武器了。
尘琳瞪他一眼,然后跟左啸虎笑了笑,就出门去了。
左啸虎还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消失为止。
“再看下去,门都要穿了。”项擎朗不爽地说。“你为什么这么快回来了?我打算把你长派在日本,反正那边接到的案子也不少,以后你就不用回来了。”
“可是你不是不喜欢接日本的case?”左啸虎不以为意,拉了把椅子就坐下。“喂,你刚说她是你的助理,那么她不是你马子了?”
看到左啸虎一脸感兴趣的模样,项擎朗真是大大不爽了。“她是我的助理没错,但也是我的女人。敢动她,杀了你!”
这下换左啸虎笑了。“哈哈哈,我还第一次听到你这样说耶!女人对你来说不是只是休闲娱乐的一种选项吗?”
“对,但她还是我的。”项擎朗黑着一张脸说。
他其实很不想承认,他在乎那女人的程度远超过自己想像。可是季尘琳跟他以前认识的女人都不一样,所以他会有一些反常的行为,应该也是正常的吧?
他撇撇嘴,这样安慰自己。
只是当他拄着拐杖走进自己办公室,眼里却还老是看到她那可爱的笑脸,他的嘴角不禁扬起一抹笑容,可是当他的手指摸到自己上扬的嘴角时,却皱起了眉头。
奇怪,一开始他还真的觉得这女人会是个麻烦,肯定很没时间概念,做事情很糊涂,否则什么样的女人会抱着一大堆东西,在一个叫不到计程车的地方晃。最后千辛万苦回到家,还把自己锁在门外呢?
当她坚持他给个机会时,他其实是想让她输得心服口服。而当她打扫完工作间,朝他得意的比了个V字时,那灿烂的笑颜至今都未在他记忆中褪色。
还有,无论他说了几次要fire她,她都不为所动,说她没自尊没神经又不是,毕竟她也常被他惹怒。她就像一本鲜活的故事书,让人眼睛移不开,只想一页翻过一页。
而经过了亲密的接触之后,他居然发现自己像是只吃了蜜的熊,不大乐意离开她的身边。连假日都常在工作的他,居然很希望今天也是假日,他可以再跟她做两个人的天体营,最好整天都不用穿衣服,在工作间当亚当跟夏娃。
若不是他比自己知道的更好色,就是他真的被她迷住了……
天哪!
他将身子投进椅子中,不敢再想下去。
※※※※
尘琳提着一袋面包跟一袋食物,走在巷子之间。她不急着回去,不紧张着项擎朗给她的时间限制,因为她需要一点空间跟时间去想一想。
虽然她知道自己对项擎朗除了欣赏之外,还有一些不能去深究的眷恋情怀。明知道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混蛋,她还是被这样一个男人吸引。
只是谁能不被吸引呢?
他的个人色彩如此强烈,即便他时常把大家耍得团团转,但他就是那个发光的人物,谁都会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而注目一样东西久了,那些好与不好都那样深深地刻在心里了。尤其是她,对他的喜好习惯了解的越多,对他越是放不下。
如果不是项擎朗主动打破了两人最后的一段距离,她可能就要变成一个暗恋老板的员工了。
他跟她以前交往过的男人都不一样。她过去交往的男人,都是交往后才发现对方的致命缺点,而她最终还是毅然决然分手了。这次,她一开始认识项擎朗,就发现他确实是个混蛋。按照她以往的个性,应该连让自己喜欢上他的机会都不会有,彻底地摒弃这男人才对。只是她宛若一个睁眼瞎子,笔直地走向他。
每当他激怒她,都让她从压抑的情感中苏醒一些。她不知道为什么,随着自己越来越不压抑脾气,那感情也跟着不受压抑了。是不是女人都有一种飞蛾扑火的本能?即便知道扑火会死,还是忍不住往火光靠近?
无论如何,她的心跟身都烙满了这男人的痕迹,就算她想脱逃,似乎为时已晚。
曾经她跟苏颖珊抱怨过,身边的男人没一个有肩膀,她要的也不多,为什么就是找不到。苏颖珊说她的标准在过去是叫做一般,但是现在来说,这种标准简直跟在找寻英雄一样。
英雄。
那么项擎朗会是她的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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